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10-14 10:15
信息来源: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柯桥分局
信息来源:
访问次数: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公告(王兴德)
绍兴市柯桥区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受申请人委托公告如下:
申请人王兴德,遗失坐落于平水镇同康村的不动产权证书(证号:绍兴县集用(1991)字第670号),现予以声明。如有异议,请于本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绍兴市柯桥区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书面提出,逾期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办理该不动产权证证书补办手续。
公告单位:绍兴市柯桥区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
2022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