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330621ZF530000/2021-4271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发文日期: 2021-02-08
组配分类: 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文件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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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30621ZF530000/2021-42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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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城乡建设与环境保护综合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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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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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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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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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柯桥区综合行政执法局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1-02-08 14:38

信息来源: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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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关于建设法治政府的部署和要求,不断提升综合行政执法法治化水平,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一年来,立足自身找差距,迎头赶上鼓干劲,通过“内提素质,外树形象”,重点业务成效明显,考核指标名列前茅,队伍面貌焕然一新,行风评议大幅提升,并较好地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扎实推进执法办案考核

一是根据局《2020年基层综合行政执法中队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意见》文件精神,通过制定法制办案考核办法说明,严格办案考核。1-12月局属各中队共办理一般程序案件2075件,共处罚没金额约4.5亿元。全年案件办理考核前五名的中队为:柯岩中队、平水中队、湖塘中队、夏履中队、直属三中队。二是随着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的调整,案件办理类型由简单的市容案件向大案要案转变。我局将违法建筑、蓝天保卫战、生活垃圾分类、污水零直排重点领域的案件作为重点案件,通过办案考核加分机制,办理了一批大案要案,全年共办理违法建筑行政处罚案件268起,金额4.3亿余元;建筑房产类行政处罚案件114起,处罚金额逾1200万元;餐饮油烟类案件20起,处罚金额10万元;露天焚烧类案件221起,处罚金额逾11万元;扬尘污染类案件50起,处罚金额78.5万元;污水偷(直)排类案件30起,处罚金额2.52万元。

(二)深入贯彻执行“三项制度”

一是在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基础上,结合实际,制定并印制局《行政执法办案指导手册》,发放至每个执法干部和协管员手中,要求各执法中队不定期组织中队全员学习,提高对办案流程和执法规范的系统性认识。二是引入易公正执法服务,深入推进“三项制度”。通过引入易公正执法服务,解决现场执法场景下取证难问题,使证据更加真实、全面、充分并形成证据链;执法需要时出具公证书,为行政复议、诉讼提供合法有效证据。三是积极采用视频电话集体讨论,进一步完善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制度。对事实清楚、法律明确、当事人承认的重大案件通过视频电话集体讨论。截至目前,采用钉钉视频电话集体讨论共计17起,大幅提高了我局的重大案件办案效率。

(三)有条不紊开展普法学法

一是开展“法律进网络”活动。充分利用局微信公众号,开设“以案释法”专栏,就本单位日常执法时查处的典型案例、新型案例,通过案例分析和相关法条解读的模式,向社会公众开展普法宣传。累计发布擅自占用公共泊车位、侵占人民防空设施、擅自使用消防用水等10起案例,并上报区普法办。二是开展执法干部每季度常用法律法规考试。要求所有执法人员包括协勤队员在规定时间段内及时登录局微信公众号考试端口答题,后台大数据统计答题情况并全局通报,促进广大执法干部都能继续深入学习综合执法、城市管理方面的相关法律法规等,努力提高自己的业务工作能力,不断增强服务意识和敬业精神。三是开展城市管理普法宣传。组建一支由30名执法干部和协管员构成的普法志愿者服务队,7月底组织志愿者20人迎检文明城市复评,8月底组织开展“依规养犬,文明相伴”——文明养犬宣传活动,12月初组织参与区司法局、区普法办在区宪法文化公园举办的“12·4”国家宪法日游园活动。四是推进综合执法法制培训。邀请鉴湖律师事务所韩燕华律师讲解《走进民法典》;组织法制员参加市执法局主办水行政、房地产等新划转领域执法办案培训;组织参加省综合行政指导办理论比武、实践办案比武等活动。

二、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有待完善

随着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和新划转事项移交,在执法过程中,涉及多部门的监管与综合执法职责分工,部门之间职能交叉,联合检查机制,案件移送标准等执法协同机制尚未建立,不利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后续行政处罚工作的开展。

(二)依法行政意识有待加强

一方面,部分队员不主动学习业务,执法过程不够规范,执法办案方式方法简单,执法工作中重实体轻程序现象依然存在。今年我局有一起因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程序不到位被行政复议确认违法。另一方面,部分中队履职意识不强,局收到当事人的履职申请及要求履行职责案件明显增加,诉讼案件、复议案件、国家赔偿案件、政府信息公开案件也明显增加。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2020年,我局主要负责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市、区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严格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根本职责,践行“法定职权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基本原则。一是抓组织建设,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创造力。每月组织开展主题党日活动,组织召开民主生活会,开展先锋指数评比,指导各支部召开组织生活会,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二是抓作风建设,有效提高反腐倡廉能力。结合局领导班子分工,制定《2020年柯桥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组织领导与责任分工》文件,并根据区纪委要求,做好全局的政治生态分析,自我检查存在问题,提出切实的整改方案。三是重廉洁,强化内部监督,防范廉政风险。各科室、单位、中队负责人签署党风廉政责任书,开展廉政风险点摸排,针对摸排出29个问题制定整改方案,并通过“回头看”对问题整改情况再次进行核实,做到全面整改,严格落实。四是提人才,科学开展干部选拔任用。制定《柯桥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在编人员调动、轮岗交流管理规定(试行)》,为全面提升全局在编人员调动、轮岗交流的系统性和科学性,切实增强人员调动、轮岗交流的透明度与可操作性,更好地服务全区综合执法和城市管理工作。

四、下一年工作计划

2021年,我局仍将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的总体要求,坚持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加快推进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到位,提升依法治理城市能力,着力做好以下几点工作:

(一)做好综合行政执法划转事项承接工作

一是进一步厘清综合行政执法部门与监管部门的职责,建立健全监管信息共享机制。二是建立健全联合执法检查机制,倡导“综合查一次”,提升执法协作能力,实现综合行政执法局与业务主管部门间的高效协作配合,有效防止监管缺位和处罚不当等问题的发生。三是完善行政处罚案件的移送机制,对监管部门需要移送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立案查处的违法线索,建立案件移送联络机制和案件移送标准。四是形成一批可复制、可参考的高质量案件模板,以典型案件办理为抓手,确保新划转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有效承接打下基础。

(二)深化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通过行政执法+公证协作,将综合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与公证网络电子存证(易公正)充分结合,实现规范执法流程,破解执法对象不配合的难题,提高行政执法效率。结合规范化中队创建,完善执法记录仪使用制度,推进涉案物品公示和重大行政处罚决定法制审核。

(三)持续提升执法办案质量

完善《行政执法办案指导手册》,结合省市相关行政处罚自由裁量规定,对未细化裁量标准的处罚事项出台试行规定。相对科学制定2021年各基层执法中队办案指导数,继续发挥《法制动态》的宣传交流学习作用。继续探索“非接触执法”办案模式,让执法办案更数字化、聪明化。

(四)继续开展“学习强队”活动

强化法制队伍能力素质提升,特别是加强各执法中队法制员业务水平。在积极开展行政执法部门业务知识培训的同时,广泛开展局系统各执法中队办案实践交流评比活动,邀请法律专家进行行政诉讼等法律理论及法制实务培训,组织参加法庭旁听,考察借鉴其他办案先进单位、多途径多形式开展“学习强队”活动。



绍兴市柯桥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1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