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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00258269-X/2021-49024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区公安局 | 发文日期: | 2021-02-19 |
组配分类: | 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 文件编码: |
00258269-X/2021-49024
公安
区公安局
2021-02-19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2021-02-19 16:02
信息来源:区公安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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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区公安分局坚决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法治柯桥建设决策,紧紧围绕市局“法治警务”总体思路和区委、区政府“高水平打造区域治理现代化标杆区”战略部署,坚持党委领导、业务牵头、对标推进、改革驱动,着力构建现代警务模式,深化枫桥警务建设,全面推进柯桥公安法治工作赶超发展,较好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一、2020年度工作情况
(一)全面加强分局党委对法治工作的领导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尤其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建设法治浙江的重要论述,从学习、研究着手,应用指导于法治工作实践。
1.强化法治建设组织保障。坚持党政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讲法。副区长、公安分局党委书记、局长傅纪明进行年终述职时,将作法治建设开展情况列入述职内容,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强化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积极参与《“十四五”法治柯桥建设规划》专项调研,为编制工作提供素材、建议。
2.提升执法人员法治能力素质。贯彻落实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每季度开展分局党委会专题法律学习,营造浓厚学法用法氛围。倡导“练兵先练长”、“战时用我,用我必胜”理念,局党委委员带头参加考试、比武,并取得优异成绩。参加全市公安机关基本法律知识考试二次,分局平均分总排名全市首位。参加“角力2020”全市公安机关科所队长大比武,分局团体总分列全市第二名,2支战队在4个项目上获得3项第一,1项第三,1名副局长获得“全能王”称号。分局组织参加全市公安机关社区民警“调解之星”“防范之星”“服务之星”评比,先后有10人次当选,1人获得“三星”大满贯。5名民警通过2019年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5名民警新取得公职律师资格。在全区区管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法用法考试中,分局897人全员参考、全部通过。
(二)全面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各项重点工作
全面完成《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县乡法治政府建设行动计划(2018—2020年)》确定的各项相关任务。
1.开展“最多跑一次”改革。建立健全“云、融、星、安、警”服务、“监管+风险+信用”、窗口服务质量评价体系,多措并举服务企业、服务群众、服务基层。稽东派出所疫情期间倾心服务,助力民宿开业,得到王双全副省长“点赞”。分局为全区242家企业开展企业信用修复,助力复工复产;在柯桥外国高端人才创新集聚区设立全市首家移民事务服务站,为外境外人员和涉外企业提供移民政策资讯、居留旅行、法律援助、涉外调解等多项服务;全面使用“浙政钉”软件进行内部审批网办,实现内部“跑一次”、“办一次”。
2.建立行刑衔接工作机制。加大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生态环境、金融安全、知识产权保护等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强化行政机关与司法机关的工作联动,分局法制部门落实专人负责行政机关案件移送对接,全年共办理食药环案件115起,移送起诉116人;办理涉众型经济案件26起,移送审查起诉18人,挽回经济损失1638万元;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领域犯罪的“蓝剑行动”,办理相关案件23起,其中跨区域案件13起,采取刑事强制措施59人。
3.落实行政诉讼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要求。分局全年新增一审行政诉讼共19起,与去年持平。开庭审理9起,全部由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其中法定代表人出庭应诉2起。1起案件出现一审败诉、二审改判胜诉,全部行政诉讼实现“零败诉”。
4.完成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年受理5起,办结5起。
5.深入开展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应用政法一体化执法办案协同系统,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刑拘直诉制度,全年《认罪认罚从宽处理告知书》、《认罪认罚承诺书》签署率达到97%以上,刑事快办率、刑拘直诉率分别达到17%、15%,均达到考评标准,有力推动刑事案件繁简分流工作,进一步提升司法质效。应对新冠肺炎疫情,使用远程提审设备开展远程会见,保障律师会见正常需求,同时,根据上级机关规定以及疫情转变情况,第一时间恢复看守所会见接待,有效保护嫌疑人合法诉讼权益。贯彻“少捕慎诉”原则,加大非羁押性强制措施适用比率,全年移送审查起诉2305人,其中采取取保候审措施的1564人,占比达到67.85%。
(三)全面推进执法规范化水平提升年活动
执法规范化水平提升年活动,是由省委政法委牵头部署贯穿全年的整体性活动。在区委政法委统一领导下,柯桥公安分局周密研究、全面部署,成立工作专班,实行挂图作战、统筹推进,全面完成各项工作并通过总结验收。
1.全面开展案件问题排查并完成整改。共排查出案件问题1701个,其中单位、部门问题556个,个人问题1145个,已经全部整改。
2.全面开展重点工程建设并投入使用。投资720万元建成分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建立区人民法院刑事速裁法庭,实现检察、法院、分局法制、刑侦、经侦、治安、禁毒、交警部门法制员、技网侦联络员以及银行、邮政、律师、价格认证等协同部门入驻,出台相关日常管理制度4项,配置22名协辅警开展日常管理,5个警种和柯桥、柯岩、华舍、轻纺市场4个城区派出所的刑事案件全部在中心办理,自运行以来,中心累计办理262案、408人,约占同期办案总数的65%。
3.全面进行涉案财物清理并开展处置。投资570万元建立涉案财物共管中心,实现刑事涉案财物统一保存、统一移送、统一处置。对全部执法办案单位开展积压刑事诉讼涉案财物核查清点,共清点出相关涉案物品3755件,对于枪支、刀具等没收的违禁品予以集中销毁;对接检法部门逐案明确涉案物品处置意见;尝试打通出口途径,入驻淘宝司法拍卖平台,正在做第一批罚没物资上拍准备。
(四)全面开展普法宣传积极实践依法治理
开展“平安柯桥”创建、完成打击违法犯罪主业的同时,柯桥公安分局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实现“普法资源集约化、普法方式多样化、普法对象精准化”,努力构建社会大普法格局。
1.开展普法宣传。落实“七五”普法收官年工作,进行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学习宣传,开展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系列活动,全方位力开展法治宣讲进企业、进农村、进机关、进社区、进校园、进网络“六进”活动。举行线上答题反诈答题宣传,参与数达到6.5万人次。通过抖音、微博平台进行直播宣传8次,在线受众突破百万。制作线上、线下法治课件教案20余件,实地开展宣讲40余场次。运营“柯桥警方”微信公众号,每日推送工作动态、新闻资讯、警营事迹等内容,关注常量保持在35万人左右。
2.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年共打击黑社会性质组织2个、恶势力犯罪集团11个,打击“十类人员”588人,整体绩效全市领先。
3.持续开展诉源治理工作。根据区委、区政府社会治理“一体化联动”、“一条龙闭环”和“一站式融合”的改革要求,分局信访科全体入驻区矛调中心。区拘留所充分利用监管单位的职能优势,开展拘调衔接工作,共促进化解执行纠纷12起,成功调解执行纠纷11起,调解总金额135.5万元,成功执行77.8万元。保持对虚假诉讼行为的惩治打击力度,全年共对4起虚假诉讼案件立案侦查,移送审查起诉犯罪嫌疑人5人。
4.规范行政执法工作。全面实行行政执法公开、执法过程全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严格执行上级发布的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基准,约束执法办案民警自由裁量权。全年共办理公安行政处罚案件2179起,其中,不予处罚284人,单处警告104人,单处罚款466人,警告并处罚款17人,单处行政拘留2471人,拘留并处罚款468人;共推送、公开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3421份。根据省厅要求,开展“教科书式执法”活动,对分局全体民警、协辅警队伍开展轮值轮训,促进养成理性、平和、文明的执法习惯。采用说理式执法方式,《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详细载明违法行为情节轻重认定,是否具有从重、从轻、减轻处罚情形等特殊情况。细化轻微违法行为告知承诺制度,在交管领域开展柔性执法,对49235条因机动车避让行人、非机动车而发生“违反禁止标线指示通行”等五类非现场违法抓拍实行初次予以警告处罚或者短信提醒方式处理,收到良好社会效果。
5.积极探索新时代“枫桥经验”在社会治理工作中的实践和运用。结合公安机关现代警务制度改革和“枫桥式派出所”创建契机,探索实行“四平台”闭环式处置110警情工作,推动基层治理由联动向联体转变,基本实现“矛盾化解、风险清零、基层减负、群众满意”的工作目标,在全市公安机关现代警务模式组织体系改革互学晒比活动中,得到上级领导肯定并指示在全市推广。秉持“反恐维稳最根本的是要促进民族融合”的理念,创新关注群体服务管理模式,建设少数民族服务管理中心,在提升服务管理水平基础上促团结、促融合,累计为少数民族同胞提供服务2000余人次,调处纠纷30余起,先后有185人次少数民族群众主动参与疫情期间社区卡口志愿工作,民族融合工作取得显著成效。服务管理中心于2020年6月获评浙江省第六批“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
(五)全面完善检查机制构建法治监督格局
建立健全“上级监督、内部监督、互相监督、社会监督”体系,确保执法监督全面、到位、有效。
1.提升监督实效。全年坚持对伤害类、取保候审类案件进行滚动治理,伤害类案件质量明显提升,基本未引发此类涉警信访投诉。坚持周通报、月点评、季度与年度相结合的考评模式开展内部法制考评,考评结果刚性应用。通过抓实法制队伍管理,实行执法源头管控,执法流程精细管理,执法考评成绩明显提升,在全市法制案件评查中扣分最少。
2.强化检察监督。开展检察长、公安局长领衔的座谈对话,对如何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进行深入探讨,就刑事侦查中公检协作、组建“大控方”格局达成共识,对提升检察监督质量、审前羁押必要性审查、规范补充侦查工作等重点内容取得一致意见,会签文件2个。落实市检、市局联合签发的《关于推行“双向派驻”协作机制的实施方案》,实行检察官、警官双向互派。
3.创新监督机制。分局聘请25名社会知名人士担任首届“党风警风行风监督员”,定期汇报、交流警务工作情况,听取意见建议,落实议案办理,进行回访评议。
4.开展民意警务建设。建立民意感知中心,组建大督察体系,全量开展执法办案社会化访评工作,市局中心全年访评案件3898起,短信回复率45.36%,较2019年提升19.9%;首次回访满意率为97.57%,较去年提升17.16%。
二、存在问题和原因
2020年,柯桥公安分局在法治政府建设中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但仍有几块工作有待加强。
(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建设有待完善
从分局中心建设运行情况看,主体框架已完成,但相应的“版块”、“点位”上还存在不足,主要体现出四方面差距:
1.思想意识有差距。部分民警对中心建设和实体运行的重要性、必要性认识不够到位,站位不够高,一定程度上存在着“上热下冷”、被动应付的现象,与上级要求存在差距。
2.内外协同有差距。中心建成后,尚未形成多警种共同推动的格局。对刑事案件“应进尽进”要求,部门间想法不尽一致,部分办案单位和民警认为到中心办案不方便,有的是因路途较远,有的是因服务、支撑功能不齐全,也有少数是担心中心的制度约束较多,所以进中心办案的主动性不强,不少应进案件因种种原因未进入中心办理。
3.智能监管有差距。中心已经建设的硬件资源,使用率不高,软件建设也还不到位。一是在建立健全制度上还有很多缺口;二是可以通过科技手段进行的数据统计、汇总、分析等很多工作,还依赖于人工。
4.科学运行有差距。从入驻中心的协同机构的工作情况看,检察官实体化运行情况稍好,法院运转频率不高;鉴定、医疗保障未到位,尚未达到一站式服务、专业化保障的程度。
(二)执法管理体系建设有待深入
主要是制度落实执行不到位,执法管理主要围绕“警情、案件、人员、财物、场所、卷宗”六方面开展,其中还有交织、穿叉。近年来,各级公安机关在执法管理方面出台的制度、规定很多,但作为基层执法单位和基层执法人员,实际知晓、学习、掌握、应用的程度有待提高。
(三)执法监督体系建设有待创新提炼。
创新是实现赶超发展的一条捷径,有助于提升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全面进步。自2020年以来,分局也在不断尝试执法监督工作创新,如确定专人开展伤害类案件专项整治,实行逐人逐案跟踪指导,有效减少信访投诉数量,起到积极化解社会矛盾的作用;开展取保候审案件定期集中审查,在减少保而不审弊病的同时,提高了办案效率;尝试打通涉案财物出口通道,联系环保科技公司处理办案中收缴的有毒有害食品,入驻淘宝司法拍卖平台,严格依法、公开、有效处置罚没财物,防止国有资产浪费、流失。总体来看,分局进行了许多创新尝试,基础工作也较为扎实,但在提炼总结和宣传推广的力度不够,没有及时的形成闭环,建立有效可成的长效机制。
三、2021年主要工作思路
2021年,柯桥公安分局将牢牢把握“用好一个中心,健全两个体系,实现三方面提高”主要思路,规范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实体化运行,健全执法管理和执法监督体系,落实“法治警务”各项措施,明确权责,提高效率,提升执法能力、公信力和满意度。
(一)实现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实体化、常态化运行
1.坚持“党建引领,机构虚拟,实体运作”,由分局领导牵头,成立党支部,建立由法制、相关警种参与的管理团队,开展中心运行管理。在运作模式上,实行“7+X”三定方式,即实现“受案、办案、案管、物管、保障、协同、监督”七区的岗位、责任、人员三定,严格落实“三色督导”、“四个当日”监督管理模式。
2.成立专业办案团队,由警种领导、法制员入驻,牵头负责警种自办和其他逮捕后案件的侦办和初审工作,确保中心办案比达到80%以上。
3.优化一站式服务。确保银邮律鉴等协同部门人员为执法办案提供一站式服务。厘清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执法巡查监督与情指行合成作战中心督察(民意感知)中心的工作职责,发挥分局中心在后勤保障、教育培训等方面的独特优势,进一步深化拓展驻局检察官、法官的工作内容,实现中心规范、有序、安全、高效运行。
(二)健全执法管理体系
根据现代警务制度改革要求,积极主动参与各派出所“二队一室”、“三队一室”建设,不断调整完善原有“三位一体”执法管理体系,弥补专兼职法制员工作不足。督促各执法办案单位做好“案、人、物”的要素管控和执法巡查整改的流程管控,落实政法一体化系统深度应用要求,强化执法效率业务管理,定期发布执法巡查小结、分析、预警,提醒防范执法风险,全面确保执法安全。
(三)健全执法监督体系
1.加强党的领导及各种形式的监督。
(1)强调党的领导。贯彻省委政法委、省厅、市局全面深化改革会议精神,坚持在党委领导下开展执法监督体系建设。通过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加强党委执法监督等一系列方式,强化党委对法治工作的领导监督作用。
(2)保证检察监督。全面落实省委办《进一步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若干意见》,配合检察机关做好检察监督各项工作,尤其是对于下行、未成年人和社会关注度高、重大、疑难、敏感等刑事案件,要做好主动对接。
(3)落实司法监督。开展“以审判为中心”刑事司法制度改革,尝试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建设,加强律师执业权利保障,探索建立执法人员与律师互督互评机制、律师投诉受理、会商机制。
(4)深化社会监督。持续推进公安机关执法告知工作,最大限度公开执法依据、程序、进度和结果。改进民意感知中心执法办案访评版块工作,针对全量社会化访评,分局通过定期对报案人进行解释、介绍、沟通开展工作,以“态度满意”、“过程满意”置换“结果不满意”。
2.完善体制、机制建设。
(1)完善监督机制。一要严格执行“三个规定”,实行干预、打听案情全记录、全上报。二要修订《绍兴市柯桥区公安局关于规范取保候审强制措施适用的若干规定(试行)》并严格执行,规范取保候审办理,加强对取保候审嫌疑人有效管理。三要落实执法权责清单制度。四要针对伤害类案件等持续进行巡查、监督,结合执法突出问题等进行滚动式整治,减少因拖而不办、执法不公造成的信访、投诉甚至行政败诉。
(2)强化监督职能。加大绍兴公安情指行合成平台监督管理模块使用力度,实现受立案、侦查工作中常见违规违法问题自动发现、提前预警与及时整改反馈的无缝对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