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2025-7464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区科技局 发文日期: 2025-03-11
组配分类: 通知公告 文件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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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746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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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科技

  • 发布机构:

    区科技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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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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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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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度绍兴市企业研究开发中心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3-11 09:58

信息来源:区科技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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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街道):

2025年市级企业研究开发中心的申报工作已开始。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在我区注册一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科技型企业;企业诚信经营,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重大质量事故、严重环境违法行为或严重失信等行为。

(二)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获得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企业拥有1项以上I类知识产权(包括发明专利、国防专利、植物新品种、国家级农作物品种、国家新药、国家一级重要保护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用权),或3项以上Ⅱ类知识产权(包括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软件著作权等);近三年内累计转化科技成果6项以上。

(三)企业已建立研发中心组织架构,有稳定的研发队伍和德能勤绩突出的研发中心带头人。研发中心专职研发人员占企业在册职工比例8%以上,人数不少于10人。

(四)研发中心科研活动各项规章制度健全,财务实行单独或相对独立建账核算,企业上一年度研究开发费用投入占企业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达到3%以上。

(五)能保证研发中心建设、发展过程中所需资金的落实,并具备科研开发、成果转化和高新技术产业化的实验、试验条件及基础设施。科研场地相对集中,面积200平方米以上,科研资产总额200万元以上(软件类、农业类企业40万元以上)。

二、申报程序

1.申报企业登录绍兴市科技创新云服务平台http://ypt.kjj.sx.gov.cn/,注册企业账户,选择“新建项目申报-市认定类-绍兴市企业研究开发中心认定”,在系统中填写申请表,并按照要求上传相关附件材料。

2.区科技局严格对照《绍兴市企业研究开发中心认定管理办法》(绍市科〔2019〕37号)要求,对企业申请材料组织开展评审工作,符合认定条件的提交推荐。

3.市科技局对各地评审推荐结果进行审定后在科技局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授予“绍兴市企业研究开发中心”称号。

三、申报要求

全年分两批开展认定,请申报企业分别于5月9日、7月8日前在绍兴市科技创新云服务平台提交申请,并将认定申请书、附件证明材料及有关资料(所有材料均需加盖公章)报送一份至区科技局高新科A215办公室。请各镇(街道)做好辖区内企业的组织申报工作,积极摸排、培育规上工业企业申报,推动规上工业企业研发机构全覆盖,区科技局将定期对各镇街研发机构覆盖情况进行督查。

联系人:詹  湛   84126095

谢  洁   84138310

附件:绍兴市企业研究开发中心认定管理办法

绍兴市柯桥区科学技术局

2025年 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