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07-16 14:20
信息来源:区公管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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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浙江省综合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
实施细则》的通知
各相关部门(单位):
现将省发展改革委员会制订的《浙江省综合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浙发改公管〔2021〕240号)及市级通知要求转发给你们,请贯彻落实。
附件:1.附件1、公共资源交易评标专家专业分类标准.pdf
2.附件2、浙江省综合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实施细则.pdf
3.附件3、市级通知要求.pdf
绍兴市柯桥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