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58247-0/2024-78647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钱清街道 | 发文日期: | 2024-11-08 |
组配分类: | 规范性文件 | 文件编码: | 钱清街办〔2024〕48号 |
00258247-0/2024-78647
其他
钱清街道
2024-11-08
钱清街办〔2024〕48号
DKQD99I-2024-0005
主动公开
有效
发布时间:2024-11-12 08:31
信息来源:
信息来源:钱清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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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清街道关于农村住房困难户房屋
征收产权调换保障房安置的实施方案
各村(社区)、企事业单位:
为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柯桥样板”的决策部署,构建城乡发展新格局,根据《关于临空示范区“临空·星城名苑”一期工程建设相关事宜的专题会议纪要》(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22】11号)和《绍兴市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整市试点实施方案》的相关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农村住房困难户房屋征收产权调换保障房安置(以下简称“住房解困保障房安置”)工作,现提出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全力改善民生,缓解社会矛盾,推进城乡融合发展。为规划控制区内解决农民住房困难探索有效途径,为宅基地改革工作提供钱清经验和钱清做法,为柯桥区“图强争先、领跑竞跑”、奋力打造共同富裕和中国式现代化县域样板、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作出积极贡献。
二、基本原则
(一)统筹有序。住房解困保障房安置每年解困数量和申报时间以街道通知为准,暂定三年。综合考虑人户房认定和家庭收入情况,统筹安排,按照实际困难情况分批实施,有序推进。
(二)自主申请。充分尊重农民意愿,按照“认定到人、按户实现、一户一宅、限定面积”的原则,享有宅基地资格权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以“户”为单位申请住房解困,由所在村、居(社区)两委会依据实际困难程度排序。对房屋存在权属纠纷、人户不明或者有家庭矛盾、信访举报等情况的,暂缓申报。
(三)公开公平。住房解困市场化安置工作必须公开透明,申报人资格须纳入村级重大事务决策“五议两公开”制度程序,报街道审核后向社会公示,确保程序和结果公平公正。
三、政策措施
(一)申请对象:钱清街道范围内享有宅基地资格权的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符合《关于绍兴县农村住房解困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县委[2013]28号)文件规定的住房困难户(含无房户),均可申请本次住房解困保障房安置。住房困难户完全退出宅基地并获得保障房安置后,不再享有农户宅基地资格权,在本村集体经济组织享受的其他权益不变。
(三)(二)解困方式:本次住房解困主要采用房屋征收产权调换保障房安置的方式,一期房源位于钱门大道北侧的原华茂化纤地块的临空·星城名苑一期,套型面积参考设计图纸,具体以择房面积为准。产权调换调换政策参照现行拆迁政策执行。实际住房困难户以现有农村全部合法的宅基地(房屋)或无房户按户内人均50平方米予以安置保底。
(三)操作流程:
1、农户申请:符合申请条件的住房困难户,以户为单位向所在村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承诺自愿永久放弃农村宅基地。申请人必须整户提出申请。
2、村委初审:村集体经济组织收到申请材料后进行初审,主要审查申请农户的房屋现状、家庭人口、户籍、资格等材料真实有效性等情况,并按照村级重大事务决策“五议两公开”程序讨论通过,在村务公开栏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后向街道递交申请材料。
3、现场踏勘。由街道农业农村办牵头组织相关人员对申请农户开展现场实地资格审查。
4、联合审查:由街道农业农村办召集相关科室进行联合审查,审查内容主要为是否符合本实施意见规定的申请对象、申请条件、房屋产权及人口情况等。重点是按照《柯桥区全国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领导小组关于印发<绍兴市柯桥区农村宅基地资格权人认定暂行办法>的通知》(绍柯宅改办【2023】5号)和《关于绍兴县农村住房解困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县委[2013]28号)文件相关规定进行人口和房屋建筑面积的认定。联审通过后提交街道联席会议讨论,同意后公示7天。
5、签约结算:公示结束无异议后,先签订《产权调换意向协议》(因房源为期房)。待临空·星城名苑具备交房条件后再签订正式的《产权调换协议》,产权调换政策参照现行的拆迁政策,通过抽签方式确定房号,并及时进行资金结算。
6、腾空注销:在签订《产权调换协议》后,农户必须按照协议在规定时间内腾空现有房屋,并同意将宅基地和房屋由街道统一回收处置,同时注销相应的权属登记。经街道农业农村办验收后合格,才能办理交房手续。
7、办理解困安置房权证:由街道农业农村办牵头,按相关规定协助农户办理安置房权证。
(四)后续管理:申请人宅基地和房屋由街道负责统一收回,涉及地上建筑物一律予以拆除并依法注销原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该户所属的临时建筑无条件拆除。涉及拆迁安全的“屋心屋”等建筑,经村(居)申请可暂予保留,由街道监管,村(居、社区)做好日常管理。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街道成立钱清街道农村住房困难户房屋征收产权调换保障房安置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董海帆
副组长:董永萍、潘 军、李 磊、章礼彬、余军贤
成 员:张 锟、周金亮、胡国华、沈建刚、赵雪颖、
林欣颖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农业农村办,负责统筹协调工作。
(二)明确职责分工:所属村委负责对申请户实际住房、人口等情况进行核实,并按照村级重大事务决策“五议两公开”程序进行讨论;派出所负责申请人户内人口有关信息核实,协助做好申请人的资格审核等工作;自然资源所负责申请人原有房屋产证核实及处理,协助做好申请人的资格审核等工作;城建办拆迁线负责区征收办负责操作流程的指导和业务政策把关,协助做好申请人的资格审核等工作;农业农村办负责起头协调的工作,具体负责前期资料的收集、初审,联系会议的筹备、合同签订、原有宅基地的管理等。
(三)严格监督管理:农村住房解困安置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时间跨度长的工作,关系到解困农户的切身利益,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把握政策。街道纪工委将组织对农村住房解困安置全过程的监督,对利用不正当手段取得解困换房资格或故意瞒报漏报的,一经查实,收回住房,取消资格,一切损失由申请人自负;对出具虚假证明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工作人员在审核过程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依纪追究相关责任。
绍兴市柯桥区钱清街道办事处
2024年11月5日
钱清街道关于农村住房困难户房屋征收产权调换保障房安置的实施方案(签章版本).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