索引号: | 00258238-2/2023-66863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区交通运输局 | 发文日期: | 2023-06-14 |
组配分类: | 规范性文件 | 文件编码: | 绍柯交〔2023〕12号 |
00258238-2/2023-66863
公路,水运,其他
区交通运输局
2023-06-14
绍柯交〔2023〕12号
DKQD17-2023-0001
主动公开
有效
发布时间:2023-06-19 1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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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区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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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统一行政执法规范,经研究,决定废止《<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试行)(DKQD17-2020-0001),自通知发布之日起废止。
附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试行)
绍兴市柯桥区交通运输局
2023年6月14日
附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试行)
序号 | 权力事项编码 | 违法事项 | 违反法律条款 | 处罚法律条款 | 违法程度 | 处罚裁量基准 | 责令整改 内容 |
1 | 处罚-18007-000 | 公路施工单位未采取有效防尘降尘措施的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六十九条第三款 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工地设置硬质围挡,并采取覆盖、分段作业、择时施工、洒水抑尘、冲洗地面和车辆等有效防尘降尘措施。建筑土方、工程渣土、建筑垃圾应当及时清运;在场地内堆存的,应当采用密闭式防尘网遮盖。工程渣土、建筑垃圾应当进行资源化处理。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第一百一十五条 违反本法规定,施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等主管部门按照职责责令改正,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工整治:(一)施工工地未设置硬质围挡,或者未采取覆盖、分段作业、择时施工、洒水抑尘、冲洗地面和车辆等有效防尘降尘措施的;(二)建筑土方、工程渣土、建筑垃圾未及时清运,或者未采用密闭式防尘网遮盖的。 | 一般 | 当事人初次违法,在规定期限内整改,社会、舆论影响较小且危害后果不严重的,责令改正,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 责令改正 |
较重 | 当事人在一年内两次违法,或者逾期未整改完成,社会、舆论影响较大且危害后果较重的,责令改正,处三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 责令改正 | |||||
严重 | 当事人在一年内多次违法,或者造成恶劣社会、舆论影响且危害后果严重的,责令改正,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自责令改正之日的次日起,按照原处罚数额按日连续处罚。 | 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责令停工整治 | |||||
序号 | 权力事项编码 | 违法事项 | 违反法律条款 | 处罚法律条款 | 违法程度 | 处罚裁量基准 | 责令整改 内容 |
2 | 处罚-18007-001 | 公路施工工地未设置硬质围挡,或者未采取覆盖、分段作业、择时施工、洒水抑尘、冲洗地面和车辆等有效防尘降尘措施的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六十九条第三款 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工地设置硬质围挡,并采取覆盖、分段作业、择时施工、洒水抑尘、冲洗地面和车辆等有效防尘降尘措施。建筑土方、工程渣土、建筑垃圾应当及时清运;在场地内堆存的,应当采用密闭式防尘网遮盖。工程渣土、建筑垃圾应当进行资源化处理。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项 违反本法规定,施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等主管部门按照职责责令改正,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工整治:(一)施工工地未设置硬质围挡,或者未采取覆盖、分段作业、择时施工、洒水抑尘、冲洗地面和车辆等有效防尘降尘措施的。 | 一般 | 当事人初次违法,在规定期限内整改,社会、舆论影响较小且危害后果不严重的,责令改正,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 责令改正 |
较重 | 当事人在一年内两次违法,或者逾期未整改完成,社会、舆论影响较大且危害后果较重的,责令改正,处三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 责令改正 | |||||
严重 | 当事人在一年内多次违法,或者拒不改正,造成恶劣社会、舆论影响且危害后果严重的,责令改正,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 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责令停工整治 | |||||
序号 | 权力事项编码 | 违法事项 | 违反法律条款 | 处罚法律条款 | 违法程度 | 处罚裁量基准 | 责令整改 内容 |
3 | 处罚-18007-002 | 公路建筑土方、工程渣土、建筑垃圾未及时清运,或者未采用密闭式防尘网遮盖的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六十九条第三款 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工地设置硬质围挡,并采取覆盖、分段作业、择时施工、洒水抑尘、冲洗地面和车辆等有效防尘降尘措施。建筑土方、工程渣土、建筑垃圾应当及时清运;在场地内堆存的,应当采用密闭式防尘网遮盖。工程渣土、建筑垃圾应当进行资源化处理。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二)项 违反本法规定,施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等主管部门按照职责责令改正,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工整治:(二)建筑土方、工程渣土、建筑垃圾未及时清运,或者未采用密闭式防尘网遮盖的。 | 一般 | 当事人初次违法,在规定期限内整改,社会、舆论影响较小且危害后果不严重的,责令改正,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 责令改正 |
较重 | 当事人在一年内两次违法,或者逾期未整改完成,社会、舆论影响较大且危害后果较重的,责令改正,处三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 责令改正 | |||||
严重 | 当事人在一年内多次违法,或者拒不改正,造成恶劣社会、舆论影响且危害后果严重的,责令改正,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 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责令停工整治 | |||||
4
| 处罚-18007-003 | 公路建设单位未对暂时不能开工的建设用地的裸露地面进行覆盖,或者未对超过三个月不能开工的建设用地的裸露地面进行绿化、铺装或者遮盖的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六十九条第五款 暂时不能开工的建设用地,建设单位应当对裸露地面进行覆盖;超过三个月的,应当进行绿化、铺装或者遮盖。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五条 违反本法规定,施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等主管部门按照职责责令改正,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工整治。 | 一般 | 当事人初次违法,在规定期限内整改,社会、舆论影响较小且危害后果不严重的,责令改正,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 责令改正 |
较重 | 当事人在一年内两次违法,或者逾期未整改完成,社会、舆论影响较大且危害后果较重的,责令改正,处三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 责令改正 | |||||
严重 | 当事人在一年内多次违法,或者拒不改正,造成恶劣社会、舆论影响且危害后果严重的,责令改正,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 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责令停工整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