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58249-7/2021-53757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夏履镇 | 发文日期: | 2021-08-05 |
组配分类: | 其他文件 | 文件编码: | 夏政〔2021〕41号 |
00258249-7/2021-53757
卫生
夏履镇
2021-08-05
夏政〔2021〕41号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2021-08-25 11:15
信息来源:
信息来源:夏履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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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推进我镇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健全完善镇、村两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夯实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网底”,为农村居民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格合理的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此办法适用于辖区内一切新建、改建、移建的村卫生室(村卫生服务站))。现将村卫生室(村卫生服务站)建设要求明确如下:
一、工作目标
除集镇区域外,各行政村完成村卫生室(村卫生服务站)标准化建设,全面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纳入镇卫生院医保定点管理。稳定村卫生室(村卫生服务站)人才队伍,为农村居民提供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
二、建设要求
(一)合理设置村卫生室(村卫生服务站)
综合考虑服务人口数、服务半径和现有医疗资源等因素,合理规划设置村卫生室(村卫生服务站),集镇区域所在地的行政村原则上不设村卫生室(村卫生服务站)。
规划设置的村卫生室(村卫生服务站)由村集体提出申请,经区卫健局批准后设立,由镇卫生院统一管理。村卫生室(村卫生服务站)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纳入镇卫生院医保定点管理。
(二)标准化建设村卫生室(村卫生服务站)
村卫生室(村卫生服务站)的建设标准按照《浙江省规范化村级卫生计生室(站)建设标准(试行)》(浙卫办基层发函〔2017〕9号)文件执行。镇村两级落实建设经费保障按照《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村社区卫生服务站建设的实施意见》(绍柯政办发〔2014〕76号)文件执行。
(三)镇、村级经费保障
1.镇财政承担每个新建(改建、移建)村卫生室(村卫生服务站)3万元的设施设备经费;按照每年每个村卫生室(村卫生服务站)1万元标准给予日常运行经费补助。
2.行政村承担村卫生室(村卫生服务站)的基本建设经费。村卫生室(村卫生服务站)的用房和基本设施设备原则上由行政村提供,可充分利用村集体公共设施改扩建,或者纳入村级综合服务中心统一规划建设。
(四)明确村卫生室(村卫生服务站)管理权属
村卫生室(村卫生服务站)执行镇村两级和镇卫生院双重管理。
1.镇村两级职责:落实对村卫生室(村卫生服务站)的经费保障和房屋等基本建设,开展对基本设施设备的维护、修缮。定期对村卫生室(村卫生服务站)工作人员开展满意度调查。
2.镇卫生院职责:开展工作人员业务培训,对提供服务进行考核、督导,统一配送基本药物,落实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加强医保制度管理,保障医疗安全。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规范村卫生室(村卫生服务站)建设,明确工作职责,是进一步深化我镇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统筹城乡协调发展、加快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重要内容。镇政府相关部门、各行政村要高度重视,将村卫生室(村卫生服务站)建设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强化领导,狠抓落实,确保村卫生室(村卫生服务站)建设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二)加强协调配合
镇政府、各行政村、镇卫生院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各尽其责,积极支持做好村卫生室(村卫生服务站)的建设与管理任务。要加强部门协调和沟通,共同推进全镇村卫生室(村卫生服务站)的标准化建设。
(三)加强监督考核
建立分级管理、科学合理的绩效考核体系,健全绩效考核工作机制,完善以服务数量、质量和群众满意度为主要内容的考核制度。考核结果与补助经费相挂钩,确保村卫生室(村卫生服务站)为农村居民提供安全、有效的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
附件:规范化村级卫生室考核细
柯桥区夏履镇人民政府
2021年8月5日
附件:
规范化村级卫生室考核细则
项目 | 主要内容 | 分值 | 评分要求 | 得分 |
否决指标 | 转让、出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上一年度发生直接被卫生行政部门判定的重大医疗事故;发生重大价格违法事件,恶意骗取医保基金。 | 查询当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通报;查询属地物价、医保等部门提供的证明等。 | ||
基本要求 | 村卫生室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按照“县(市、区)名+乡镇名+行政村名+识别名(可选)+卫生室”命名规则注册登记。 | 2 | 标识标牌不规范扣1分;标识标牌未醒目公示扣1分。 | |
承担与其功能相适应的公共卫生服务、基本医疗服务和上级卫生健康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 3 | 未开展工作不得分,有开展但工作记录不全酌情扣分。 | ||
实现医保实时结报、电子健康档案和人口信息管理等信息化,并纳入乡镇卫生院紧密型一体化管理。 | 4 | 未开展工作不得分,有开展但工作记录不全酌情扣分。 | ||
人员配置 | 每个村卫生室至少有1名注册乡村医生或执业(助理)医师。 | 4 | 人员配备不符合要求不得分。 | |
从事预防、保健和医疗服务的人员须依法取得相应执业资格。 | 5 | 发现无执业资格人员行医或超范围行医的不得分;医务人员执业证书未及时变更注册的,每发现1人扣1分。 | ||
业务用房 | 村卫生室业务用房建筑面积至少60平方米以上。 | 3 | 业务用房建筑面积不足60平方米不得分。 | |
由政府或集体举办的村卫生室,由政府或集体提供公有(集体)产权场地,建成后由村委会和政府举办的乡镇卫生院共同管理。 | 2 | 非政府或集体提供公有(集体)产权场地者,酌情扣分。 | ||
村卫生室设诊疗室、治疗室、药房。开展静脉给药服务项目的增设观察室。室内各功能间标识标牌统一制作。 | 6 | 缺一个分区,扣1分,扣完为止。标识标牌未按标准统一制作,扣2分。 | ||
各类规章制度、医疗服务和药品收费项目及价格公示上墙。 | 4 | 未按要求上墙不得分。 | ||
有明显禁烟标识,服务标识规范、醒目。室内外环境整洁卫生、房间通风良好,美观舒适温馨。室外设有卫生宣传栏和服务信息公开栏。 | 5 | 执业环境不整洁的,扣2分;无禁烟标识的扣1分;上班衣着装不规范的扣2分。 | ||
设施设备 | 医疗设施设备:应配备听诊器、血压计、体温计、手电筒、简易呼吸器、清创缝合包、出诊箱、治疗盘、氧气包、开口器、压舌板、止血带、药品柜、避孕药具柜(箱)、处置台、有盖污物桶、诊查床、身高体重计等。 | 9 | 现场查看。设备缺或未及时校验不能正常使用每一件扣0.5分。扣完为止。 | |
其它设施设备:资料档案柜、宣传咨询桌椅、免费药具发放标识、电脑、空调、打印机、刷卡器等。 | 3 | |||
乡村一体化管理 | 村卫生室实行人、财、物紧密型一体化管理,至少统一人员配置管理、统一资产财务管理、统一药品设备采购管理、统一绩效考核模式。 | 6 | 查看管理文件,未实行一体化管理酌情扣分。 | |
乡村医生、执业(助理)医师和护士等卫技人员由乡镇卫生院和村委会共同聘用,纳入乡镇卫生院的统一管理。 | 5 | 查看管理台账资料,不符合要求酌情扣分。 | ||
财务管理符合相关规定,医疗服务和药品收费项目及价格公开,收费有单据、账目有记录、支出有凭证,各类报表定期上报乡镇卫生院,无虚报、漏报行为。 | 5 | 未统一使用票据,每发现1次扣1分,不按时缴入指定账户,每发现1次扣0.5分。 | ||
实施基本药物制度,严格执行《药品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做好相关台账,严禁通过其他渠道采购药品器械。使用卫生院统一购置的非基本药物,但非基本药物使用不超过20%。开展输液服务的村卫生室需配备急救药品。 | 6 | 不执行基本药物制度不得分。使用部分卫生院统一购置的非基本药物超过20%,扣2分。开展输液服务的村卫生室未配备急救药品,扣3分。 | ||
保障措施 | 落实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后的多渠道补偿措施,切实保障运行补助经费和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补助经费。 | 5 | 查阅属地卫生院、乡镇(街道)管理台账资料,不符合要求酌情扣分。 | |
乡村医生承担政府部门公共服务职责的,由政府按购买公共服务的原则落实相应报酬。 | 5 | 查阅属地卫生院管理台账资料,不符合要求酌情扣分。 | ||
绩效考核 | 创新考核机制,对村卫生室的考核重点以提供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的数量、质量、群众满意度以及卫技人员学习培训、医德医风等主要内容,邀请当地村委会、村民代表参与考核,将考核结果在所在村公示,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 10 | 查阅属地卫生院考核台账资料,不符合要求酌情扣分。 | |
考核结果作为财政补助、人员奖惩、收入分配、乡村医生执业注册以及续聘依据。 | 8 | 查阅属地卫生院管理台账资料,不符合要求酌情扣分。 |
被验收单位: 县(区) 镇(乡) 村卫生室
验收组成员(签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