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258306-X/2025-7997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区科技局 发文日期: 2025-04-27
组配分类: 通知公告 文件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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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0258306-X/2025-799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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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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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区科技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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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0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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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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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度产学研合作奖励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4-27 17:21

信息来源:区科技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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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2024年度柯桥区加快推动“三农” 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等九个政策的通知》(区委办〔2024〕6 号)、《加快科技创新若干政策的实施细则》(绍柯科〔2024〕12号)、《柯桥区印染行业高质量发展二十条政策措施(试行)》(绍柯制强领〔2023〕1号)、《柯桥区印染行业高质量发展二十条政策措施(试行)实施细则》(绍柯制强领〔2023〕2号)等文件精神,现就2024年度柯桥区产学研合作奖励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可申报政策奖励

(一)政策条款1

1.政策内容:对企业与高校院所合作的技术开发和转让项目,按实际发生技术交易额的20%给予企业奖励,对其中通过技术市场竞价(拍卖)的,按实际发生技术交易额的30%给予企业奖励,每家企业年度奖励不超过100万元。

2.扶持标准:

(1)与企业开展合作的高校院所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技术开发和技术转让项目须经技术合同登记机构认定;

(3)竞价(拍卖)活动由区科技部门会同技术市场组织开展;

(4)技术交易额以认定的技术合同和实际支付凭证为依据核定。

3.申报材料:

(1)柯桥区技术合作项目经费奖励申请表(附件1);

(2)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3)经技术合同登记机构认定的技术开发或技术转让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4)技术交易费用发票、转账或汇款凭证原件及复印件;

(5)通过竞价(拍卖)成交的项目需提供成交确认书。

(二)政策条款2

1.政策内容:对技术中介服务机构、技术经纪人、科技成果特派员通过科技大市场促成的技术开发和转让项目,按实际发生技术交易额的1%给予奖励,最高50万元。

2.扶持标准:

(1)技术中介服务机构须为在我区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技术经纪人须依法取得资格证书,科技成果特派员需提供科技部门的委派证明;

(2)技术需求须经区科技大市场或区科技部门备案发布;

(3)技术开发和技术转让项目须经技术合同登记机构认定;

(4)技术交易额以认定的技术合同和实际支付凭证为依据核定。

3.申报材料:

(1)柯桥区促成技术合作项目奖励申请表(附件2);

(2)技术中介服务机构法人证书、技术经纪人资格证书、科技成果特派员委派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三方技术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4)技术需求经区科技大市场或区科技部门备案发布的证明材料;

(5)技术交易费用发票、转账或汇款凭证复印件(需技术买入方盖章)。

(三)政策条款3

1.政策内容:对经科技部门立项,与区内企业达成技术开发和转让项目的区内高校、科研院所、新型研发机构和创新载体,按实际发生技术交易额的10%给予奖励,每家高校、科研院所、新型研发机构及创新载体每年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2.扶持标准:

(1)区内高校、科研院所、新型研发机构或创新载体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其作为技术输出方与区内企业达成技术开发和转让项目须经区科技局立项(立项文件见附件4)。

(2)技术开发和技术转让项目须经技术合同登记机构认定;

(3)技术交易额以认定的技术合同和实际支付凭证为依据核定。

3.申报材料:

(1)柯桥区科研机构技术合作项目奖励申请表(附件3);

(2)区内高校、科研院所、新型研发机构或创新载体的法人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技术合作项目立项文件;

(4)技术开发或技术转让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5)技术交易费用发票、转账或汇款凭证复印件。

(四)政策条款4

1.政策内容:对区内印染企业与省现代纺织技术创新中心(鉴湖实验室)及其下属单位合作的技术开发和转让项目,按实际发生技术交易额的30%给予企业奖励,每家企业当年度奖励总额不超过 200 万元。

2.扶持标准:

(1)技术开发和技术转让合同须经技术合同登记机构认定;实际发生技术交易额以认定的技术合同和支付发票为依据;

(2)通过竞价(拍卖)成交的技术开发和转让项目,须通过省技术市场成交。

3.申报材料:

(1)柯桥区技术合作项目经费奖励申请表(附件1);

(2)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3)技术开发或技术转让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4)通过竞价(拍卖)成交的项目需提供成交确认书;

(5)技术交易费用转账或汇款凭证、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二、申报流程

1.申请主体提出申请,经所在镇(街道)初审同意并盖章后,报区科技局审核(资料原件正本受理核对后予以退还)。

2.区科技局会同有关部门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开展审核认定,对项目奖励资金提出审定意见,并报区财政局。

3.区财政局依据区科技局意见,联合区科技局下达奖励资金,拨付至申请主体。

三、有关要求

请申报单位于2025年5月12日前将经属地镇(街道)初审通过的申报材料一式五份报送至柯桥区科技局科技合作与成果转化科(柯桥区行政中心A楼208室,联系电话:0575-84138626)。

附件:附件1:柯桥区技术合作项目经费奖励申请表.doc

         附件2:柯桥区促成技术合作项目奖励申请表.doc

         附件3:柯桥区科研机构技术合作项目奖励申请表.doc

         附件4:绍兴市柯桥区科学技术局关于确定2024年度柯桥区科研机构产学研合作项目的通知.pdf

         附件4-附件:2024年度柯桥区科研机构产学研合作项目名单.docx

绍兴市柯桥区科学技术局

2025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