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年度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发放工作的通知》政策解读
索引号: | 330621ZFF00000/2023-68731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 发文日期: | 2023-09-20 |
组配分类: | 政策解读 | 文件编码: |
330621ZFF00000/2023-68731
优抚安置
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3-09-20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2023-09-20 16:50
信息来源:
信息来源: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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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草背景
为更好地落实义务兵优待政策,鼓励适龄青年积极应征入伍,报经区政府同意,特制定《关于做好2023年度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发放工作的通知》。
二、政策依据
1.《浙江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发放工作的通知》(浙退役军人厅发﹝2022﹞49号)
2.《绍兴市军人抚恤优待若干规定》
3.2017年柯桥区委议军会议纪要(第1期)
三、主要内容
根据《浙江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发放工作的通知》(浙退役军人厅发﹝2022﹞49号)和《绍兴市军人抚恤优待若干规定》等文件精神,从2023年起,柯桥区义务兵家庭优待金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根据区征兵办公室提供的领取人相关信息,经区财政局审核后组织发放。根据柯桥区实际,明确2023年现役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标准为37280元,进藏兵和进疆兵的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分别按上述标准的3倍、2倍发放,根据2017年柯桥区委议军会议纪要(第1期)精神,其他海拔3000米以上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按1.5倍标准执行。
四、适用范围
2023年度现役义务兵家庭。
五、解读机关、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绍兴市柯桥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解 读人:刘晓慧
联系电话:0575-841382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