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12-21 10:11
信息来源:区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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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销冒名登记(备案)决定书
绍柯市监冒撤登字〔2021〕第1208-2号
当事人的基本情况:绍兴柯桥轩程贸易有限公司(吊销未注销),法定代表人:楼展望,住所:绍兴市柯桥区柯桥蓝天市心广场2幢318室,经营范围:批发、零售:机械设备、电子产品、五金交电、服装鞋冒、针纺织品、日用品、通讯设备、家用电器、纺机配件、装饰材料、建筑材料(除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化学品外)、金属制品(除贵稀金属)、电线电缆、卫生洁具、塑料制品、纸制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621MA2894JK27。
核查结果:经查明:绍兴柯桥轩程贸易有限公司在2016年12月29日设立登记过程中,提交的法定代表人楼展望的身份证复印件为楼展望挂失的身份证,系冒用楼展望的身份信息取得登记。且经核查,该公司的注册地址不存在。经协查柯桥区税务局、人力社保局、金融办、区人民法院等部门,上述部门对撤销当事人公司的设立登记信息的决定均表示无异议。
2021年7月5日,本局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公示期内无利害关系人对撤销登记提出异议。
证据一、转办函处理单一张、楼展望情况说明一份共7页、《楼展望二代身份证办理记录查询》一张,用于证明案件来源;
证据二、现场检查笔录一份共2页,检查照片1张;用于证明现场检查情况;
证据三、韩芝燕复印件一份用于证明个人身份信息;
证据四、调查(询问)笔录一份共3页,用于证明当事人的违法事实;
证据五、绍兴市柯桥区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查询结果一份共3页,用于证明绍房权证柯桥字第73323-1号房产证不存在的事实;
证据六、当事人公司注册档案一份共24页,用于证明当事人注册情况;
证据七、《协助核查函》及回复共3张,用于证明核查结果;
证据八、撤销冒名登记信息公示截图一份,用于证明在公示情况。
经现场核查,该公司注册住所地址不存在,故本局将绍柯市监冒撤登告字〔2021〕第0907 号《撤销冒名登记(备案)告知书》邮寄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及股东;2021年9月29日,本局在网上公告进行送达,当事人未在法定期限内提出听证要求。
事件处理决定:
该公司的上述行为,参照《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撤销冒用他人身份信息取得商事登记操作规程》第十三条第(二)项的规定,认定冒名登记成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和《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六十四条规定,本局决定如下:撤销公司登记。
当事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依法在六个月内直接向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绍兴市柯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2月8日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经六十日,视为送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