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绍兴市柯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绍兴市
柯桥区对口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绍兴市柯桥区
财政局 绍兴市柯桥区农业农村局关于
进一步加强东西部劳务协作促进稳定
就业实施细则 》的政策解读
柯桥区对口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绍兴市柯桥区
财政局 绍兴市柯桥区农业农村局关于
进一步加强东西部劳务协作促进稳定
就业实施细则 》的政策解读
索引号: | 56936369-0/2023-64614 | 公开方式: | 依申请公开 |
发布机构: | 区人力社保局 | 发文日期: | 2023-03-03 |
组配分类: | 政策解读 | 文件编码: |
56936369-0/2023-64614
劳动就业
区人力社保局
2023-03-03
依申请公开
发布时间:2023-03-03 14:41
信息来源:
信息来源:区人力社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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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制定背景
为积极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进一步促进东西部协作的工作要求,,强化对口地区劳务协作,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提高对口帮扶精准性,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政策。
二、政策依据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切实加强就业帮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21〕26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东西部就业帮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的通知》(浙人社发〔2021〕48号)
《绍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绍兴市对口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绍兴市财政局 绍兴市农业农村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东西部劳务协作促进稳定就业的通知》(绍市人社发〔2021〕51号)
三、主要内容
(一)鼓励来柯就业补贴:规定了补贴对象、补贴标准、申请材料、申请程序;
(二)劳务协作和招聘补贴:规定了补贴对象、补贴标准、申请材料、申请程序;
(三)其他支持政策 :规定了有关强化就业创业和职业技能提升支持政策。
四、适用范围
柯桥区企业和绍兴市对口帮扶地区(乐山市马边县、峨边县、金口河区、沐川县)来柯桥区就业的脱贫人员。
五、实施时间
本细则自发文之日起施行,执行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即奖补政策执行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兑现政策截止时间为2026年12月31日,部分扶持政策有其文件规定的,补贴期限从其规定。
六、解读机关、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绍兴市柯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解读人:金伟梁 潘春雷
联系方式:0575-856826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