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6936369-0/2023-65676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区人力社保局 | 发文日期: | 2023-04-18 |
组配分类: | 政策解读 | 文件编码: |
56936369-0/2023-65676
社会保障
区人力社保局
2023-04-18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2023-04-18 16:52
信息来源:
信息来源:区人力社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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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草背景
为进一步加强工伤保险风险管控,保障工伤保险基金安全,根据省纪委“数字化改革工作提出通过科技赋能、数字赋能,推动各部门、各领域、各层级行权和监督数据共享贯通,公权力行使全程在线运行、留痕可塑、监督预警”和省人社厅“确保工伤保险基金安全运行,有效发挥工伤保险在探索构建共富型大社保体系中的积极作用”的重要指示精神,今年以来,区人社局与区纪委监委共同开发“工伤安心云”大数据监督系统,包含了工伤医疗费联网结算内容。由此我们草拟了《柯桥区工伤医疗费联网结算办法》
二、政策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586号)《浙江省工伤保险条例》(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 64 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伤医疗管理服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函〔2021〕170号)。
三、主要内容
主要内容分为适用范围、工伤职工就医结算办法、医疗机构与社保机构结算办法、基金不支付的费用内容、工伤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审核内容,具体详见附件。
1.适用范围:明确了柯桥区快速认定签约企业中已参加工伤保险职工的工伤医疗管理与医药费结算适用。
2.工伤职工就医结算办法:从应遵循原则、医院及医生操作流程等方面作出了规定。
3.医疗机构与社保机构结算办法:从结算流程、预留金制度等方面作出了规定。
4.基金不支付的费用内容:无法从基金支付的费用进行了明确。
5.工伤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审核内容:社保行政部门和经办机构对定点医疗机构审核、考核机制作出了规定。
四、解读机关、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绍兴市柯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解 读 人:金伟梁 冯 磊
联系电话:0575-856813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