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柯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限期提供材料通知书送达公告(沈国林)
绍兴市柯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限期提供材料通知书送达公告
绍柯市监限送告〔2023〕0524003号
沈国林:
本局于2023年5月17日依法对你作出限期提供材料通知书,因对你采取其他送达方式无法送达,本局决定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内容是:为调查了解绍兴柯桥佩安纺织品有限公司涉嫌冒名登记一案,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三十条第一款的规定,请你在收到本通知书后7个工作日内向本局提供以下材料,并在材料上签名或者盖章。逾期不提供或者拒绝提供相关材料的,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1.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2.绍兴柯桥佩安纺织品有限公司的相关材料。
请你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本局领取,逾期不领取即视为送达。
联系人:施倩南,联系电话:84567177
联系地址: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湖塘街道市场监督管理所
绍兴市柯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