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柯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履行催告书

发布时间:2025-01-07 15:14

信息来源:区市场监管局

信息来源:

访问次数:

绍兴市柯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行政处罚决定履行催告书

绍柯市监罚催〔2025010731

 

袁全莲

 本局于20241023日对你(单位)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行政处罚决定书》绍柯市监处罚〔20241344号)。你(单位)在法定期限内对该《行政处罚决定书》确定的下列义务没有履行:罚没款12200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本局现催告你(单位)自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按照该《行政处罚决定书》确定的方式依法履行上述义务。

    收到本催告书后,你(单位)有权进行陈述、申辩。无正当理由逾期仍不履行上述义务的,本局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联系人:何安     联系电话:0575-85562610

联系地址:绍兴市柯桥区柯桥街道市场监督管理所309室

 

绍兴市柯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