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58209-1/2023-68780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区民政局 | 发文日期: | 2023-09-26 |
组配分类: | 政策解读 | 文件编码: |
00258209-1/2023-687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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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民政局
2023-09-26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2023-09-26 16:13
信息来源:
信息来源:区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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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文件制定背景
(一)目的意义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落实省第十五次党代会精神,加快建成权责清晰、保障适度、可持续的基本养老服务体系,进一步推进柯桥区“乐龄助餐”服务体系建设,稳步落实助餐工作,让老年人共享“两个先行”成果,安享有保障有质量有活力的美好生活。
(二)政策依据
1.《浙江省公共服务七优享工程老有康养专项实施方案(2023-2027年)》(浙七优享办〔2023〕1号);
2.《绍兴市老年助餐配送餐服务实施方案》(绍市民〔2023〕17号)。
二、文件主要内容
《关于推进柯桥区“乐龄助餐”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试行)》由目标任务、工作原则、工作措施和工作保障等四个部分组成。
(一)目标任务
明确我区要建设“乐龄中心食堂”区域覆盖、“乐龄之家食堂”村(居、社区)覆盖、市场资源“乐龄爱心商家”共同参与的老年助餐网络体系。
(二)工作原则
明确助餐工作需发挥党建统领作用,利用智慧化手段开展助餐,因地制宜,整合调剂各类现有资源发展助餐,从严管理,确保助餐工作可持续。
(三)工作措施
1.“国企深度参与老年助餐”部分重点明确了要发挥国企改革作用,着力建设中央餐房,开展以配送餐和净菜配送为主的全域服务;
2.“加快镇(街道)助餐点布局”部分明确我区要积极构建以镇(街)乐龄中心食堂+N个乐龄之家食堂和乐龄爱心商家为主体的“1+N”助餐服务架构网络体系;
3.“多方筹措助餐资金”部分明确了要按照“个人出一点、企业让一点、政府补一点、集体添一点、慈善捐一点、志愿助一点”的六个一点多方支持方式,建立老年助餐服务多元筹资机制;
4.“明确助餐补助事项”部分明确我区为70周岁以上老年人实施分年龄段“一荤一素”套餐6元、5元、4元的梯式优惠,重点通过根据年度助餐人次等给予“乐龄食堂”和“乐龄爱心商家”点位补助的“双享”方式,补助失能失智、重度残疾、高龄等特殊困难老年人的“双补助”方式,实现助餐服务精准覆盖全区有需要的老年人;
5.“实施智慧化助餐场景服务”部分明确了要搭建智慧化养老助餐系统,以线上线下多种方式为老年人提供便捷点餐服务;
6.“实施集采化优质公开采购”部分明确了要加强食品来源优质供应和安全管理,确保食品源头可溯、安全可控;
7.“实施阳光化质量安全监管”部分明确了“乐龄食堂”及其他老年助餐服务机构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开展服务,建立健全原料控制、餐具消毒、食品留样等制度,保证食品安全,打造“阳光厨房”。
(四)工作保障
明确要加强组织领导,高度重视“乐龄助餐”服务体系建设,建立调度、通报、考评等晾晒机制,促进老年助餐服务水平的提质增效,建立监督管理机制,加强助餐工作透明度,强化宣传引导,加强各部门协同配合和工作落实,形成工作合力,助力助餐工作推广。
三、解读机关及解读人
解读机关为绍兴市柯桥区民政局,解读人为绍兴市柯桥区民政局养老服务指导中心俞佳芳,地址:绍兴市柯桥区群贤路1661号,联系电话:841207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