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马文彬)
因司法裁定,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浙(2018)绍兴市柯桥区不动产权第0005718号 | 马文彬 | 不动产权证 | 330621008008GB00003F00020128 | 福全街道无名商务大厦2幢1301室 | 协助执行通知书 |
2 | 浙(2022)绍兴市柯桥区不动产证明第0019731号 |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行 | 他项权证 |
| 浙(2022)绍兴市柯桥区不动产证明第0024198号 | 余姚市大中典当有限公司 | 他项权证 |
公告单位:绍兴市柯桥区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
2024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