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258265-7/2024-7220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齐贤街道 发文日期: 2024-03-22
组配分类: 政策解读 文件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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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0258265-7/2024-72204

  •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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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齐贤街道

  • 成文日期:

    2024-0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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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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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规范齐贤街道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的通知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4-03-22 09:17

信息来源:

信息来源:齐贤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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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制定背景

2024年1月,街道交易分中心对2022年至2023年街道公共资源交易行为开展了自查自纠,梳理出两年内街道本级实施项目采用非公开招标项目共计32个,存在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数量过多问题,暴露出公共资源交易行为欠规范,交易活动的监督管理不到位,同时也反映出一些工作人员对公共资源交易业务知识掌握不足。

二、政策依据

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

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

3、《绍兴市柯桥区村级工程项目管理规定》;

4、《绍兴市柯桥区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法(试行)》

三、主要内容

《通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绍兴市柯桥区村级工程项目管理规定》及《绍兴市柯桥区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结合本街道实际,突出在以下三个方面对齐贤街道公共资源交易行为进行了规范:1.适用范围. 街道内机关各线(办、中心),实施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工程、货物、服务)均适用于本通知。

2.交易方式. 凡具有通用技术、性能标准或招标人对技术、性能没有特殊要求的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原则上应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需招标采购的项目应全部纳入街道公共资源交易分中心统一平台,任何线办、中心不得通过肢解项目、违规拆分标段、授意造价咨询机构故意压低预算金额等方式规避招标采购。招标采购应以公开招标方式为主,确需采用非公开招标方式的,应符合《关于进一步明确工程建设类、政府采购类、国企采购类、产权交易类项目交易标准的通知》绍柯公管办〔2021]18号文件要求。

3.合同管理。中标公示(或中标结果)公告结束后,招标人应及时签发中标通知书,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不得无故拖延,合同的标的、价款、质量、履行期限等主要条款应当与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的内容一致。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私下协商,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合同签订后的电子扫描文档应及时按规定在相应的交易系统上传备案。加强招标采购档案管理工作,所有资料应按规定及时收集、整理、编码、归档并妥善保管。对中标人无故放弃中标、拒绝签订合同等失信行为应及时向行业主管部门或招投标管理部门反馈。

具体内容以《关于进一步明确工程建设类、政府采购类、国企采购类、产权交易类项目交易标准的通知》(绍柯公管办〔2021〕18号) 为准。

四、实施时间

本《办法》自2024年2月26日起施行。

五、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齐贤街道各村(居、社区)、企事业单位和机关各线(办、中心)。

六、解读机关、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齐贤街道公共资源交易分中心

解读人:许晴峰,联系电话:13735355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