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58207-5/2023-71415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区政府办(外事办) | 发文日期: | 2023-01-06 |
组配分类: | 政策解读 | 文件编码: |
00258207-5/2023-71415
卫生,医药管理,医保,其他
区政府办(外事办)
2023-01-06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2023-01-06 15:53
信息来源:
信息来源:区政府办(外事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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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制定背景
2022年2月,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绍兴市深化基层卫生健康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在全市范围内全面落实基层卫生健康各项政策,确保我区基层卫生工作规范、有序开展,结合上级文件要求和工作实际,制定本文件。
二、政策依据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绍兴市深化基层卫生健康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绍政办发〔2022〕2号)
三、主要内容
(一)构建“大病不出区、小病不出镇(街道)、服务不出村”的医疗服务体系;实施区级医院强院提能行动,力争1家综合医院纳入三甲医院创建对象,力争到2025年,绍兴市中心医院、绍兴第二医院、柯桥区中医医院三家医共体总院国考监测指标至少1家达到“A”,2家达到“B++”;深入开展“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100%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达到“基本标准”,50%达到“推荐标准”,30%建成社区医院或达二级综合医院医疗服务能力水平。规划内村卫生室规范化率达到90%,健全定向招录的村级医务人员规范化管理。深化医疗卫生服务乡村“网底”工程。
(二)建立“基层首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医疗服务模式;完善基层服务模式、提升公卫服务水平、着力一老一小服务。
(三)构建“引得进、用得上、留得住”的人才培养环境 ;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力量,激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用人机制,优化岗位管理和职称晋升政策。
(四)完善“价值导向、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绩效激励机制;完善制度保障机制,改进财政保障机制,健全考核薪酬机制,改革争优奖励机制。达到 “社区医院或二级综合医院医疗服务能力水平”、全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考核位列A+及A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分别可上浮10%和5%,位列B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下浮5%,位列C+及以下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下浮10%。
四、实施时间
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五、适用范围
本实施方案适用于柯桥全区。
六、解读机关、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绍兴市柯桥区卫生健康局
解读人:傅超,联系电话:855606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