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258220-0/2020-4022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绍兴市柯桥区卫生健康局 发文日期: 2020-05-15
组配分类: 政策解读 文件编码:
  • 信息索引号:

    00258220-0/2020-40223

  • 主题分类:

    卫生

  • 发布机构:

    绍兴市柯桥区卫生健康局

  • 成文日期:

    2020-05-15

  • 文号:

  • 文件登记号: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有效

绍兴市柯桥区卫生健康局关于印发《柯桥区社会办医疗机构(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审批实施方案》(暂行)的通知 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0-05-15 17:09

信息来源:

信息来源:区卫生健康局

访问次数:

一、制定背景

2019年,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出台了《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简化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审批工作的通知》(浙卫发〔201928号),绍兴市卫健委出台了《绍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审批工作的通知》(绍卫发〔201956号)和《绍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诊所设立全流程“一件事”5个工作日审批工作的通知》,要求提高医疗卫生领域许可事项审批效率、简化医疗机构审批材料,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设置审批与执业登记“两证合一”、非公医疗机构审批权限、诊所5个工作日审批工作等。

二、政策依据

1.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关于简化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审批工作的通知》(浙卫发〔2019〕28号)

2.《绍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审批工作的通知》(绍卫发〔2019〕56号)

3.《绍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诊所设立全流程“一件事”5个工作日审批工作的通知》

4.《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5.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6.《消毒管理办法》

7.《浙江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关于印发<全省卫生计生系统群众企业办事事项“八统一”指导目录和梳理表>的通知》(浙卫办政法发函2018﹞1号)

8.《关于优化社会办医疗机构跨部门审批工作的通知》(发改社会〔2018〕1147号)

9.《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部分内容的决定》

、主要内容

本《通知》主要从9个方面对我区医疗审批工作做出了明确:1、明确审批权限;2、明确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审批“两证合一”;3、调整医疗机构设置规划4、规范医疗机构审批事项;5、完善医疗机构审批流程;6、加强事中事后监管;7、明确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办理流程;8、明确医疗机构设立注意事项;9、明确资料清单。

四、实施时间

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30日后施行。

五、适用范围

本《通知》适用于柯桥区社会办医疗机构(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审批工作。

六、解读机关、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绍兴市柯桥区卫生健康局

解读人:沈玉祥、陈晓波,联系电话:84121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