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330621ZFF00000/2024-0054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发文日期: 2024-01-24
组配分类: 政策解读 文件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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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30621ZFF00000/2024-00545

  • 主题分类:

    优抚安置

  • 发布机构:

    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 成文日期:

    2024-0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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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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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4-01-24 15:25

信息来源:

信息来源: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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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草背景

根据浙江省军人抚恤优待办法《绍兴市军人抚恤优待若干规定》等文件精神,决定按自然增长机制要求,调整我区部分优抚对象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特制定《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

二、政策依据

1.浙江省军人抚恤优待办法

2.《绍兴市军人抚恤优待若干规定》

三、主要内容

1.调整了享受定期抚恤金的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抗战时期入伍的在乡复员军人解放战争时期入伍的在乡复员军人建国后入伍的在乡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抚恤补助标准。

2.整了分散安置的1-4级残疾军人护理费和5-6级精神残疾军人护理费。

四、适用范围

柯桥区部分优抚对象。

五、解读机关、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绍兴市柯桥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人:刘晓慧

联系电话:0575-841382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