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 2025 年柯桥区支持稳岗留工政策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镇(街道),区级有关部门:
为统筹做好当前企业留工稳岗,保障企业“开工稳、开门红”,有效推进复工复产,根据《中共柯桥区委办公室 柯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2025 年柯桥区“抢开局、稳增长、强动能”八项政策措施的通知》(区委办〔2025〕4 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就相关扶持政策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企业招工奖励
对企业于 2025 年 2 月份招用首次来柯就业人员(首次来绍兴并在柯桥就业人员),并从当月起为其连续缴纳社会保险 3个月及以上的,给予 250 元/人的招工奖励。
(一)申报主体
2025 年 2 月份招用首次来绍兴并在柯桥就业人员且依法为其连续缴纳社会保险 3 个月及以上(单独缴纳工伤保险除外)的区企业。
(二)奖励标准
企业于 2025 年 2 月份招用符合条件的人员,按 250 元/人的标准给予企业奖励。
(三)申报流程
区人力社保局负责将市人力社保局下发的初步符合条件人员名单下发到所属镇(街道),由镇(街道)比对核实后通知符合条件并有意申报的企业于2025年5月-6月集中填报招用工奖励审批表(附件 1),并附相关材料(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从浙江政服务网打印的社保缴费证明),向属地镇(街道)确认申报。属地镇(街道)初审汇总后,于 7 月底前报区人力社保局,区人力保局审核并公示 7 天无异议后,报区财政局申请资金并拨付给企业。
(四)经办机构
区人力社保局人力资源市场管理服务中心(高层次人才服务中心),电话:81117398。
二、服务机构引进职工奖励
对为春节期间(2025 年 1 月 29 日—2 月 26 日)正常生产经营的企业引进 5 人(含)以上员工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行业协会、职业(技工)院校,给予 500 元/人的奖励,最高不超过 10 万元。
(一)申请主体
2025 年 1 月 29 日—2 月 26 日,为春节期间正常生产经营的我区企业引进符合条件职工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行业协会、职业(技工)院校。
(二)奖励标准
以上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行业协会、职业(技工)院校,在 2025 年 1 月 29 日—2 月 26 日,为我区春节期间正常生产经营企业引进 5 人(含)以上员工的,且引进员工为首次来绍且在柯桥就业人员并依法为其缴纳社会保险 3 个月及以上(单独工伤保险除外),根据引进人数给予每人次 500 元奖励,同家机构最高不超过 10 万元,与上述企业招工奖励和人才类似政策不重复享受。
(三)申报流程
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主体于 2025 年 5 月集中填报《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行业协会、职业院校招用工奖励审批表》(附件 2),并附相关材料(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及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复印件,与企业签订的委托招聘协议复印件;行业协会、职业技工院校提供依法登记证明,为企业引进以上职工的相关协议),向区人力社保局提交申请,区人力社保局审核并公示 7 天无异议后,报区财政局申请资金并拨付兑现。
(四)经办机构
区人力社保局人力资源市场管理服务中心(高层次人才服务中心),电话:81117398。
三、企业包车费用补贴
2025 年 1 月 29 日—2 月 26 日,对企业通过租用(含合租)大巴等方式接回市外来源地相对集中的员工所产生的包车费用,按照 50%予以补助,每家企业最高不超过 10 万元。
(一)申报主体
2025 年 1 月 29 日—2 月 26 日,通过租用(含合租)大巴等方式接回市外来源地相对集中员工的我区企业。
(二)补贴标准
按照包车费用的 50%予以补助,每家企业最高不超过 10 万元。
(三)申报流程
符合条件的企业于 2025 年 3 月底前向区人力社保局提出申请,需提交《企业包车接回员工费用补助申请表》(附件 3)、包车协议、包车费用发票、《包车返岗人员信息登记表》(附件 4),经区人力社保局审核确定补贴金额;审核汇总后在区人力社保局网站公示 7 天,公示无异议的,向区财政局申拨资金并发放至企业账户。
(四)其他:企业必须与符合资质的客运企业签订合同,
每辆包车企业在岗在保人员乘坐率须不低于该车核定载客人数的 70%,区人力社保局对乘车人员进行抽查核实,交通运输部门协助抽查核查车辆运行轨迹。
(五)经办机构
区人力社保局就业管理服务中心,电话:84126765。申请主体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相关申请,对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全面责任,如存在弄虚作假、虚报冒领或以不正当手段骗取补助的,将追究相关责任,并取消该申请主体 2025 年度所有政策申请资格,奖励补助资金须按照相关政策规定的用途和范围使用。
4.包车返岗人员信息登记表
附件 4.doc
绍兴市柯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 年 1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