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258254-2/2023-7148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兰亭街道党政综合办 发文日期: 2023-11-17
组配分类: 其他文件 文件编码: 兰亭街工委〔2023〕8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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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0258254-2/2023-71483

  •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 发布机构:

    兰亭街道党政综合办

  • 成文日期:

    2023-11-17

  • 文号:

    兰亭街工委〔2023〕8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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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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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绍兴市柯桥区兰亭街道工作委员会 绍兴市柯桥区兰亭街道办事处关于印发《兰亭街道网格员考核办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1-19 1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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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兰亭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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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社区)、机关各办(线):

为进一步深化网格建设,充分发挥网格在推进基层社会治理、维护社会稳定中的作用,助力“基层治理四平台”高效运转,经街道党工委研究决定,特制定《兰亭街道网格员考核办法》,现印发给你们,望遵照执行。

 

 

 

        中共绍兴市柯桥区兰亭街道工作委员会     绍兴市柯桥区兰亭街道办事处

               2023年11月17日

 

 

 


兰亭街道网格员考核办法

 

为进一步深化网格建设,充分发挥网格在推进基层社会治理、维护社会稳定中的作用,助力“基层治理四平台”高效运转,根据《2023 年柯桥区加强网格化服务治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区委办〔2023〕46 号)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提升党建统领网格智治工作,加强网格队伍建设,健全激励约束机制,提高网格实战实效能力和服务管理水平,筑强最小治理单位,结合我街道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总体要求

加强基层党组织对网格工作领导,突出实战实绩导向,聚焦网格日常管理和网格事项办理等重点,进一步明确网格职责任务,对网格队伍进行分层分段分类考核评价,充分调动网格员工作积极性,全面提升网格化管理整体质效,为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

二、考核对象

考核对象为兰亭街道全体网格员。

三、考核要求

(一)专职网格员

对专职网格员设立每月考核奖,实行月考核、月公示、半年度或年度发放(根据上级奖补时间定),具体考核详见细则。专职网格员应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不向无关人员或单位泄露要保密的信息或数据,对不能胜任网格工作人员(累计2个月考核排名靠后的、弄虚作假的、收到群众投诉3次以上及调查属实的、受到区级及以上书面通报或被媒体曝光的、绍柯政法〔2023〕22 号中的负面清单情况)实行退出机制,并取消当月及年终奖补。

被区级部门通报表扬的,工作突出获得省、市、区荣誉的,分别奖励3000元、2000元、1000元。被区级以上有关部门召开现场会或新闻媒体宣传报道的,绍柯政法〔2023〕22 号中的正面清单情况每次奖励1000元。

街道层面结合网格员月考核情况进行综合排名决定奖补发放,网格员的奖补资金根据区对街道绩效奖励情况分两部分,第一部分是常规奖补,第二部分年终绩效奖补。常规奖补按综合排名分6个等级,分别是6000元5名,5000元5名,4000元20名,3000元5名,2000元5名,1000元4名,常规奖补资金根据上级拨款情况半年度或年度统一发放。年终绩效奖补根据上级对街道考核等级和发放年终奖补资金的数量而定,同样分为6个等级,分别1.5倍基数5名,1.25倍基数5名,1.0倍基数20名,0.75倍基数5名,0.5倍基数5名,0.25倍基数4名。专职网格员相关工作任务落实到街道对村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并与村年终岗位分挂钩。

1.在线率。专职网格员在每个工作日上班后第一时间开启浙政钉,确保网格工作在岗在状态。

    2.在线时长。专职网格员在每个工作日内开启浙政钉后,要在8:30—18:00时间段内开展网格工作4小时以上。

3.巡查里程。专职网格员每日需对网格开展巡查,及时掌握民情民意和民生诉求,发现各类矛盾纠纷和安全隐患,每日巡查里程需达到3公里以上。

4.重点人员、重点场所走访服务。专职网格员对辖区内关注群体(指境外人员、少数民族群众等)、“执行难”老赖、信访重点人员、特殊群体(指涉毒人员、矫正人员、帮教人员、精神病患者和邪教参与人员等)等重点人员,以及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社会治安防控重点部位、危化品存放地、消防重点单位等重点场所每月走访1次以上,并在系统中上报服务记录。

5.区、街道派单完成情况。专职网格员对区、街道在重要节会、重点时段通过“基层治理四平台”、平安建设信息系统等系统下发的派单任务,要立即受理、按时办理、及时反馈。

6.有效信息报送情况。坚持问题导向、群众诉求导向,专职网格员日常巡查、信息采集的重点为各类案事件和公共安全隐患点。专职网格员每月上报的违法犯罪线索、重点人员动态、矛盾纠纷、安全隐患等基层综治类事件信息不少于总上报事件信息的1/2,新增信息有效率不低于75%,事件类型覆盖面不低于50%。

(二)兼职网格员

1.兼职网格员在巡查过程中对发现的问题,需第一时间自行解决或上报网格长解决,对该类的事件信息数量不作考核要求,也不予奖补。

2.网格内无法处置的信息,经基层治理综合信息平台上报至街道综合信息指挥室派单处置完毕的事件,每条有效信息奖励10元,每月不超过200元。

3.对有可能造成重大影响或重大损失的各种信息,给予网格员每条20-200元不等的奖补,具体由兰亭街道“基层治理四平台”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三)网格长的考核与村(社区)岗位责任制考核挂钩。

四、考核方式

1.实地检查:采取不定期暗访,重点督查网格工作开展情况和网格员履职情况。

2.系统核查:通过“平安建设信息系统”、“基层治理四平台”,核查网格相关信息、网格员履职情况和上报信息数量、质量、流转、办结等情况。

3.电话抽查:随机拨打网格长和网格员电话(浙政钉视频连线),抽查应知应会内容;随机拨打网格内群众电话,了解网格员工作情况和群众对网格员的评价。

五、结果运用

1.每月考核成绩作为专职网格员奖励金额的主要依据。

2.专职网格员考核细则可根据上级不同的考核方向调整。

3.本办法由街道综合信息指挥室负责解释,本办法自10月1日起实施,原有考核文件中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