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连续超过六个月未开展经营的各类企业拟吊销营业执照的听证公告(2024年严重违法失信企业)
光宇集团有限公司等468家企业:
依据国务院《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的规定,企业因连续2年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改正,且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的,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经全区营商环境“无感监测”关于严重违法失信企业清理工作提醒,由我局立案调查的光宇集团有限公司等468家(严重违法失信企业)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行为一案,已调查终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三条和《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五十七条的规定,现将本局拟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处罚内容告知如下:
我局通过对上述468家企业登记住址所在地实地调查,或以电话等方式进行联系核实,证实上述468户企业无正当理由在其登记的经营场所超过六个月未开业或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超过6个月,且未办理注销登记。依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企业因连续2年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改正,且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的,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之规定,本局拟对上述各类企业做出吊销营业执照的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和《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听证办法》第六条规定,对上述拟作出的行政处罚,你单位有陈述、申辩和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因当事人不在登记场所,无法直接、邮寄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现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八十二条第五款之规定进行公告送达。如果有陈述、申辩意见,你单位应当在本听证告知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本企业登记机关提出。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此权利,我局将依法作出吊销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
本局联系人:盛夏 联系电话:0575-84133001
2024严违企业清理听证公告名单468家.xlsx
柯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