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58207-5/2022-60918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区政府办(外事办) | 发文日期: | 2022-08-15 |
组配分类: | 规范性文件 | 文件编码: | 绍柯政办发〔2022〕27号 |
00258207-5/2022-60918
减灾救济,优抚安置
区政府办(外事办)
2022-08-15
绍柯政办发〔2022〕27号
DKQD01-2022-0013
主动公开
有效
发布时间:2022-08-15 14: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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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区政府办(外事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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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区政府各部门(单位):
《柯桥区社会救助帮扶服务联合体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8月14日
柯桥区社会救助帮扶服务联合体建设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先行区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社会救助在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中的兜底保障作用,系统集成政府、社会、市场等多元帮扶资源,提升救助的精准度和时效性,助力困难群众实现共同富裕,现就推进柯桥区“社会救助帮扶服务联合体”(以下简称“助联体”)建设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按照“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总体要求,不断探索建立困难对象主动发现和返贫监测的长效机制,以省大救助信息系统为支撑,推进困难群众救助“一件事”集成联办改革,形成集“救助、监测、服务”于一体的多业务协同、多维度监测、多元素帮扶救助新模式。完善线上线下相结合的联合帮扶中心(共同富裕促进中心)功能,组织实施“一件事”线上惠民联办,完善“幸福清单”数据归集及探访关爱等延伸服务,实现“主动发现、无感救助、闭环反馈”的智慧救助,全面提升困难群众获得感、幸福感。
二、重点任务
(一)推进“助联体”实体建设。
按照系统集成、规范高效、共建共享原则,建设区、镇、村三级场地,落实办事人员。
1.选址要求。各级“助联体”应有与业务活动相适应的办公活动场地及相应的配套设施,实行实体化运作。区级依托区社会组织服务中心,建设区助联体服务中心;镇级整合便民服务中心、社会组织服务中心、社工站、儿童之家等场所资源,建设镇(街道)助联体服务站;村级整合党群服务中心、慈善服务点等场所资源,建设村(居、社区)助联体服务点。
2.标识设置。按照“三统一”(统一名称、统一室内外标识、统一LOGO)的要求,设置“助联体”标识。在建筑物门口和室内醒目处悬挂“柯桥区助联体服务中心”“XX镇(街道)助联体服务站”“XX村(居、社区)助联体服务点”名称和标识。
3.功能设施规划。按照“1窗+X功能区”的要求,设置“助联体”功能。“1窗”指面向群众的咨询服务综合窗口;“X功能区”包含“浙有众扶”成果展示区、常态化办公区、培训议事区、群众体验区等,可整合建设共享空间,设置个性化服务、活动等功能区。
4.人员配备。区级配备3名(1名在编干部,2名社工站工作人员)“助联体”工作人员,镇级配备2名工作人员(可兼职),村级可由在职工作人员兼任。
(二)优化“助联体”功能服务。
1.建立救助帮扶清单。区社会救助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结合职责分工,及时梳理谋划本单位任务清单。梳理困难群众教育、住房、医疗、就业、灾害等社会救助,重点优抚、残疾人、困难职工、困难家庭青少年、贫困妇女、困难家庭女童等特殊群体救助,中广有线、交通运输、司法、电力、供水、燃气、通讯网络等民生事项帮扶补助,慈善公益、社会工作、志愿服务等社会力量帮扶,形成救助帮扶清单。
2.完善主动发现机制。建立返贫监测数据库,对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因病因灾因意外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度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进行动态监测,对符合困难对象认定条件的群众实行及时救助。
3.加强代办服务和协助工作。为群众提供网上办、上门办等多种形式救助申请代办服务,实现“一站式”申请受理、救助“一件事”多部门联办;委托、协助相关职能部门开展社会救助事务性工作,使救助帮扶机制更加便捷高效。
4.开展需求摸排建档。结合探访关爱,摸排困难家庭生活、住房、就业、教育、医疗等方面需求,形成救助需求清单,并结合实际,制定个性化的需求建议,形成困难家庭需求管理信息库。
5.实施救助项目匹配。结合群众需求和救助帮扶清单,通过分析比对,实现救助对象需求与救助项目、资金、志愿服务等有效对接和高效配置,按需为困难对象提供社会救助服务。
6.落实救助闭环管理。定期开展部门(单位)信息交互和数据更新、推送,及时共享困难对象相关信息,持续跟进困难对象的需求满足和家庭经济变化情况,跟踪、督查政策落实情况,定期评估资源匹配效果,调整资源匹配措施,推动部门(单位)联动救助闭环管理。
7.推动学习培训和政策宣讲。多种形式开展经常性的政策业务知识和系统应用等学习培训,提高救助队伍专业能力。多渠道宣讲救助政策,进一步提高救助政策知晓度。
(三)落实救助“一件事”工作流程。
1.主动发现。区民政局、人力社保局、医保分局、残联等部门(单位)及时将涉及困难救助相关数据推送至区“助联体”平台,其中,区民政局实时推送主要劳动力去世相关信息,区人力社保局实时推送新增失业人员相关信息,区医保分局实时推送柯桥区参保群众自负医疗费用4万元以上人员相关信息,区残联实时推送新增残疾人相关信息。
2.落实救助。区“助联体”平台汇总识别是否为在册对象,并将在册对象推送至相应部门(单位),非在册对象推送至相应镇(街道)。部门(单位)收到推送信息后,及时审核,对符合条件的落实救助措施;镇(街道)收到推送信息后,通过入户调查等措施,对符合社会救助的主动告知社会救助政策,村(居、社区)主动上门帮助符合临时救助或特困、低保、低保边缘条件的完成申请,审核审批后落实相应社会救助措施。
3.闭环反馈。对推送至相应部门(单位)、镇(街道)的信息,在限定时期内,由经办部门(单位)、镇(街道)将办理情况反馈至区“助联体”平台,区“助联体”平台对每月的办理情况实行通报,确保件件有落实。
(四)明确“助联体”职责分工。
1.部门(单位)。区救助职能部门要结合职责,指导开展全区“助联体”工作,及时落实各类救助帮扶制度,提升困难群众“救助一件事”联办效率,并将联办结果推送至区民政局,实现救助信息闭环管理。区民政局牵头“助联体”建设,整合23个相关救助部门(单位)、3类社会力量,依托省大救助信息系统,及时向其他救助职能部门推送、共享困难对象信息,指导部门(单位)、镇(街道)、村(居、社区)和社会力量参与联动救助,实现政策联审联办、资源共建共享,形成工作合力;区医保分局、教体局、建设局、人力社保局、应急管理局等救助职能部门和相关特殊群体救助单位在职责范围内依照相关流程主动做好困难对象信息筛查,对符合条件的及时纳入救助帮扶范围;民生事项帮扶单位及时落实困难对象各项补助政策。通过购买服务、开发岗位、设立基层社工站等方式,鼓励专业社工力量在社会救助领域协助开展家庭经济状况调查评估、建档访视、需求分析等事务。
2.镇(街道)。各镇(街道)要落实主体责任,落实专职人员开展入户调查、探访关爱、帮扶服务、资源链接和幸福清单送达等工作。建立健全救助网格,实现救助对象服务全覆盖;整合各类优势资源,做好镇级“助联体”运行工作,发挥镇(街道)助联体服务站连接区级部门(单位)、社会力量、困难群众的枢纽作用,为困难群众提供便利、精准、多元救助;积极培育、引导属地慈善力量、社会组织、乡贤及志愿者参与帮扶活动,拓展救助帮扶渠道,丰富救助帮扶内容,提升救助帮扶水平。
3.村(居、社区)。协助镇(街道)开展困难群众排查、帮扶需求排摸和政策宣传,常态化开展探访关爱等工作,帮助群众反映救助和帮扶需求。发挥致贫返贫对象监测预警、发现报告作用,通过村(居、社区)社会救助协管员、网格员等工作队伍,常态化开展困难家庭信息排查、预警监测、探访关爱、幸福清单送达、政策宣讲等工作,实时向镇(街道)反馈救助服务信息。协助慈善公益等社会力量开展困难群众帮扶。
4.慈善公益力量。充分发挥慈善事业的第三次分配作用,动员引导慈善力量加大社会救助方面支出,对参与社会救助的慈善组织按照有关规定落实税收优惠、费用减免等政策。区红十字会、慈善总会及其他慈善组织要设立社会救助专项基金,引导项目资金重点投向社会救助领域。鼓励支持爱心企业(人士)、商会、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以捐赠物资、设立项目、提供服务等方式,开展多形式社会救助帮扶活动。加强社会救助志愿服务制度建设,积极发挥志愿服务在汇聚社会资源、帮扶困难群众、保护弱势群体、传递社会关爱等方面作用。
三、工作保障
(一)强化联动推进。充分发挥区社会救助联席会议的统筹协调作用,成立“助联体”建设推进工作专班,专班由区社会救助联席会议办公室主任任组长、相关救助职能部门业务骨干为成员,专班办公室设在区民政局。联动救助职能部门、特殊群体救助单位、民生事项帮扶单位以及慈善公益力量等,建立健全区、镇、村三级助联体服务中心(站、点),构建线上线下、纵横多样的一体化联动机制。
(二)加强督促检查。发挥区社会救助工作领导小组的统筹协调作用,完善社会救助工作成员会议联络员制度,定期专题研究“助联体”开展情况;完善“助联体”建设和运营指标,对建设和运营情况进行检查评估;健全督导问责机制,组织多部门(单位)开展联合督查,分阶段开展督促检查工作,落实社会救助领域信息公开,加强救助资金监管,形成齐抓共管工作格局。
(三)加大宣传引导。加大宣传力度,及时向社会公布工作动态信息,通过开展政策咨询活动、印发宣传资料、开辟宣传专栏及利用新闻媒体、公众号等,积极宣传“助联体”工作,进一步提升群众救助政策知晓度、参与度,积极营造正向舆论氛围,营造“有困共助、有难众扶”的良好氛围。
附件:1. 柯桥区“助联体”部门(单位)职责分工
2.柯桥区“救助一件事”流程图
3.柯桥区“助联体”建设指标
附件1
柯桥区“助联体”部门(单位)职责分工
序号 | 单位名称 | 职责分工 | 事项 |
1 | 区民政局 | 统筹协调有关部门(单位)和社会力量共同参与“助联体”建设,指导督促各镇(街道)、村(居、社区)建立助联体服务站、助联体服务点,将主要劳动力去世相关信息实时推送至区“助联体”平台。 | 社 |
2 | 区教体局 | 健全教育救助制度,受理办结教育救助事项,共享教育救助信息。 | |
3 | 区财政局 | 落实“助联体”信息系统建设和困难群众救助经费保障。 | |
4 | 区人力社保局 | 健全就业援助制度,将新增失业人员相关信息实时推送至区“助联体”平台,受理办结就业援助事项,共享就业援助信息。 | |
5 | 区建设局 | 健全住房救助制度,受理办结住房救助事项,共享住房救助信息。 | |
6 | 区医保分局 | 健全医疗救助制度,将柯桥区参保群众自负医疗费用4万元以上人员相关信息实时推送至区“助联体”平台,受理办结医疗救助事项,共享医疗救助信息。 | |
7 | 区应急管理局 | 健全自然灾害救助制度,受理办结自然灾害救助事项,共享自然灾害救助信息。 | |
8 | 区大数据中心 | 做好“助联体”数据共享相关工作。 | |
9 | 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 做好重点优抚对象救助帮扶工作,共享相关救助信息。 | 特 |
10 | 区残联 | 将新增残疾人相关信息实时推送至区“助联体”平台,做好残疾人救助帮扶工作,完善残疾人全周期服务“一件事”联办机制,共享残疾人救助信息。 | |
11 | 区总工会 | 做好困难职工家庭救助帮扶工作,共享相关救助信息。 | 特 |
12 | 团区委 | 做好困难家庭青少年救助帮扶工作,共享相关救助信息。 | |
13 | 区妇联 | 做好贫困妇女、困难家庭女童等困难人群救助帮扶工作,共享相关救助信息。 | |
14 | 区红十字会 | 做好困难对象人道救助工作,共享相关救助信息。 | |
15 | 区交通运输局 | 落实困难群众(70周岁以上老人、重度残疾人等)公交免费乘车政策。 | 民 |
16 | 区综合执法局 | 落实困难群众公共自行车免费骑行政策。 | |
17 | 区司法局 | 为困难群众提供无偿法律援助服务。 | |
18 | 柯桥供电分局 | 落实困难群众每户每月电费减免政策。 | |
19 | 柯桥水务集团 | 落实困难群众每户每月水费减免政策。 | |
20 | 昆仑燃气 | 落实困难群众每户每年用气减免政策。 | |
21 | 移动柯桥分公司 | 落实困难群众移动手机话费和流量优惠政策。 | |
22 | 电信柯桥分公司 | 落实困难群众电信手机话费和流量优惠政策。 | |
23 | 联通柯桥分公司 | 落实困难群众联通手机话费和流量优惠政策。 | |
24 | 中广有线 | 落实困难群众入网费、有线电视费减免政策。 | |
25 | 慈善力量 | 加大社会救助服务支出,爱心企业(人士)、商会等社会团体以捐赠款物、设立项目、提供服务等方式参与救助服务。 | 社 |
26 | 社工力量 | 社工机构和社工参与社会救助领域事务性工作,提供专业化服务。 | |
27 | 志愿力量 | 志愿服务组织和志愿者开展社会救助领域的志愿服务活动。 |
附件2
柯桥区“救助一件事”流程图
附件3
柯桥区“助联体”建设指标
内容 | 区 | 镇(街道) | 村(居、社区) |
名称 | 柯桥区 | XX镇(街道) | XX村(居、社区) |
场地 | 不少于300平方米,有配套办公、服务场所和设备 | 不少于50平方米,有配套办公、服务场所和设备 | 有条件的村(居、社区)可结合实际进行实体化建设 |
标识 | 名称和LOGO规范,设置位置醒目。 | ||
党建 | 建立“助联体”党支部或党建联盟等党组织 | 建立党员志愿服务队 | 建立党员结对帮扶机制 |
人员配置 | 配备3名(1名在编干部,2名社工站工作人员)“助联体”工作人员 | 配备2名工作人员(可兼职) | 结合实际工作配备,可由在职工作人员兼任。 |
基本功能区设置 | 1.咨询服务综合窗口 2.成果展示区 3.常态化办公区 4.培训议事区 5.群众体验区 | 1.咨询服务综合窗口 2.救助服务区 | 结合实际设置 |
工作职责 | 资源统筹、议事协商、培训教育、指挥调度 | 资源统筹、任务分解、任务实施 | 任务实施 |
工作内容 | 明确“助联体”工作内容,有职责分工,有总结计划,有工作记录。 | ||
工作绩效 | 全年召开联席会议不少于4次,开展学习培训不少于4场次;孵化培育服务类社会组织不少于3家,开展救助服务项目不少于3个,创建品牌服务项目不少1个,服务人数年增长比例不低于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