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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8-23 15:48
信息来源:公管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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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漓线提升改造工程第二合同段
更正补充公告
一、项目编号:GX20220122
二、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8月22日
三、原公告相关网址:http://www.kq.gov.cn/art/2022/8/22/art_1658095_59146268.html
四、更正内容:
1、招标文件中项目专用合同条款 “16.4.2采用造价信息调整价格差额”由“①本工程采用约定范围内固定单价。在合同实施期间,除人工(机上人工除外)、钢材[钢筋、各类型钢、铁件、钢管(不包括周转材料)]、砖、水泥、黄砂、机制砂、碎石、块石、钢筋混凝土承插管、球墨铸铁管、PE实壁管、电缆按合同工期(合同工期与实际工期不一致时,必须经建设业主签证)前80%月份,按照《绍兴市造价管理信息》平均信息价与标底编制时的信息价的差值进行调整和计取税金(绍兴市信息价中没有的材料套用《浙江造价信息》并与参考标底套用的口径一致,其中钢筋混凝土承插管套用《杭州造价信息》,PE实壁管套用《宁波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灯杆按《绍兴市造价管理信息》低合金板卷Q355进行调差),并按中标下浮率下浮后在竣工结算时进行补差外,其余人工、材料、机械均不进行价格补差。在合同实施期间可以补差的材料和人工数量,如存在定额含量(含损耗)的按标底编制口径的定额含量计取,若无定额规定或者存在差异的按标底编制原则计取,并由审核单位审定。标底中明确的暂定价可在施工中以业主认定同类档次、材质、价格签证为准,补差。所有材料签证价在取定额规定的税金后不再计取其他任何费率,也不下浮。
②80%月份计算方法:按合同工期(合同工期与实际工期不一致时,必须经建设业主签证)前80%月份(按开工日期开始,第一个月的开工日在1号-15号时,该月的信息价可以计入,第一个月的开工日在16号-31号时,该月的信息价不可以计入;最后一个月的完工日在1号-15号时,该月的信息价不可以计入,最后一个月的完工日在16号-31号时,该月的信息价可以计入)《绍兴市造价管理信息》(绍兴市信息价中没有的材料套用《浙江造价信息》并与参考标底套用的口径一致)平均信息价与参考标底编制时信息价差值进行调整、计取税金,并按中标下浮率下浮后进行补差。”调整为“①本工程采用约定范围内固定单价。在合同实施期间,除钢筋、钢绞线、水泥(32.5级散装水泥、42.5级散装水泥)、碎石、中粗砂、按合同工期(合同工期与实际工期不一致时,必须经建设业主签证)前80%月份,按照浙江省交通工程管理中心发布的《质监与造价》信息价与标底编制时的信息价的差值进行调整和计取税金,并按中标下浮率下浮后在竣工结算时进行补差外,其余人工、材料、机械均不进行价格补差。在合同实施期间可以补差的材料和人工数量,如存在定额含量(含损耗)的按标底编制口径的定额含量计取,若无定额规定或者存在差异的按标底编制原则计取,并由审核单位审定。标底中明确的暂定价可在施工中以业主认定同类档次、材质、价格签证为准,补差。所有材料签证价在取定额规定的税金后不再计取其他任何费率,也不下浮。
②80%月份计算方法:按合同工期(合同工期与实际工期不一致时,必须经建设业主签证)前80%月份(按开工日期开始,第一个月的开工日在1号-15号时,该月的信息价可以计入,第一个月的开工日在16号-31号时,该月的信息价不可以计入;最后一个月的完工日在1号-15号时,该月的信息价不可以计入,最后一个月的完工日在16号-31号时,该月的信息价可以计入)平均信息价与参考标底编制时信息价差值进行调整、计取税金,并按中标下浮率下浮后进行补差。”
2、注意事项:根据招标文件规定,本文件将在指定网站公布,不再另行通知,未关注相关网站而造成的一切风险由各投标人自行承担。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绍兴市柯桥区交通建设管理中心
详细地点:绍兴市柯桥区越州大道210号
联系人: 陆世杰
联系电话: 13385857190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浙江翔实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详细地点: 绍兴市越城区阳明北路692号
联 系 人:吴诺铖
联系电话:18357877606
附件:更正补充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