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柯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撤销冒名登记(备案)决定告知书送达公告(绍兴市双厚贸易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4-05-21 08:52

信息来源:区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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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柯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撤销冒名登记(备案)决定告知书送达公告

绍柯市监撤送告〔2024〕0521-1号

 

绍兴市双厚贸易有限公司:

本局于2024年5月8日依法对你(单位)作出《撤销冒名登记(备案)决定告知书》(绍柯市监冒告字〔2024〕第0508-1号),因我局执法人员无法联系到你,向你注册地址邮寄告知书被退回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八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本局决定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内容是:

经查,绍兴市双厚贸易有限公司在2015年9月10日的变更登记(备案)过程中,系冒用付益光的身份信息取得法定代表人的变更登记以及付益光作为执行董事、总经理的组织成员备案,其行为构成以提交虚假材料取得公司变更登记(备案)。以上事实,有申请人付益光提交的申请表、公司设立及变更登记(备案)资料、对绍兴市双厚贸易有限公司作出吊销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绍柯市监企吊处字【2021】446号)、对绍兴市双厚贸易有限公司登记地址的现场检查资料、向绍兴市双厚贸易有限公司原法定代表人及股东身份证住址邮寄《询问通知书》、向委托代理人的《询问笔录》、征询税务等相关部门意见等材料予以证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五十七“同一登记包含多个登记事项,其中部分登记事项被认定为虚假,撤销虚假的登记事项不影响市场主体存续的,登记机关可以仅撤销虚假的登记事项。”之规定,本局拟作出以下决定:一、撤销付益光变更为绍兴市双厚贸易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的登记;二、撤销付益光绍兴市双厚贸易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及总经理职务。

如对上述告知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5日内向本局进行陈述、申辩或要求举行听证。逾期未行使陈述、申辩权,未要求举行听证的,视为放弃此权利。

请你(单位)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本局领取,逾期不领取即视为送达。

    

联系人:孙宏燕、金丹   联系电话:0575-81176672

    联系地址: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钱清街道文化路269号

 

 

 

                    绍兴市柯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