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58267-3/2021-00039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区司法局 | 发文日期: | 2021-01-05 |
组配分类: | 人事任免 | 文件编码: |
00258267-3/2021-00039
司法
区司法局
2021-01-05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2021-01-05 1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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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区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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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科(室、所)、各司法所:
为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按照上级部门的有关要求,经研究,决定于2021年1月中旬选拔任用部分中层干部。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原则
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用人标准,把握“实绩论英雄、作风选干部”用人理念,树立“以德为先、实干实绩、群众公认,重视基层”选人用人导向。
二、职位空缺情况
根据“三定”方案,我局内设机构股级领导职数12正9副(含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目前空缺职数2正3副;派出机构股级领导职数16个,目前空缺职数2个。
三、拟选拔职位
根据职位空缺情况,结合工作需要,推出中层正职职位6个,中层副职职位4个。拟选拔职位最终是否推出,根据报名及资格审查的实际情况确定。
四、资格条件
1.政治素质过硬,工作勤奋踏实,业绩突出,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开拓创新意识。
2.能正确履行岗位职责,廉洁奉公,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团结共事,有较扎实的群众基础。
3.具有胜任职位所需要的专业知识、工作能力,有较强的组织协调和行政管理能力。
4.有镇(街、开发区)、驻村(居、社区)、基层站所工作经历。
5. 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年龄男性不超过50周岁、女性不超过48周岁。
6. 提任中层副职的,应具有两年以上工作经历;提任中层正职的,应任中层副职满两年。试用期内不得提拔。
7.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参加考核未满三年的,按实际计算。
8.身体健康。
五、方法步骤
本次选拔采用竞争上岗方式进行具体步骤如下:
1.党组讨论制定实施方案,报区委编办和组织部审核。
2.公布方案。在局机关公告栏张贴,并在柯桥区司法局钉钉群公布。
3.召开动员会,全局干部参加。
4.自愿报名。由符合选拔任用条件的对象个人自愿向政工科报名。
5.资格审查。由政工科负责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合格人选在局机关公告栏公示。报名人数少不能形成有效竞争的,相应核减职位。
6.竞职演讲。竞职演讲由政工科组织实施,全局干部参加,竞职者演讲时间每人控制在5分钟内,评委(不少于7人,其中班子成员5人、纪检组1人、并通过抽签随机产生一名中层正职干部)对演讲者进行量化评分,取每位评委的得分平均值为演讲得分值。
7.民主测评。由全局干部(不含班子成员、竞职者)对竞职者进行民主测评,民主测评分数折合为百分数统计。民主测评与竞职演讲同时进行。
8.召开党组会议,根据演讲成绩(60%)、民主测评(30%)、班子测评(10%)的综合成绩,按1:1.5比例酝酿考察对象。
9.就考察对象人选书面征求纪检监察组意见。
10.酝酿。在领导班子成员中进行充分酝酿。
11.确定考察对象,并实施考察,考察结束后,形成书面考察材料,其中司法所中层干部书面征求所在镇(街道)党委意见。
12.向组织部报告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会议报告单。
13.讨论决定。根据竞争者民主测评、演讲综合成绩和考察情况,局党组集体讨论决定干部的任用。
14.任前公示。讨论决定后实行任职前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从公示发出的第二个工作日起算)。
15.任命。公示结束后按相关规定进行审核和办理任命手续。
六、组织领导
在局党组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政工科负责具体操作,接受干部群众监督,凡工作过程中遇到本方案中未明确的事项和其他特殊情况,由局党组集体研究决定。
七、纪律要求
严格按《绍兴县镇(街道、开发区)、县级机关部门(单位)中层干部培养、管理和任用办法》的要求做好选拔任用工作。
附件:绍兴市柯桥区司法局中层干部竞争上岗报名表
中共绍兴市柯桥区司法局党组
2021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