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柯桥区退役军人事务局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关于明确2022年度现役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标准的通知
索引号: | 330621ZFF00000/2022-60752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 发文日期: | 2022-06-30 |
组配分类: | 规范性文件 | 文件编码: | 柯退役军人局发〔2022〕13号 |
330621ZFF00000/2022-60752
优抚安置
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2-06-30
柯退役军人局发〔2022〕13号
DKQD62-2022-0003
主动公开
有效
发布时间:2022-08-03 15:30
信息来源:
信息来源: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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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为更好地落实义务兵优待政策,鼓励适龄青年积极应征入伍,报经区政府同意,现就2022年度现役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标准通知如下:
根据《绍兴市军人抚恤优待若干规定》(绍兴市人民政府令第89号),义务兵服现役期间,其家庭由当地政府发给优待金,优待金标准以本区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统计指标为基数,结合本区城乡人口比例测算确定。根据柯桥区实际,确定2022年度现役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标准为每户37280元。西藏兵和新疆兵的义务兵家庭优待金严格按上述标准的3倍、2倍执行。根据2017年柯桥区委议军会议纪要(第1期)精神,其他海拔3000米以上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按1.5倍标准执行。
上述现役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所需经费由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财政全额承担。
绍兴市柯桥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政府
征兵办公室
2022年6月30日
原文下载:绍兴市柯桥区退役军人事务局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关于明确2022年度现役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标准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