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基金是百姓的“养老钱”“保命钱”,社保基金安全需要政府、企业、群众共同维护。同时,提醒广大用人单位为劳动者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用,自觉遵守法律法规,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坚决抵制任何侵害工伤保险基金的行为,共同维护工伤保险基金安全。
今天,向大家展示欺诈冒领工伤保险基金欺诈骗保案例,希望大家以此为警示!
[欺诈冒领工伤保险基金典型案例一]
2022年12月,某电器公司职工姚某在工作期间不慎摔倒受伤,医院诊断结果显示为右腕桡骨骨折。其间,电器公司法定代表人许某得知公司并未按要求为姚某缴纳工伤保险,这意味着其公司将要承担全部赔偿责任。为逃避公司工伤保险责任,许某选择铤而走险,紧急为姚某参加工伤保险,随后两人伪造成参保后受伤,并以此申请工伤认定,非法获取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共计46107.34元。后在人力社保部门检查中发现疑点,遂移交司法机关处理。2024年5月,许某因诈骗约4.6万元工伤保险基金,被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缓刑1年2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被骗取的工伤保险基金已经全部追回。
案例分析:
本案中被告人许某虚构受伤事实、伪造工伤证明材料骗取工伤保险基金的行为已违反刑法规定,构成诈骗罪。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欺诈冒领工伤保险基金典型案例二]
王某到公司上班仅两天,就发生了工伤事故。因该公司没来得及给王某办理参保手续,于是使用伪造工伤赔付证明,利用已办理工伤参保职工毛某的身份资料冒名顶替,骗取了工伤保险金共1万多元。经查实后,人力社保部门根据《工伤保险条例》有关规定,向该公司下达了处罚决定书,责令其退回被骗取的1万多元工伤保险金,并按被骗工伤保险金的4倍对其作出处罚。
案例分析:
此案中王某公司通过伪造工伤赔付证明,触犯了法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解释: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金或者其他社会保障待遇的,属于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诈骗公私财物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