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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区政府办(外事办)
2026-03-12
绍柯政办综〔2026〕3号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2026-03-13 16:50
信息来源:政务公开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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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区政府各部门(单位):
为进一步健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提高决策质量,经区政府同意,现公布《2026年度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各承办单位要严格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要求,认真组织实施,并切实做好各环节资料整理工作,确保程序规范、台账齐全。
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3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6年度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 决策事项 名称 | 决策主体 | 承办单位 | 法律政策依据 | 程序要求 | 完成时间 |
1 | 柯桥区进一步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促进高质量发展实施办法 | 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政府 | 绍兴市柯桥区 经济和信息化局 | 1.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持续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2025年工作要点〉的通知》(浙经信产业〔2025〕107号) 2. 《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浙江省五类主体公共信用评价指引(2020版)〉〈浙江省公共信用信息目录(2020版)〉的通知》(浙发改信用〔2020〕267号) | 2026年8月前完成初稿和意见征集、专家评审、风险评估、承办单位集体讨论等程序,形成送审稿;2026年9月前完成合法性审查、集体审议等程序后正式印发实施 | 2026年9月 |
2 | 柯桥区农村村民建房户具体标准和分户条件认定的指导意见 | 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政府 | 绍兴市柯桥区 农业农村和 水利局 | 《浙江省土地管理条例》第五十七条 | 2026年上半年完成初稿;2026年8月前完成意见征集、专家评审、风险评估、承办单位集体讨论等程序,形成送审稿;2026年9月前完成合法性审查、集体审议等程序后正式印发实施 | 2026年9月 |
3 | 柯桥区加强历史建筑保护传承工作的实施意见 | 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政府 | 绍兴市柯桥区 住房和城乡 建设局 | 1. 《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 2. 《浙江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 3. 《绍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历史建筑保护传承工作的实施意见》(绍政发〔2023〕7号) | 2026年4月前完成初稿;2026年7月前完成意见征集、专家评审、风险评估、承办单位集体讨论等程序,形成送审稿;2026年9月前完成合法性审查、集体审议等程序后正式印发实施 | 2026年9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