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7-21 11:46
信息来源:区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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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纪委2022年全省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部署会精神以及《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村经济合作社运行问题专项治理方案的通知》(浙农政发〔2022〕4号),现制定《村经济合作社运行问题专项治理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绍兴市柯桥区农业农村局
2022年5月6日
村经济合作社运行问题专项治理方案
根据省纪委2022年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部署以及《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村经济合作社运行问题专项治理方案的通知》(浙农政发〔2022〕4号)要求,为进一步规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运行,加强农村集体资产规范管理,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合法权益,夯实以集体经济为核心的强村富民乡村集成改革基础,特制定本方案。
一、治理重点
针对群众反映较集中的村经济合作社运行中机构设置、民主决策、章程制定、收益分配、资产处置等方面不规范问题开展专项治理,审计一批重点村社,厘清一批内设机构,完善一批组织章程,整改一批违规决策,化解一批信访问题,进一步完善集体经济组织运行机制,为集体经济发展改革奠定治理基础。
二、预期阶段性目标
通过开展村经济合作社运行问题专项治理,健全和完善村集体民主决策制度,规范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监管,完善村级收益分配机制,全面应用“浙农经管”各功能模块,防止集体资产流失。2020年换届后章程未修订的村全部修订;集体经济组织内设机构名称和运行机制全部完善到位;信访重点村集体经济审计全覆盖;涉及村集体经济重大事项决策程序全部纳入“浙农经管”数字应用管理。
三、主要举措
(一)组织开展问题自查。围绕村经济合作社机构设置不规范、民主决策不规范、章程制定不规范、收益分配不规范、资产处置不规范等5个方面开展自查。重点检查村经济合作社内设机构设置是否规范,是否还存在村民代表大会代替社员代表大会的现象存在;凡涉及全体社员利益的重大事项是否按照制度规定履行民主决策程序,是否存在以会议签到代替会议表决情形,是否存在一次表决多个事项情形,村级小微工程是否按照规定程序组织进行;村经济合作社章程是否完善,村集体收益分配是否存在收益分配未经民主程序、为小部分利益群体代缴费用、用发展资金或项目资金擅自分配、透支或资不抵债情况下分配收益等情况;村集体资产处置、产权交易是否依法开展评估,合同订立是否合法合规,是否存在违背相关法律法规、显失公平、未经民主程序、暗箱操作等问题。
(二)对重点村社组织审计。围绕集体资产管理方面信访较多问题,组织对信访集中村开展集体经济审计,重点对村级财务管理制度执行、财务收支和收益分配、集体土地征收征用补偿费分配使用、农村债务、涉农资金、专项资金提取使用等群众反映强烈的方面进行专项审计。
(三)全面梳理问题清单。以村经济合作社、镇(街道)两级为主体,深入查找村经济合作社运行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梳理形成问题清单。区将对自查和审计中问题较多的村经济合作社进行重点抽查。
(四)抓实抓好整改落实。对照梳理出的问题清单,以村经济合作社为主体全面开展整改,做到即知即改、立行立改、真改实改。如对章程进行任期5年的修改、把“村经济合作社股份合作制改革是内部分配机制改革,股改后的‘股份’是集体收益分配的依据”写入章程等。对自查自纠、重点检查和审计监督中发现的共性问题,认真研究制定整改方案,着力健全完善相关制度,从源头上加大防治力度,形成“问题清单、制度清单、成果清单”三项清单。对发现的违纪违规问题,移交有关部门严肃处理。
(五)建章立制抓好长效。认真开展总结,提炼专项整治工作的做法成效,深入分析存在问题及原因,提出深化治理的具体措施和对策建议。注重“浙农经管”数字应用,通过民主监督、会计审计、监测预警、大数据对比分析等途径,建立问题发现机制。注重问题整改成果运用,建立健全制度规章,突出长效机制建设,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回潮。
四、进度安排
5月20日前,区、镇(街道)印发通知,动员部署专项治理。
5—6月,围绕专项治理5个方面的主要内容开展自查自纠工作,组织信访集中村集体经济审计,全面推进问题整改。
7—8月,专项治理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区、镇(街道)组织人员开展监督检查,督促推动专项治理深入开展。
9—10月,持续深化专项治理,优化浙农经管应用功能,充分运用审计结果推进问题整改。
11—12月,完成工作总结、巩固深化,形成健全的运行机制,并向社会公开专项治理成果。
五、工作要求
各镇(街道)要高度重视村经济合作社运行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切实增强抓好治理工作的紧迫性和自觉性。要做好专项治理的统筹实施、部署推进、指导监督和总结宣传等工作,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村级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推进基层政权建设和民主监督。要对相关问题逐项进行研究,制定具体措施,逐个办结销号、逐项整改到位,确保专项治理取得实效。每月25日前上报专项治理工作月报表,12月15日前上报工作总结。
联系人:王国根,联系电话:84119045。
附件:村经济合作社运行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月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