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柯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限期提供材料通知书送达公告

发布时间:2025-04-07 15:40

信息来源:区市场监管局

信息来源:

访问次数:

绍兴市柯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限期提供材料通知书送达公告

绍柯市监限送告〔2025〕0407001号

高楠:

本局于2025年3月26日依法对你作出限期提供材料通知书,因对你采取其他送达方式无法送达,本局决定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内容是:为调查了解绍兴柯桥火振纺织品有限公司涉嫌冒名登记一案,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三十条第一款的规定,请你在收到本通知书后7个工作日内向本局提供以下材料,并在材料上签名或者盖章。逾期不提供或者拒绝提供相关材料的,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1.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2.绍兴柯桥火振纺织品有限公司的相关材料。

请你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本局领取,逾期不领取即视为送达。

联系人:刘家旭,联系电话:84568202

联系地址: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湖塘街道市场监督管理所


绍兴市柯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印章)

2025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