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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柯桥区新三江闸排涝泵站及配套河道拓浚工程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发布时间:2025-03-06 08: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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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水利发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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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建设项目基本概况

项目名称:绍兴市柯桥区新三江闸排涝泵站及配套河道拓浚工程

建设性质:新建

工程任务:防洪排涝为主,兼顾区域水生态改善等综合利用。

建设内容及规模新建新三江闸排涝泵站1座,设计排涝流量300m3/s;拓浚大坂湖直江6.70km,其中拓宽段0.64km;整治余渚桥涵卡口0.42km;疏浚三江大河2.63km;新建水利管理房1座(建筑面积1786m2)。

建设地点:绍兴市柯桥区(新三江闸泵站位于三江大河曹娥江口处、曹娥江左岸;三江大河疏浚工程位于老三江闸至新三江闸段;余渚桥涵卡口整治工程位于104国道余渚桥处龙池江;大坂湖直江拓宽段位于兴华路至东小江)

 

2 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水环境:保护对象为三江大河、曹娥江、龙池江、大坂湖直江,常规水质监测断面(新三江闸内)。

环境空气、声环境:本工程施工区附近的居民点。

生态环境:保护对象为大坂湖直江拓浚工程涉及鉴湖风景名胜区(省级)的河道水体。

文物保护单位: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大运河之浙东运河杭州萧山-绍兴段,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古纤道。

 

3 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1)水环境:施工污废水得到妥善处置,生活污水清运或纳管处理,对当地水环境影响不大。工程建成后,对周边河网水系无不利影响。工程建设对区域水质能起到一定的改善作用。。

2)声环境:施工区施工噪声附近居民产生一定的影响,可通过禁止夜间施工和采取防护措施予以减免。运行期工程运行噪声基本无影响

3)大气环境:施工作业扬尘对附近居民及施工操作人员有一定的影响,施工机械燃油废气和汽车行驶尾气河道疏浚底泥臭气对附近居民和施工人员影响较小。

4)固废:弃渣需做好综合利用及防护措施,生活垃圾、废机油、餐厨垃圾以及泔水油得到有效处理的情况下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5)生态环境:工程建设不会影响区域生态系统的稳定性和完整性,也不会影响区域物种多样性。施工对动物的影响是短期和有限的,施工活动结束后,动物的生存环境将会逐步得到恢复。工程建成后,河道内浮游生物生境将有所改善,浮游生物生物量将有所增加,底栖动物可逐步得到恢复。工程建设对鱼类种群密度、分布、繁衍等影响较小。

6)环境风险:工程建设和运行期间,存在潜在的事故风险和环境风险,须采取相应的事故防范措施和风险应急预案。

 

4 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期效果

具体内容如下表:

措施

类型

时段/

分项

环保措施

预期治理效果

地表水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

1、基坑废水经沉淀处理达标后回用于汽车冲洗、场地洒水抑尘和绿化浇灌、农田灌溉,汽车机械设备冲洗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达标后回用于汽车冲洗或场地洒水抑尘,不得排入附近河道。

2、施工人员租用民房居住的,其生活污水利用原有的卫生设备处理;集中施工区设置生活污水收集设备将生活污水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至就近的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在没有污水收集处理设施的区域设置生态流动厕所,并委托环卫部门清运至就近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

3、河道、泵站涉水工程施工应尽量选择在枯水期或平水期进行,避免在丰水期施工,特别是洪水期严禁施工。施工单位应与当地气象部门取得联系,在洪水来临前,对施工场地进行处理,避免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污染物随洪水进入水体。

对周围水体影响很小

运行期

1、绍兴市柯桥区塘闸管理中心可利用已有生活污水处理装置排入城市污水管网。

2、加强河道水域及沿岸绿地日常保洁工作。

河道水质良好

声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期

1、合理布置施工场地,分散布置施工设备,高噪声机械设备布置在远离居民点的区域。高噪声设备施工告知周边居民,并公告施工期限。

2、合理安排施工计划;合理安排施工车辆行驶路线及时间;合理安排施工工序;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合理安排施工机械。

3、选用低噪声、技术成熟设备,施工机械安装消声减振措施。

4、配备隔声效果效果(隔声消声量不低于15dB(A))较好的移动隔声屏障;设置车辆警示牌及限速牌,加强车辆管控;对靠近敏感点的部分高噪声施工机械可配备临时隔声罩。

5、加强对施工人员的个人防护,加强管理,文明施工。

6、建设单位应责成施工单位在施工现场张布通告标明投诉电话,建设单位在接到报案后应及时与当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取得联系,以便及时处理各种环境纠纷。

施工噪声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运行期

1、应选用振动小,噪声低的闸门启闭机、水泵及其它配套设备。闸门启闭机、水泵采取相应的减振降噪处理。对闸门启闭机房、水泵房进行隔声处理,机房附近进行绿化。加强设备的维护和管理。

2、实施降低源强、减振隔声、距离衰减、绿化吸收等措施,使泵站厂界噪声达到相应的噪声值要求。

轻工程噪声影响

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

1、工区周围设立简易隔离围屏,将施工区与外环境隔离。

2、加强施工规划管理,建筑材料及施工机械定点定位存放;施工区定期洒水,干燥天气加大洒水频次,大风天气应停止土方作业,作业区加盖防尘网。

3、回填土方周转场及临时堆土场应进行遮盖;渣土及垃圾及时外运。

4、车辆出入主干道每天定期洒水,保持出入口清洁、湿润;设置洗车平台,及时清洗车身,运输车辆采用密闭式车斗,严禁运输物料沿途散落、泄露。严禁车辆超负荷运作,配合做好施工期间道路管理。

5、优化场地布置,易起尘设备应尽可能远离居民点。

6、施工前提前告知公众,对于施工期间扬尘投诉问题,配合环保部门快速积极解决相关纠纷。对施工人员进行环保教育,提高环保意识,加强扬尘防护。)对施工作业区开挖、填筑产生的粉尘,大气粉尘含量较高,应加强施工人员劳动保护。

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运行期

1)通过与交通部门的协调,加强机动车辆管理,严格禁止不符合环保要求的车辆上堤行驶。

2)为减轻堤顶道路扬尘污染,运行期应加强道路清扫、洒水,确保路面清洁。

减轻尾气、扬尘污染

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

1、建议实际施工中,对周边开发建设项目进行调查,尽量实现弃土和建筑垃圾的资源化综合利用。

2、加强施工工区生活垃圾的管理,设置分类垃圾箱,并定期委托当地环卫部门予以清运,不得随意丢弃。

3、施工机械使用、维修过程的废机油和含油废水处理设施中的污泥、浮渣须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设置符合标准的暂时储存设施盛装危险废物,暂时储存设施设置在施工营地的独立房间内,独立房间地面硬化并做好防渗处理,收集后由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置。

4、疏浚船只应配备垃圾收集容器,集中送至岸上与施工生活区垃圾一并处理,严禁直接倾倒至河道内。

合理处置

运行期

1、绍兴市柯桥区塘闸管理中心设分类垃圾箱,收集后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置。

2、收集的油污不得擅自处置,须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暂时储存设施设置在泵站的独立房间内,独立房间地面硬化并做好防渗处理,收集后由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置。

合理处置

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陆生

生态

1、尽量避免和减少对原有植物的破坏,避免污染物入河,防止对工程范围外土壤、植被的破坏。

2、工程施工完毕,尽快对临时占用的施工场地进行复耕或植被恢复。

3优选施工时间,避开野生动物活动的高峰时段。禁止在早晨、黄昏和晚上进行混凝土浇筑等高噪声作业。夜间禁止光污染较大的施工项目。风速比较大的天气,减少扬尘污染较大的施工项目,避免扩大空气污染范围,对野生动物栖息地产生影响。

4、加强施工人员的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防止对生态的人为破坏。

5、大运河遗产缓冲区内的护岸维护须按上报区文物行政部门的备案材料设计方案进行施工,不得破坏大运河遗产的安全环境、历史风貌和视廊景观,并接受文物行政部门的监督。

减少对生态环境的破坏

水生

生态

1、护岸施工可以采取分段施工,分段防护的措施,给水生生物以规避的空间和场所,禁止采用全线施工,全线扰动的施工方式。

2每年4~6月是大部分经济鱼()的生殖产卵高峰期,在此期间应降低涉水工程施工强度。11~1月为鱼类的亚敏感期,可以正常施工,并尽量缩短工期。

3、强化水生植物管理,及时收割清理枯死植株,防止出现二次污染影响水质。

4、工程建设后对于排涝泵闸的运行管理,应严格遵循其功能定位,尽可能减少开闭闸时间和频次,避免扰动等对区域内鱼类等可能产生的不利影响。

5、加强生态跟踪监测与调查,制定水生生物维护、生态系统管理操作规定与制度体系。

环境事故防范措施

施工期

1、定期检查和维护施工车辆机械,合理安排施工作业面。

2、建立避台防汛应急计划,施工期间如遇恶劣天气必须将工程车辆机械及时撤离。

3、制订施工期车辆机械泄漏风险事故应急计划,预案应包括应急事故组织机构、应急救援队伍、应急设施及物质的配备、应急报警系统、应急处理措施、应急培训计划等内容;施工场所应张贴应急报警电话。

4制订施工期船舶泄漏风险事故应急计划,预案应包括应急事故组织机构、应急救援队伍、应急设施及物质的配备、应急报警系统、应急处理措施、应急培训计划等内容。

5、加强对船舶操作人员的技术培训,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和环境保护意识,严格操作规程,避免人为操作失当引起船舶碰撞发生。


运行期

1、加强船舶的预防事故和防污设备的管理、检查、维护和操作,机动船舶应设有相应的防污设备和器材。

2、对各水闸完善防撞设施、布置航道信号灯和探照灯等通航辅助设施。

减少环境风险事故

文物保护措施

1文物保护单位及保护点进行原址保护,施工范围应严格控制在建控范围外,优化施工工艺,减少振动、扰动对文物基础的影响,且不得损坏文物历史风貌。

2施工中要注意文物保护,一旦发现文物,应当保护现场,并立即报告所在地的文化(文物)行政管理部门。

文物安全

5 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工程建设符合产业政策、相关水利规划要求,符合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及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的要求。工程建设对于完善萧绍平原排涝格局具有重大作用,不但可以改善河道生态环境,还可以增加河道调蓄容积,促进区域涝水外排,有效提高柯桥地区排涝能力。但在建设和运营过程中产生一定量的水、气、声等污染物,对环境将产生一定影响。项目在建设和运营过程中,应认真落实环评报告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加强管理,做到污染物达标排放。从环境角度分析,本项目对环境的影响是可控的,是可以接受的,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6 公众查阅环评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本次公示期间,可向评价单位查阅环评文件,必要时公众可向建设单位索要补充信息,联系方式见后。公示期限为20253610个工作日。

7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本项目可能受影响范围内的居民、企事业单位等以及利益相关者。

主要事项:征求公众对本项目的工程设计、施工和运营期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①设计、施工和运营期环境影响问题;②希望采取的环境保护对策措施;③公众对拟建工程的态度等。

8 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相关单位及个人在公示期内可通过电话、传真、信函等方式表达对本工程建设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

9 环评审批单位、建设单位及环评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绍兴市柯桥区水利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福年花园商办楼A-302

          联系人:史坦        电话:13567103327         

 

环评单位:浙江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杭州市上城区抚宁巷66

          联系人:胡哲辉      电话:18768003642      邮箱:373655613@qq.com

 

审批单位:绍兴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单位:绍兴市柯桥区水利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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