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桥区行政审批局2025年1月7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5-01-07 09:42

信息来源:区行政审批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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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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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12万立方无机轻集料保温板生产线搬迁项目

绍兴市柯桥区钱清街道南钱清村

绍兴柯桥张龙保温材料有限公司

拟从绍兴市柯桥区钱清街道顾家荡村搬迁至绍兴市柯桥区钱清街道南钱清村,租赁绍兴程章钢结构有限公司厂房,形成12万立方无机轻集料保温板的生产线。搬迁项目实施后,生产规模、设备、工艺等均与原审批一致,保持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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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承诺按环评落实环保治理措施

废水:厂区实行清污分流、雨污分流,雨水经雨水管道收集后就近排入附近河流。设备清洗废水和场地冲洗废水经集水沟收集后排入沉淀池三级沉淀后,上清水全部回用不外排;项目粪便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标后与其他生活污水一起达纳管标准后纳管。

废气:项目必须在密闭标准车间内,投料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达标后经排气筒高空排放;仓筒粉尘经仓顶布袋除尘器处理达标后经排气筒高空排放;项目原料密闭包装,产品、原料堆场四周设置降尘喷淋装置,地面及时清扫。投料搅拌均在密闭设备内进行,采用管道运输,做好项目生产过程中的废气收集和处理。

噪声:厂区合理布局,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对噪声大、产生振动的设备安装减振装置或减振垫,加强设备维护,落实相应的隔声降噪措施,确保项目所在地东、南、西三面厂界外排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北面执行4类标准。

固废:废包装材料收集后由物资公司回收综合利用;废原料桶由生产厂家回收利用;沉淀渣、粉尘收尘收集后作为原料回用于生产。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后统一处置。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5年1月8日至2025年1月14日(5个工作日)。

联系人:区行政审批局综合评估科窗口    联系电话:0575-84125977

通讯地址:柯桥纺都路1066号公共服务大楼    邮编:3120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