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柯桥区华舍罗螺记餐饮店:
本委受理申请人田雪琴诉你单位劳动争议一案[浙绍柯桥劳人仲案(2025)1315号]已审理终结。因无法以其他方式向你单位送达法律文书,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浙绍柯桥劳人仲案(2025)1315号仲裁裁决书。浙绍柯桥劳人仲案(2025)1315号裁决内容为:绍兴市柯桥区华舍罗螺记餐饮店支付田雪琴2024年11月10日至2025年1月15日期间的工资合计人民币6712元,款于本裁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付清。请你单位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到本委(绍兴市柯桥区柯桥街道兴越路1718号)领取仲裁裁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本裁决为终局裁决。
特此公告。
绍兴市柯桥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5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