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浙江绍兴瑞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齐贤支行)
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浙江绍兴瑞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齐贤支行)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浙(2020)绍兴市柯桥区不动产证明第0019877号 | 浙江绍兴瑞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齐贤支行 | 他项权证 | 330621006003GB00009F00100006 | 钱江大厦3幢402室 | 证书无法收回 |
公告单位:绍兴市柯桥区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
2023年0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