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258307-8/2024-7919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马鞍街道 发文日期: 2024-12-01
组配分类: 规范性文件 文件编码: 马街办发〔2024〕7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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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0258307-8/2024-791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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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务公开,其他

  • 发布机构:

    马鞍街道

  • 成文日期:

    2024-12-01

  • 文号:

    马街办发〔2024〕7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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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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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完善《马鞍街道助学实施办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2-06 09:47

信息来源:

信息来源:马鞍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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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鞍街道助学实施办法

 

为切实保障贫困家庭学生和残疾学生享受平等教育的权利,营造全社会重教兴学的良好氛围,实现马鞍教育事业高质量均衡化发展,结合街道实际,特制订本实施办法。

一、助学对象

马鞍街道辖区内困难学生,具体分为以下两类:

1.户籍在马鞍的困难对象(低保、低保边缘)子女、烈属子女、困境儿童、孤儿及已领取残疾证的残疾学生。

2.除第一类以外的在马鞍中小学就读的,因病、因灾等特殊情况造成家庭困难,影响学业继续的学生(含外来务工人员子女)。

二、资金保障

设立困难学生助学金,每年按照30万元列入街道财政预算予以保障,鼓励具有捐赠意向的爱心企业或个人出资捐赠。

三、助学标准

1.第一类困难学生,在绍兴市范围内小学、初中、普高就读的,每人每学年分别资助1000元、1200元、1500元;当年录取为职高新生者,每人一次性资助1500元;当年录取为全日制大专新生者,每人一次性资助2500元;当年录取为全日制本科新生者,每人一次性资助3500元;困境儿童、孤儿在上述资助标准基础上,每人每学年再资助500元。

2.第二类困难学生,根据困难程度、家庭状况等每人一次性临时救助500—2000元不等,原则上一学年最多助学一次。

凡当年已毕业或因家庭经济情况好转而不再列入困难对象的,不予助学或终止助学。

四、申报流程

资料申报、审核与资金发放原则上安排在每年8月至9月进行。

1.摸排申报

第一类学生由各村(居、社区)负责摸排申报,申报资料包括《马鞍街道村(居、社区)困难家庭学生摸排表》、困难证明或优抚证或残疾证、户口本、身份证、录取通知书、注册缴费发票或在读证明、本人或监护人银行卡账号等。

第二类学生由街道各中小学校负责摸排申报,申报资料包括《马鞍街道中小学在读困难学生助学申请表》、户口本、身份证、区级以上医疗诊断书原件、医疗发票复印件或其他致困凭证。其中《马鞍街道中小学在读困难学生助学申请表》一式三份,学校、教育党委、街道办事处各存档一份。

2.名单初审

街道社事办负责组织对上报资料进行初审,包括助学对象资格审查、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等,凡所需材料不完整的,不予受理。根据初审结果确定助学标准,并将结果报马鞍街道助学评定工作领导小组。

3.资料复核

马鞍街道助学评定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初审意见进行复核,核准公示后发放助学资金。

五、工作要求

1.加大宣传,形成工作合力。各职能部门和单位要加强协调沟通,采取多种形式及时宣传助学政策,合力做好助学对象的摸排、审核和资金发放工作。

2.积极引导,鼓励社会参与。要进一步建立和完善鼓励社会捐资的相关政策措施,积极引导和鼓励企业、社会团体及个人捐资进行助学,营造全社会浓厚的重教兴学氛围。

3.加强监督,完善工作机制。要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规范申报和审核制度,严肃工作作风,做到资料清晰,依据明确,操作规范,信息透明。对弄虚作假、虚报瞒报、骗取、截留、挪用、克扣助学金的单位和个人从严查处,确保充分发挥助学政策的激励帮扶作用。

六、其他

本实施办法由马鞍街道助学评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自2024年8月起执行,原《马鞍街道助学实施办法》(马街办发〔2021〕33号)即日起不再执行。

 

附件:1.马鞍街道助学评定工作领导小组

2.《马鞍街道中小学在读困难学生助学申请表》

3.《马鞍街道村(居、社区)困难家庭学生摸排表》

 

附件1

 

马鞍街道助学评定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徐  炜

副组长: 魏雅琴  郑  斌

成  员:徐  斌  杨慧媛  周 琎  章烜瑜  叶建丽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街道社事办,魏雅琴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资金的筹措、管理、审定、发放等工作。以上领导小组人员变动由所在单位部门接任人员自然更替。

 

附件2

马鞍街道中小学在读困难学生助学申请表

学生姓名


性别


身份证

号码


就读学校


秋季就读年级


户籍地址


家长(监护人)姓名


家长(监护人)身份证号码


现居住地址


联系电话


银行账号


开户银行


致困原因

□因病      □因灾(火灾、车祸、溺水)    

家庭基本

情况


家庭

年收入

(元)


本年度医疗支出金额(元)


已报销或获得救助金额(元)


本人承诺:以上情况属实,如有虚假愿承担一切法律后果。

申请人签字:

年  月  日

学校

意见

(单位盖章)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教育党委

意见

 

(单位盖章)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街道

意见

(单位盖章)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注:1.本表一式三份,学校、教育党委、街道办事处各一份;

2.因病致困(无困难证明)的学生需提供患病者区级以上医疗诊断书原件、半年度医药发票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等材料;

3.因灾致困(无困难证明)的学生需提供户籍所在地或灾情发生地受灾情况证明、就读学校相关证明、户口本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等材料。


附件3

马鞍街道村(居、社区)困难家庭学生摸排表

村(居、社区)(盖章)                                     填报时间:            

序号

学生姓名

身份证号码

性别

困难类别

就读学校

秋季开学
拟就读年级

银行卡账号

户主姓名
(监护人)

备注



















































填报人(签名):                                   村(居、社区)负责人(签名):

备注:1.填报对象为马鞍籍各村(居、社区)在册困难学生。

2.困难类别:①低保、低保边缘对象子女;②烈属子女;③残疾学生;④孤儿及困境儿童。

3.就读年级:小学、初中、高中(普高)全年段,职高当年录取新生、大学(本科、大专)当年录取的大一新生。

4.摸排上报人员需附户口本、身份证、录取通知书复印件、注册缴费发票或在读证明原件、学生本人或监护人银行卡复印件,困难证明复印件,残疾学生需提供残疾证复印件,烈属子女需提供优抚证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