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258207-5/2022-6328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区政府办(外事办) 发文日期: 2022-11-17
组配分类: 规范性文件 文件编码: 绍柯政办发〔2022〕38号
  • 信息索引号:

    00258207-5/2022-63281

  • 主题分类: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 发布机构:

    区政府办(外事办)

  • 成文日期:

    2022-11-17

  • 文号:

    绍柯政办发〔2022〕38号

  • 文件登记号:

    DKQD01-2022-0018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有效

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柯桥区“污水零直排区”排水设施运行维护管理的实施意见(试行)

发布时间:2022-11-17 11:53

信息来源:

信息来源:区政府办(外事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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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区政府各部门(单位):

为深入推进全区生态文明建设,巩固全域“污水零直排区”建设成果,规范排水设施长效运维管理,进一步夯实“美丽柯桥”建设基础,根据《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浙江省物业管理条例》《浙江省物业区域相关共有设施设备管理办法》、《关于印发<绍兴市高标准推进“污水零直排区”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绍市治水办〔2019〕36号)、《中共柯桥区委办公室  柯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柯桥区城乡生活污水治理三年行动计划(2014—2016年)的通知》(区委办〔2014〕83号)等精神,结合柯桥区实际,经区政府同意,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运维管理范围

本实施意见中的排水设施包含雨水管网、雨水井、泵站、雨污分流器等雨水设施和污水管网、化粪池、污水井、隔油池、毛发聚集井(收集器)、沉砂池、油水分离器等生活排污设施。具体分以下两大类:

(一)市政排水设施。

市政雨污水提升泵站、主次管网、收集管网系统及附属设施等排水设施。

(二)非市政排水设施。

1.生活小区类:已完成“污水零直排区”建设的各类住宅小区(区块)的雨污管网、泵站等排水设施。

2.工业园区类:已完成“污水零直排区”建设的企业内部雨污管网、泵站等排水设施。

3.其他类:除生活小区类和工业园区类以外,已完成“污水零直排区”建设的企事业单位和六小行业的雨污管网、集水井、泵站等排水设施。

二、运维管理要求

本实施意见的长效运维管理要求应包括档案管理、制度管理、专业运维管理三方面内容。

(一)档案管理要求。各镇(街道)要结合省、市数字化管理系统要求,梳理收集“污水零直排区”建设相关排查、勘察(测绘)、设计、施工、验收等基础资料档案。

(二)制度管理要求。各镇(街道)应根据上级规范性文件和管理职权范围内各类排水设施的情况和特点,制定操作规程、运维养护、资料归档、应急保障等一系列管理制度,并结合雨污管线等设施的规格、数量等编制年度运维养护计划,开展制度化、规范化管理。

(三)专业运维管理要求。鼓励采用市场化方式,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对排水设施进行专业化运维管理,其中,生活小区类由属地镇(街道)负责委托,鼓励优先考虑区属国有企业。具体要求如下:

1.巡查。专业化运维单位应对排水设施进行定期巡查,并建立巡查台账。巡查中发现管道私拉乱接等问题,应及时进行处置。

2.养护。专业化运维单位应对排水设施进行定期养护,并建立养护台账。定期进行化粪池、污水井、雨水井清掏及管道疏通、清淤。定期对隔油池、毛发聚集井(收集器)、沉砂池、雨污分流器、油水分离器等排水设施进行清掏,对截流装置设备、泵站设备进行保养,确保各类排水设施能正常运行。

3.检测。定期对雨污管道功能性结构进行检测。如发生突发性事件,需开展临时应急性检测,检测资料应留档保存。

4.维修。对于巡查和检测中发现的排水设施缺陷、破损等问题,运维单位应及时进行维修或更换,维修、更换的各种原材料、成品、半成品、构配件等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发生突发性事件造成排水设施损坏的,运维单位应及时组织抢修。

三、运维资金保障

(一)市政排水设施。

市政排水设施运维资金,按既有模式、原渠道予以保障。

(二)非市政排水设施。

1.生活小区类:柯桥街道、柯岩街道、华舍街道、湖塘街道由区财政全额补助;夏履镇、漓渚镇、平水镇、王坛镇、稽东镇由区财政补助75%;其他街道由区财政补助50%。资金由区建设局会同区财政局下达,管理合同签订后每年年初拨付50%,年终根据考核结果,经镇(街道)申请、区建设局审核后拨付剩余资金。污水管网、雨水管网、雨污分流器、泵站等排水设施的运维单价详见附表。

2.工业园区类:属于企业产权或企业因租赁等使用的排水设施运维资金由产权主体或使用主体自行解决。

3.其他类:企事业单位的排水设施运维资金由产权单位自行解决,除此之外的其他类排水设施运维资金由产权主体或使用主体(因租赁等使用的主体)自行解决。

四、职责分工

(一)区治水办。牵头督促各责任单位落实“污水零直排区”长效运维管理机制建设。

(二)区财政局。负责保障各镇(街道)“污水零直排区”长效运维管理资金。

(三)区生态环境分局。负责开展工业园区类“污水零直排区”长效运维管理的督考、指导工作,督促各镇(街道)按要求做好工业园区类排水设施的长效运维管理工作。

(四)区建设局。负责开展生活小区类“污水零直排区”长效运维管理的督考、指导工作,督促各镇(街道)按要求做好生活小区类排水设施的长效运维管理工作。

(五)区综合执法局。负责开展市政雨水设施及除企事业单位以外其他类“污水零直排区”长效运维管理的督考、指导工作;加强执法检查,依法查处各类违法排水行为;督促各镇(街道)按要求做好除企事业单位以外其他类排水设施的长效运维管理工作。

(六)行业主管部门。区教体局、商务局、卫生健康局、机关服务中心等部门(单位)负责开展其他类中企事业单位“污水零直排区”长效运维管理的督考、指导工作,督促各镇(街道)按要求做好其他类中企事业单位排水设施的长效运维管理工作。

(七)各镇(街道)。负责制定管辖范围内非市政排水设施“污水零直排区”长效运维管理考核细则;针对辖区内的生活小区类排水设施,落实专人或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进行长效运维管理,并核拨运维资金;针对辖区内的工业园区类、其他类排水设施,督导业主(单位)按要求自行开展长效运维管理;协调运维单位在运维过程中的政策处理及信访投诉处置工作。

(八)柯桥水务集团。负责市政污水设施及受委托运营的非市政排水设施的长效运维管理工作,负责制定“污水零直排区”长效运维管理实施细则等,协助做好督导工作。

五、监督考核

区生态环境分局、建设局、综合执法局对镇(街道)“污水零直排区”长效运维管理情况开展督查考核,考核结果报区治水办,纳入镇(街道)“五水共治”年度考核。

各镇(街道)负责辖区内的“污水零直排区”长效运维管理督查,并形成督查台账资料。对在督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抄告相关职能部门。

六、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相关部门(单位)要明确职责分工,健全管理机制,制定具体实施细则,建立跟踪督查制度,加强人员培训和指导。

(二)加强依法管理。强化部门联动,加强过程监管,严格考核评估,发现单位(个人)违法违规行为的,移交相关职能部门依法处置,确保排水设施管理规范有序。

(三)做好宣传引导。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媒体,及时向市民群众宣传排水工作知识,号召社会各界爱护排水设施、保护水环境,营造社会关注、人人参与的良好工作氛围。



附件:“污水零直排区”生活类小区长效管理费用结算标准




                                                                                                         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1月16日


附件

“污水零直排区”生活类小区长效管理费用

结算标准

序号

项目

单价
(按年计)

备注

1

污水管网

1.1元/平方米

包括污水管道、窨井的巡检、养护、疏通、检测及井盖更换,化粪池定期清掏等。

2

雨水管网

1.0元/平方米

包括雨水管道、窨井的巡检、养护、疏通、检测及井盖更换,液位报警器养护,垃圾清理等。

3

雨污分流器

100元/只

包括雨污分流器巡检、养护、清掏等,全年12次及以上。

4

泵站

2万元/座

1.巡查养护按1万元/年/座计;

2.维修按1万元/年/座(泵维护0.5万元/年、阀门0.1万元/年、电气设备0.3万元/年、其它设施0.1万元/年)计;

3.不含电费

备注:生活小区类污水管网、雨水管网的长效运维费用按小区地上建筑面积进行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