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3-17 1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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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区行政审批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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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浙能绍兴滨海热电厂三期扩建工程

建设地点:浙能绍兴滨海热电厂现有厂区二期用地内

建设内容与规模:新建1×500t/h高温高压自然循环煤粉锅炉+1×57MW抽背汽轮发电机组及配套环保、辅助工程。项目建成后,全厂规模为2×1025t/h亚临界自然循环锅炉+2×300MW抽凝汽轮机组、5×500t/h高温高压自然循环煤粉锅炉+5×57MW抽背汽轮机组。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为:环境空气敏感目标包括评价范围内无居住区,主要为规划的居住区及行政办公用地、农庄等;地表水为曹娥江及钱塘江、为Ⅲ类水体;地下水参照Ⅲ类;土壤为二类;声环境为3类功能区。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本项目废气污染物主要为锅炉焚烧废气和无组织粉尘等废气,根据大气环境影响预测结果,在采取一系列废气污染防治措施后,项目废气排放对周围大气环境的影响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及其它相应标准限值要求;生产、生活废水经厂内预处理达GB/T19923-2005GB/T18920-2002相应回用水标准后回用,无法回用的经厂内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纳管,不直接外排,对周边地表水环境影响不大;项目做好防腐防渗措施,正常工况下不会对附近地下水产生不利影响;项目固废主要有焚烧飞灰、炉渣、污水站污泥、废脱硝催化剂等,均可得到安全处置;项目噪声主要是生产设备运行噪声,经隔声降噪措施后,厂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N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综上,本项目实施后,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可接受。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期效果

1、废气:本项目采用SCR脱硝+双室五电场低低温除尘+石灰石-石膏法脱硫工艺+湿式电除尘器+烟气再热器的烟气净化工艺,确保各项指标达标排放。飞灰、石灰石粉输送为密闭,设有通风除尘设施;煤库为封闭结构,设喷淋系统;输送系统为密闭系统等,确保厂界粉尘达标。

2、废水:本项目废水包括循环冷却水系统排污水、锅炉排污水、化水站废水、烟气净化系统废水等,经中和、降温、沉淀等措施处理后厂内回用,无法回用的经厂内预处理后可直接纳管,不会对周边地表水产生影响。

3、固废:飞灰、炉渣、石膏等综合利用,废油、废催化剂、废树脂等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各类固废可妥善处置。

4、噪声:选用低噪声型号设备,并采取相应的隔声降噪措施,可确保厂界达标排放。

5、环境风险:项目不存在重大危险源,企业需加强管理,做好设施的日常维护,防止事故工况的发生,按规范做好防渗措施,设置渗滤液收集池。在采取本次评价提出的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后,只要严格按照事故应急预案进行处置,本项目事故风险水平可以接受。

五、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浙能绍兴滨海热电厂三期扩建工程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当地的土地利用规划、总体规划以及其它发展规划,符合环境功能区划;该项目工艺设备先进、具有较高的清洁生产水平;采取相应措施后,排放的污染物可以做到达标排放,并可符合总量控制的要求,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在可承受范围之内,建成后能维持当地环境质量等级。因此本环评认为,在切实落实环评报告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的基础上,该项目在拟选厂址的实施在环境保护方面是可行的。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对象和期限

本项目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为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代表等。自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反馈途径

本次公众参与采取网上公示、敏感点张贴公示等形式。

在征求公众意见有效期限内,公众可通过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传真或电话等方式,发表对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建设单位将在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说明》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环评单位和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反映。若需进一步了解本项目环境影响情况,可通过电话、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查阅环境影响相关可公开内容或进行咨询,查阅和咨询期限为本次公示期间的10个工作日。

八、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文公开方式及时间

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在报送环保主管部门审批前将进行全本公示,公示版环评报告可在浙江省政务网查阅,公示时间视审批进度而定。

九、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

单位名称:浙能绍兴滨海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单位地址:绍兴滨海工业区九七丘

联系人:鲍工

联系方式:0575-81195566-2603          

2、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浙江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证书编号:国环评证甲字第2003

地址:杭州市余杭区向往街199                       

联系人:林工

电话/传真:0571-87992686/87995248  

3、当地环保局

单位名称:绍兴市柯桥区环境保护局

地址:绍兴市柯桥区柯华路309                      

联系电话: 0575-84126287

4、审批单位

环评审批单位:浙江省环境保护厅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文一路306                       

联系电话:123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