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258223-5/2023-0014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绍兴市生态环境局柯桥分局 发文日期: 2023-01-11
组配分类: 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文件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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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0258223-5/2023-00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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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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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绍兴市生态环境局柯桥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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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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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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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生态环境局柯桥分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11 11:17

信息来源:市生态环境局柯桥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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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要求,和区委依法治区办《关于报送法治建设(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的通知》的精神,现将我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如下

一、2022年总体情况

2022年,我局以党的二十大为指引,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在区委区政府和市生态环境局的正确领导下,积极推进生态环境保护法治建设,努力“领跑竞跑”生态文明建设,切实履行法治政府建设职责,积极推进生态环境依法治理,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工作不断取得新的进展。再夺2021年“大禹鼎”银鼎,“数智蓝网”纳入全省生态环境系统重点应用“一本账SO”,多项子场景列为省、市试点,固废规范化管理全面提升,“无废城市”建设扎实推进,重点行业生态环境统计与排污许可管理试点国家级试点基本完成。

二、2022年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一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组织全体干部集中收看党的二十大开幕会,常态化组织中心组集中研讨学习、“三会一课”、支部主题党日学习活动,将集中研讨学习与党员自学结合起来,今年以来共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11次。局班子成员带头学习《习近平在浙江》《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浙江的萌发与实践》《习近平科学的思维方法在浙江的探索与实践》等教材资源,努力做到先学一步、深学一层。以“周一夜学”为载体,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党的二十大精神,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全国两会精神,省第十五次党代会和市、区党代会精神,区两会精神,保证学习教育全局党员干部全覆盖,营造守好红色根脉浓厚氛围。

二是依法制定和管理规范性文件。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浙江省司法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及《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区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对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根据《浙江省司法厅关于统一使用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数智管理平台的通知》,开通全省文件数智平台(新系统)对新制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备案审查。

三是落实重大行政决定、重大行政行为合法性法制审查。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和《绍兴市生态环境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规定》,对具有依法组织听证的行政处罚、拟处罚款50万元以上的行政处罚等情形的重大行政执法决定,依法进行法制审核。

(二)开展学法活动和普法宣传

一是落实环保专职法律顾问制度继续聘请浙江越光律师事务所律师团队常驻我局作为专职法律顾问,进行法律服务,提供法律咨询。

二是大力开展法律学习活动举办法制培训,邀请法律顾问作行政执法风险点及相关案例分析专题培训,组织参加市局噪音污染防治法解读讲座,依法行政水平得到提升。组织全体机关干部参与“一月一法”学考,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知识,学习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

三是积极推进生态环境普法教育。举办“绿色 低碳 共建清洁美丽柯桥”为主题的六·五环境日(全国低碳日)宣传活动,开展5.22“国际生物多样性日”线上有奖知识竞答,吸引近3万人参与。明确2022年度生态满意度模拟调查方案,召开柯桥区2022年度生态环境公众满意度提升工作会议,完成三次生态满意度模拟调查并通报。2022年柯桥区全省生态环境公众满意度调查得分86.8分,得分创历史新高。

加强重点领域执法,规范综合执法监管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抓手、以信用监管为基础,规范综合行政执法监管,深入开展各类生态环境专项执法行动。开展以打击水污染环境为重点的碧水专项执法行动,以打击固废环境污染问题为重点的净土专项执法行动,以打击涉气环境污染问题为重点的蓝天专项执法行动,围绕亚运会环境质量保障开展专项执法行动。推动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依法依规严厉打击环境违法犯罪行为。

一是加强重点企业监管,提升环境执法震慑。组织开展绿剑行动,共出动人员4231人次,检查企业、点位1723家次,发现问题398件,完成整改395件。共立案查处108件,罚款1056万元,移送公安行政拘留2件。按规定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共检查企业169家,责令整改32家次,立案处罚4家次。开展节假日夜间错时巡查,共检查工业厂区29个,企业33家,共发现环保问题7个,责令整改4家,立案查处1家,查封涉污设备2家。开展环杭州湾地区臭氧污染防治攻坚战,共出动70人次,检查点位34个,发现涉气问题10个,指导帮扶28家,完成整改17家。推动建立环境问题发现机制,加大污染源自动监控日常监督检查,截至目前立案查处6件。  

二是开展隐患问题整改,强化环境风险防控。组织开展柯桥区生态环境安全“除险保安”专项行动暨环境风险源排查整治行动,检查企业427家,发现问题54个,完成整改54个,立案查处5家。实施危废等领域安全专项整治,检查企业287家,发现问题29个,完成整改29个。开展全区“放射性废物(源)清零”行动及专项核查,累计办理各类辐射行政许可事项36件。对359家企业环保设施安全监管及环保竣工验收(备案)进行排查整治,11家未完成环保三同时验收的企业责令限期整改。省市区三级联动顺利完成全省首例单家企业百枚放射源收贮工作,生态环境安全基础进一步夯实。

三是强化环境应急管理,实现环境信访下降。强企业应急工作监督,督促重点排污单位开展环境应急演练和应急预案备案,按要求配套应急设施和物资,累计备案88家。参加全市突发事件案例分析培训,参加5.19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侧翻事故应急演练,不断提升应急监测能力。积极开展村居走访工作,在源头上解决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周边环境问题,调动执法精干力量,对群众夜间信访投诉高发、重点区域开展专项巡查执法,妥善解决群众环境信访。1-11月共收到各类信访564件,同比下降48.6%。

(四)围绕“七张问题清单”,完善生态环境问题发现机制

印发局《“七张问题清单”应用领导小组工作方案》,建立“七张问题清单”工作机制,形成以专班牵头,其他各科室(单位)协同联动推进的总格局。请进来和走出去相结合,邀请市专班同志作专题辅导,紧密与市局、省厅的对接汇报。每月对上月情况进行复盘,加强失分项攻坚。2022年10月重大生态环保督察管控力指数排名全市第2,4个清单问题进入市级清单,滨海定型机整治示范案例入选市级示范榜,印染产业综合整治案例入选省委示范榜,是到目前为止全市生态环保类唯一入选的省委示范榜。

(五)高要求完成督察问题整改

一是全力推进问题整改。2021年省委专项督察交办的19件信访件已全部完成整改,交办的4个反馈问题(牵头问题3个,配合问题1个),已制定省委专项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方案,已基本完成整改。其中葫芦湾及船越千年问题、滨海定型机问题已在七张问题清单系统上按要求推进销号。

二是全面开展举一反三。下发《关于省委生态环保专项督察交办信访件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柯桥区生态环境问题“大排查、大整治、大曝光”行动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推进生态环境问题源头发现、企业主体和基层监管责任落实及主动履职。开展平水江饮用水水源地举一反三问题整改,共排查发现11家旅游餐饮项目。坚持“回头看”常态化督查工作,加强对督察反馈问题和信访件全面体检,共检查企业42家次,其中立案并查封企业10家,办理信访督查件12件。

三是全员备战督察迎检。印发《绍兴市柯桥区迎接2022年省委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协调保障工作方案》,做好综合协调、资料调阅、信访调处、督察督办、日常保障等工作,全面落实工作职责。共梳理上报资料1批次,按照上级要求完成7件信访投诉回复。针对现场督察指出的问题,已责令企业进行整改,同时开展举一反三,落实长效管控措施。

(六)高标准实施污染防治攻坚

一是提“气质”,让蓝天常驻。出台实施方案和考核办法,建立日报、周报、月报“三报”制度,目前共下发提醒函16次、市级督办问题交办单43期、区级督办问题交办单4期,约谈6次。加大巡查力度,1-11月累计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巡查打卡195363次,发现问题9042个,完成整改 8852个,整改率达97.8%。完成亚运“清朗行动”各项工作任务。开展印染企业定型机废气实时用电情况监管,2721台定型机及配套1009台静电处理设施安装用电监控设备并实现联网。基本完成汽修行业、家具行业产业集群整治,结合区工业厂区“低散乱污”整治及上级要求,推动纺织品复合行业低VOCs原辅材料替代。开展VOCs突出问题排查整治,764个排查问题已基本完成整改,18家企业完成源头替代,48家企业完成低效设施改造升级。全面完成主城区道路保洁车辆绿色化改造任务热电企业清洁运输改造工作。创新打造“柯桥区露天禁烧精密智控”应用平台,全面实现露天焚烧扑灭处置和执法处置双闭环。柯桥区PM2.5浓度从1月份的63微克/每立方米降至32微克/每立方米,空气优良率从1月份的73%提升至11月底83.6%。

二是净“水质”,让碧水长流落实2022年度全区水环境治理各项目标任务,加强河道水质监测监控,建立预警机制、通报扣分制度,加大未达标断面的重点治理,认真分析超标原因,制定“一点一策”,着力提升断面水质。全力开展“找寻查挖”行动,今年以来,发现涉水问题1756个,完成整改1754个,督促整改20个,整改完成率98.9%。持续深化“污水零直排区”改造提升,培育黄酒小镇“污水零直排”标杆园区,打造兰亭街道、平水镇“污水零直排区”样本镇街。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推进饮用水源保护区勘界定标工作,完善汤浦水库“一点一策”综合治理方案,完成2个“千吨万人”及以上饮用水水源“划、立、治”工作,落实平水江水库二级保护区巡查。

三是优“土质”,让绿地常在落实尾矿库污染防治工作,5个尾矿库均已完成自行监测和污染防治方案编制,今年7月实现辖区内5个尾矿库全面闭库状态。督促39家年度重点土壤环境监管单落实土壤污染防治义务。全面推进滨海工业区化工集聚区地下水环境状况详细调查,金冶环保等4家地下水重点企业编制完成管控(治理)方案。启动污染耕地“源解析”工作,已分区块分项目开展采样检测分析,并开展每月1次大气沉降监测。开展用途变更地块开发利用情况排查,评审地块数28个,评审通过率达89.3%,未发生污染地块被开发利用情况,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100%。

四是增“颜值”,让城市常新实现全区417家工业企业纳入统一收运体系和工业垃圾统一收运全覆盖体系,截至目前共处置工业垃圾150296.83吨。加强处置设施建设,金冶环保扩建项目建成试运行,飞乐环保工业危险废物填埋库项目启动建设。做好涉疫废物处置,共清运处置医疗废物及按医疗废物管理的生活垃圾共计2443.50吨。长效推进“无废城市”建设,组织开展3次“无废城市”建设主题活动,印发《2022年柯桥区“无废城市”创建工作方案》及《四张清单》、《柯桥区全域“无废城市”创建考核细则》,每月调度“四张清单”完成情况共创建“无废细胞”103个。

2023年工作计划

2023年,我局将以《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为指导,认真落实省、市、区工作部署,紧紧围绕环境质量改善目标,以全国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为抓手,高标准推进生态环境法治建设,为生态环境保护提供法治保障,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一是落实环保法治责任。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强化局党政主要负责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并按照职责分工,推动法制建设职能工作的落实。依法制定和管理规范性文件。落实重大行政决策、重大行政行为合法性审查。

二是推进行政复议诉讼“源头治理”。强案件评查细则及相关要求的学习,提高办案人员的规范意识不断提升业务水平。畅通案件质量问题发现整改流程,开展法律问题剖析、警示做好案情分析会商、重大复杂案件领导督办。加强行政相对人的协商,妥善处理分歧,疏导救济途径,积极化解行政复议诉讼。

三是深入开展普法宣传。发挥常法律师顾问团队作用,不断提升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意识。加强企业守法知识宣传贯彻,提升企业守法能力。利用各种平台、渠道,开展面向公众的普法宣传。

四是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会同执法队积极开展环境污染案件的损害赔偿磋商,加强各类线索的排查,积极启动符合条件的索赔工作,加强相关职能部门的业务联系,通畅其他类型的索赔磋商通道。

五是落实督查问题整改。推进2022年省委生态环保专项督察交办信访件、反馈问题及现场督察交办问题整改,提前完成平水江饮用水源保护区举一反三问题整改,对已销号信访件加强“回头看”,巩固整治成果,严防反弹回潮。

六是坚持深入执法监管。专项执法、联合执法等机制结合柯桥区产业特点,重点开展印染企业废气无组织排放、小微园区企业废气整治专项执法检查。严厉查处工业固废偷倒、异地倾倒案件。落实排污许可证后监管,督促企业持证排污、按证排污。加强环境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对重大案件进行联合督办。完善环境信访预警、研判和处理机制,维护群众健康和环境安全

 

 

绍兴市生态环境局柯桥分局    

 202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