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桥区行政审批局2024年5月21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4-05-21 09:12

信息来源:区行政审批局

信息来源:

访问次数: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绍兴循环生态产业园(一期)再生资源发电厂(生活垃圾掺烧一般工业固废)技改项目

绍兴市柯桥区滨海工业区钱滨线

绍兴市再生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现有项目建设规模为日处理生活垃圾2250吨,为缓解绍兴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处置难题,企业拟依托现有工程及生活垃圾焚烧设备实施技改,掺烧其他一般工业固废900t/d,焚烧生活垃圾1350t/d,项目实施后全厂焚烧炉数量、处理规模保持不变。

/

企业承诺按环评落实环保治理措施

废水: 项目应按照环评报告提出的措施合理处置各类废水后接入污水管网;

废气:项目按照环评报告提出的措施处置各类废气并按要求达标排放;

固废:按环评要求做好各类固废分类收集、综合利用和处置工作。

噪声:严格落实环评要求的各项噪声污染防治措施,确保噪声达标和各环境敏感点满足相应标准要求。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5月22日至2024年5月28日(5个工作日)。

联系人:区行政审批局综合评估科窗口    联系电话:0575-84125977

通讯地址:柯桥纺都路1066号公共服务大楼    邮编:3120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