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5-28 09:28
信息来源:区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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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准确掌握我区食品质量安全状况,提升食品安全隐患排查、风险控制和预警交流能力,增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有效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区食品安全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落实“四个最严”为根本遵循,以风险闭环管理为落脚点,坚持问题导向,坚持均衡推进,坚持抽检分离,紧盯高风险食品、高风险项目、高风险区域,大力提升抽检全过程工作质量,健全完善风险闭环管理体系,增强抽检监测工作针对性、有效性、系统性、科学性,推动我区食品安全治理朝着精准化、科学化的方向发展,促进食品产业健康有序高质量发展,牢牢守住不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底线。
二、抽检任务
根据“辖区每千人口年食品安全定量检测到7.5 批次/千人,校园抽检不少于1.5批次/千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样品数达1件/千人口”的工作任务要求,全年安排定量抽检任务为5960批次,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任务为1120件,由区卫健局组织实施。食品定性检测(即快检)由各相关部门自行安排实施。各季度抽样及检验进度占全年批次的比例分别控制在20%、30%、30%和20%。
三、职责分工
1.区农业农村局负责食用农产品、食用水产品从种植养殖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抽检和畜禽屠宰环节产品的抽检,抽检任务为535批次。
2.区自然资源分局负责食用林产品从种植养殖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抽检,抽检任务为66批次。
3.区市场监管局负责食品生产、流通、餐饮环节的食品抽检,抽检任务为5359批次。在组织食用农产品抽检时,要按照附件4的要求覆盖必检品种和必检项目。
四、经费安排
食品安全定量抽检经费列入区财政预算,按1200元/批次拨付。2024年样品定量检验项目(参数)原则上平均应不少于4个,具体检验参数可参考《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细则(2024年版)》。上级部门有具体要求的,按照上级要求执行。食品定性检测(即快检)及食品买样经费由各部门自负。各相关部门要加强抽检的针对性,提高抽检经费的使用绩效。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面完成任务
各部门要高度重视食品抽检监测工作,根据监管对象主体数量和监管工作需要,结合上级部门工作部署,在本方案基础上深入调查研究,细化年度抽检实施计划,有序推进年度计划,确保于2024年12月10日前完成全年抽检任务。在信息公布中要全面落实抽检信息公开制度,及时公布产品抽检信息,注重发布程序及审核把关,重视信息公布后的舆情监测。
(二)规范抽检过程,提升抽检质效
各部门要切实依据“抽检分离”要求,持续推进“双随机”抽样,严格按照抽样规则开展食品安全抽样工作。要健全完善省、市食用农产品抽样属地执法人员陪同制度,进一步完善样品交接及实验室内部流程规范,实现“抽、制、检、审、批”五分离。
(三)聚焦风险隐患,落实风险防控
各部门要根据省、市相关文件精神,对照食品安全重点风险隐患清单,按照四级联动要求,进一步明确和把握抽检重点,聚焦重点场所、重点品种开展抽检工作。重点抽检食用农产品、餐饮食品、“三小”食品,重点关注区域特色食品、重点隐患食品和往年不合格生产企业食品,重点对农贸市场食用农产品、农贸市场及小食杂店等销售的食品、校园食材配送企业配送的食品、学校食堂、养老机构、小型及外卖餐饮单位餐饮食品等进行抽检,重点聚焦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农兽药残留超标、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同时,各部门要仔细对照省、市两级梳理的食品安全重点风险隐患清单,加大对高风险行业、问题突出区域和存在隐患企业抽检的力度。对2023年抽检不合格企业产品开展跟踪抽检。紧盯风险程度高、合格率较低以及消费量大的重点品种,瞄准畜禽水产品养殖场、蔬菜瓜果种植基地、近三年抽检不合格的生产经营单位、农批(贸)市场、商场超市、校园周边等重点区域,加大食用农产品、食品抽检监测力度。
(四)落实闭环治理,实现闭环整改
各部门要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开展风险隐患闭环处置工作,严格落实核查处置“五个到位”要求,加强协同联动和社会共治,助推食品安全“两个责任工作机制”落地见效。综合运用“三书一函”制度,有效消除多年连续多批次不合格生产企业和区域性食品安全风险。继续推行不合格技术帮扶,根据《浙江省抽检不合格食品企业帮扶工作指南》确定三级任务清单,通过“专家会诊”等方式准确查找问题原因,督促指导企业整改闭环。健全完善风险信息交流机制,建立健全月度抽检进度通报和定期区域风险交流会商制度,推动各地精准开展抽检,整体均衡抽样,实施靶向监管,大力开展重点风险隐患联合整治。区食药安办将对各部门抽检工作进展、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等情况予以通报,完成情况纳入部门食品安全工作考核内容。
请区自然资源分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市场监管局等部门于每季度末25日前将食品安全抽检汇总表(附件1)和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汇总表(附件2)报区食药安办,并于12月20日前报本年度食品抽检工作总结。
联系人:吴莹,联系电话:84135982
附件:1.2024年柯桥区食品安全抽检信息汇总表
2.2024年柯桥区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汇总表
3.2024年市县食用农产品必检及自选项目表
附件1
2024年柯桥区食品安全抽检信息汇总表
报送单位: 报送人:
联系方式: 报送时间:
抽检批次 | 完成检测批次 | 公布批次 | 合格批次 | 不合格批次 |
备注:1.此表报送的为累计数;2.请区市场监管局、区农业农村局、区自然资源分局于3月25日、6月25日、9月25日和12月25日前上报区食药安办。
附件2
2024年柯桥区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汇总表
报送单位: 报送人:
联系方式: 报送时间:
序号 | 样品名称 | 报告编号 | 受检单位 | 生产单位 | 不合格项目 | 处置情况 |
备注:1.此表报送的为累计数;2.请区市场监管局、区农业农村局、区自然资源分局于3月25日、6月25日、9月25日和12月25日前上报区食药安办。
附件3
2024年市县食用农产品必检及自选项目表
食品亚类 | 食品品种 | 食品细类 | 必检项目 | 可选项目 | 备注 |
畜禽肉及副产品 | 畜肉 | 猪肉 | 氯霉素 | 挥发性盐基氮、呋喃唑酮代谢物、呋喃西林代谢物、五氯酚酸钠(以五氯酚计)、克伦特罗、莱克多巴胺、沙丁胺醇、喹乙醇、替米考星、磺胺类(总量)、甲氧苄啶、氟苯尼考、多西环素、地塞米松、甲硝唑、氯丙嗪、土霉素/金霉素/四环素(组合含量) | |
牛肉 | 克伦特罗 | 挥发性盐基氮、水分、呋喃唑酮代谢物、呋喃西林代谢物、氯霉素、五氯酚酸钠(以五氯酚计)、莱克多巴胺、沙丁胺醇、恩诺沙星、磺胺类(总量)、甲氧苄啶、氟苯尼考、多西环素、地塞米松、林可霉素、倍他米松、土霉素/金霉素/四环素(组合含量) | |||
羊肉 | 克伦特罗 | 呋喃唑酮代谢物、呋喃西林代谢物、氯霉素、五氯酚酸钠(以五氯酚计)、莱克多巴胺、沙丁胺醇、恩诺沙星、氟苯尼考、林可霉素、环丙氨嗪、土霉素/金霉素/四环素(组合含量) | |||
禽肉 | 鸡肉 | 五氯酚酸钠(以五氯酚计) | 挥发性盐基氮、呋喃唑酮代谢物、呋喃西林代谢物、呋喃它酮代谢物、氯霉素、氧氟沙星、培氟沙星、诺氟沙星、沙拉沙星、替米考星、磺胺类(总量)、氟苯尼考、多西环素、甲硝唑、环丙氨嗪、土霉素/金霉素/四环素(组合含量) | ||
蔬菜 | 豆类蔬菜 | 豇豆 | 倍硫磷 | 阿维菌素、啶虫脒、毒死蜱、氟虫腈、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甲胺磷、甲拌磷、甲基异柳磷、克百威、乐果、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氯唑磷、灭多威、灭蝇胺、三唑磷、水胺硫磷、氧乐果、乙酰甲胺磷、氯氰菊酯和高效氯氰菊酯 | |
豆芽 | 豆芽 | 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 | 铅(以Pb计)、亚硫酸盐(以SO2计)、总汞(以Hg计) | ||
根茎类和薯芋类蔬菜 | 姜 | 吡虫啉 | 敌敌畏、毒死蜱、二氧化硫残留量、镉(以Cd计)、甲拌磷、克百威、六六六、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氯氰菊酯和高效氯氰菊酯、氯唑磷、氧乐果 | ||
山药 | 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 | 毒死蜱、克百威、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铅(以Pb计)、涕灭威 | |||
鳞茎类蔬菜 | 百合 | 镉(以Cd计) | 铅(以Pb计)、总汞(以Hg计) | ||
葱 | 噻虫嗪 | 丙环唑、毒死蜱、镉(以Cd计)、甲拌磷、甲基异柳磷、克百威、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铅(以Pb计)、三唑磷、水胺硫磷、戊唑醇、氧乐果 | |||
韭菜 | 毒死蜱 | 阿维菌素、敌敌畏、多菌灵、二甲戊灵、氟虫腈、腐霉利、甲胺磷、甲拌磷、甲基异柳磷、克百威、乐果、六六六、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氯氰菊酯和高效氯氰菊酯、铅(以Pb计)、三唑磷、水胺硫磷、辛硫磷、氧乐果、乙酰甲胺磷、啶虫脒、腈菌唑 | |||
茄果类蔬菜 | 辣椒 | 啶虫脒 | 倍硫磷、吡虫啉、吡唑醚菌酯、敌敌畏、毒死蜱、氟虫腈、镉(以Cd计)、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甲胺磷、甲拌磷、克百威、乐果、联苯菊酯、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铅(以Pb计)、噻虫嗪、三唑磷、杀扑磷、水胺硫磷、氧乐果、乙酰甲胺磷、铬(以Cr计)、氯氰菊酯和高效氯氰菊酯 | ||
茄果类蔬菜 | 甜椒 | 噻虫胺 | 阿维菌素、倍硫磷、吡虫啉、吡唑醚菌酯、毒死蜱、氟虫腈、镉(以Cd计)、克百威、噻虫嗪、水胺硫磷、氧乐果、铅(以Pb计) | ||
叶菜类蔬菜 | 菠菜 | 毒死蜱 | 阿维菌素、氟虫腈、腐霉利、镉(以Cd计)、铬(以Cr计)、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甲拌磷、克百威、乐果、六六六、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氯氰菊酯和高效氯氰菊酯、铅(以Pb计)、氧乐果、乙酰甲胺磷 | ||
普通白菜 | 啶虫脒 | 阿维菌素、吡虫啉、氟虫腈、镉(以Cd计)、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甲胺磷、甲拌磷、甲基异柳磷、克百威、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氯氰菊酯和高效氯氰菊酯、水胺硫磷、氧乐果、乙酰甲胺磷、敌敌畏、铅(以Pb计) | |||
芹菜 | 毒死蜱 | 阿维菌素、百菌清、苯醚甲环唑、敌敌畏、啶虫脒、二甲戊灵、氟虫腈、镉(以Cd计)、甲拌磷、甲基异柳磷、腈菌唑、克百威、乐果、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铅(以Pb计)、噻虫嗪、三氯杀螨醇、水胺硫磷、辛硫磷、氧乐果、乙酰甲胺磷、氯氰菊酯和高效氯氰菊酯、灭蝇胺 | |||
水产品 | 淡水产品 | 淡水虾 | 恩诺沙星 | 镉(以Cd计)、孔雀石绿、氯霉素、呋喃唑酮代谢物、呋喃妥因代谢物、磺胺类(总量)、土霉素/金霉素/四环素(组合含量)、五氯酚酸钠(以五氯酚计)、氧氟沙星、诺氟沙星 | |
淡水鱼 | 恩诺沙星 | 挥发性盐基氮、多氯联苯、镉(以Cd计)、氯霉素、氟苯尼考、呋喃唑酮代谢物、呋喃西林代谢物、呋喃妥因代谢物、磺胺类(总量)、甲氧苄啶、甲硝唑、五氯酚酸钠(以五氯酚计)、氧氟沙星、诺氟沙星、培氟沙星 | |||
海水产品 | 海水鱼 | 恩诺沙星 | 挥发性盐基氮、组胺、镉(以Cd计)、多氯联苯、孔雀石绿、氯霉素、呋喃唑酮代谢物、呋喃它酮代谢物、呋喃西林代谢物、磺胺类(总量)、土霉素/金霉素/四环素(组合含量)、甲氧苄啶、甲硝唑、五氯酚酸钠(以五氯酚计)、氧氟沙、培氟沙星、诺氟沙星 | ||
海水产品 | 海水虾 | 呋喃唑酮代谢物 | 挥发性盐基氮、镉(以Cd计)、二氧化硫残留量、孔雀石绿、氯霉素、呋喃它酮代谢物、呋喃妥因代谢物、恩诺沙星、土霉素/金霉素/四环素(组合含量)、磺胺类(总量)、五氯酚酸钠(以五氯酚计)、诺氟沙星 | ||
其他水产品 | 其他水产品 | 恩诺沙星* | 镉(以Cd计)"、孔雀石绿、氯霉素、呋喃妥因代谢物、磺胺类(总量)4、氟苯尼考4、甲硝唑*、氧氟沙星、诺氟沙星 | a.仅蛙科、鳖科食品动物检测: b.限头足类、腹足类、棘皮类检测。 | |
水果类 | 柑橘类水果 | 橙 | 氯唑磷 | 丙溴磷、克百威、联苯菊酯、三唑磷、杀扑磷、水胺硫磷、氧乐果、2,4-滴和2,4-滴钠盐、苯醚甲环唑、狄氏剂 | |
柑、橘 | 苯醚甲环唑 | 克百威、氯唑磷、三唑磷、水胺硫磷、氧乐果、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甲拌磷、2,4-滴和2,4-滴钠盐、狄氏剂、毒死蜱、杀扑磷 | |||
浆果和其他小型水果 | 草莓 | 烯酰吗啉 | 阿维菌素、敌敌畏、多菌灵、克百威、氧乐果、戊菌唑、吡虫啉、乙酰甲胺磷 | ||
猕猴桃 | 氯吡脲 | 敌敌畏、多菌灵、氧乐果 | |||
桑葚 | 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 | 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三氯蔗糖、多菌灵 | |||
热带和亚热带水果 | 荔枝 | 吡唑醚菌酯 | 多菌灵、氧乐果、毒死蜱、苯醚甲环唑、氯氰菊酯和高效氯氰菊酯、氰霜唑、氟吗啉 | ||
芒果 | 吡唑醚菌酯 | 苯醚甲环唑、多菌灵、戊唑醇、氧乐果、乙酰甲胺磷、吡虫啉、噻虫嗪、噻嗪酮 | |||
热带和亚热带水果 | 香蕉 | 吡虫啉 | 苯醚甲环唑、吡唑醚菌酯、多菌灵、氟虫腈、甲拌磷、腈苯唑、氟环唑、联苯菊酯、烯唑醇、百菌清、噻唑膦、狄氏剂 | ||
杨梅 | 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 | 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三氯蔗糖、敌敌畏、氧乐果 | |||
仁果类水果 | 梨 | 苯醚甲环唑 | 吡虫啉、敌敌畏、毒死蜱、多菌灵、克百威、氧乐果、水胺硫磷、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噻虫嗪、乙螨唑 | ||
鲜蛋 | 鲜蛋 | 鸡蛋 | 甲硝唑 | 地美硝唑、呋喃唑酮代谢物、氟虫腈、氯霉素、氟苯尼考、甲砜霉素、恩诺沙星、氧氟沙星、沙拉沙星、磺胺类(总量)、地克珠利、托曲珠利 | |
生干坚果与籽类食品 | 生干坚果与籽类食品 | 生干籽类 | 黄曲霉毒素B1 | 酸价(以脂肪计)(KOH)、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铅(以Pb计)、镉(以Cd计)、噻虫嗪 | 仅花生检测黄曲霉毒素B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