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58226-X/2020-41365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区文广旅游局 | 发文日期: | 2020-08-31 |
组配分类: | 部门预决算 | 文件编码: |
00258226-X/2020-41365
财政综合类
区文广旅游局
2020-08-31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2020-08-31 19:03
信息来源:
信息来源:区文广旅游局
访问次数:
一、绍兴市柯桥区文化广电旅游局(汇总)概况
(一)部门职责
区文化广电旅游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委关于文化、广播电视、旅游和文物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文化、广播电视、旅游和文物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组织拟订文化、广播电视、旅游和文物等领域的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措施。
2.统筹规划全区文化、广播电视、文物和博物馆事业以及文化产业相关门类、广播电视产业、旅游业发展,拟订相关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促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推进文化、广播电视领域、旅游和文物体制机制改革。
3.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把握正确导向,指导、管理文艺事业,指导具有导向性、代表性和示范性文艺作品的创作生产,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
4.负责全区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旅游公共服务建设,指导区重点及基层文化和旅游设施建设,深入实施文化和旅游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5.负责指导、推进全区文化、广播电视、旅游和文物等领域科技创新发展。推进领域内行业数字化、标准化建设。负责全区领域内相关人才队伍建设工作。
6.负责全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推进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
7.指导协调全区文物保护、利用、管理等工作,管理和指导全区考古工作。负责或协同相关部门承担世界文化遗产、世界文化和自然双重遗产等申报和保护管理工作。负责全区文物和博物馆的业务指导、交流和监督管理,推动完善文物和博物馆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8.负责全区广播电视机构业务指导和行业监管,推进广播电视与新媒体新技术新业态融合发展。负责全区广播电视节目、网络视听节目内容和质量的监管。负责对广播电视节目传输覆盖、安全播出进行监管,指导落实国家应急广播体系建设。
9.组织实施全区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指导、推进全域旅游。指导文化和旅游重大项目建设,指导文化产业相关门类和旅游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促进文化和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
10.制定全区文化和旅游市场发展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文化和旅游市场主体经营行为,依法规范文化和旅游市场,指导推动文化和旅游企业质量管理与品牌培育,推进行业精神文明和信用体系建设。
11.指导、协调全区重大文化和旅游活动。负责文化旅游整体形象宣传推广。指导、管理全区文化、广播电视、旅游和文博等领域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工作,组织相关大型文化和旅游交流活动。
12.负责全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组织协调文化、出版、文物、广播电视、电影、旅游等案件的查处,维护市场秩序。指导全区文化和旅游行业安全稳定工作,负责文化、广播电视、旅游和文物行业安全监督管理。
13.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4.职能转变。深化文化、广播电视、旅游和文物等领域“最多跑一次”改革,积极实施文化精品战略,持续推进文化阵地建设,大力实施文化遗产保护和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加快推进文化旅游产业融合发展,努力使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更加完善。推进新技术在广播电视领域的发展和运用,加强网络视听节目管理,拓展主流声音传播途径,提高主流媒体舆论引导力。
(二)机构设置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绍兴市柯桥区文化广电旅游局(本级)部门决算包括:局本级决算、局属事业单位柯桥区小百花越剧艺术传习中心、柯桥区文化发展中心、柯桥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柯桥区旅游发展中心、柯桥区旅游形象推广中心决算。
纳入绍兴市柯桥区文化广电旅游局(本级)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绍兴市柯桥区文化广电旅游局(本级)
2.绍兴市柯桥区小百花越剧艺术传习中心
3.绍兴市柯桥区文化发展中心
4.绍兴市柯桥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5.绍兴市柯桥区旅游发展中心
6.绍兴市柯桥区旅游形象推广中心
二、绍兴市柯桥区文化广电旅游局(汇总)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详见附表1。
三、绍兴市柯桥区文化广电旅游局(汇总)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支总计11,544.31万元,与2018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373.2万元,增长11.89%。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原柯桥区旅游局并入柯桥区文化广电旅游局,公用经费及专项经费等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11,544.31万元;包括财政拨款收入11,539.3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0,947.9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591.37万元),占收入合计99.96%;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其他收入5.00万元,占收入合计0.04%。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11,544.3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222.34万元,占62.56%;项目支出4,321.97万元,占37.44%;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1,539.31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376.09万元,增长11.93%。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原柯桥区旅游局并入柯桥区文化广电旅游局,公用经费及专项经费等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947.9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4.83%。与2018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345.37万元,增长12.28%。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原柯桥区旅游局并入柯桥区文化广电旅游局,公用经费及专项经费等增加。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947.9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65.48万元,占0.60%;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0%;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0%;教育(类)支出0万元,占0%;科学技术(类)支出23.00万元,占0.2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9,414.33万元,占85.9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41.70万元,占4.95%;卫生健康(类)支出209.65万元,占1.91%;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0%;城乡社区(类)支出0万元,占0%;农林水(类)支出0万元,占0%;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0%;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0%;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占0%;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0%;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万元,占0%;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万元,占0%;住房保障(类)支出693.78万元,占6.34%;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万元,占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万元,占0%;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还本(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0%。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0730.27万元,支出决算为10,947.9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03%,主要原因一是随着文化产业的发展以及全域旅游行业的发展,政府加大了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的资金投入;二是单位职工工资及养老金年金医疗保险公积金等的常规性调资。其中: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29450万元,支出决算为2945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625371万元,支出决算为62537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科学技术支出(类)科技条件与服务(款)其他科技条件与服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230000万元,支出决算为230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行政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067.93万元,支出决算为1067.9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行政支出(项)。年初预算为866.05万元,支出决算为1067.9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新工资改革,人员增加,相对应的基本工资、公积金、养老金年金等都相应调整,公用经费增加。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图书馆(项),年初预算为20万元,支出决算为2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文化展示及纪念机构(项),年初预算为415万元,支出决算为41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52%。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艺术表演团体(项),年初预算1773.41万元,决算数2070.1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基本工资、公积金、养老金等调整增加。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文化活动(项),年初预算为628万元,支出决算为422.6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各类文艺活动、高峰论坛、创作大赛等减少。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群众文化(项),年初预算为2374.31万元,支出决算为2402.9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广场文化活动管理中心两人转入、岗位正常晋升等人员经费追加。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文化创作与保护(项)。年初预算为180万元,支出决算为171.6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33%,决算数略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底部分工程未完成无法支付。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旅游宣传(项)。年初预算为1000万元,支出决算为872.7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7.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有部分款项因工程未竣工无法支付。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项)。年初预算为510.65万元,支出决算为510.6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物(款)文物保护(项),年初预算为900万元,支出决算为9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物(款)其他文物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21.28万元,支出决算为121.2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款)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55.62万元,支出决算为155.6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为15.56万元,支出决算为17.3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1.7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增发一个月离休费增加。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364.64万元,支出决算为365.7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数增加。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53.09万元,支出决算为158.5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5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职工职业年金缴费基数增加。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15.95万元,支出决算为17.8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1.9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职工医疗保险缴费基数增加。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172.19万元,支出决算为164.4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5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调整,事业单位医疗缴费基数变更。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年初预算为24.75万元,支出决算为27.3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基数增加。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572.16万元,支出决算为635.3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1.0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住房公积金调整,公积金缴费基数增加。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年初预算为58.4万元,支出决算为58.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026.3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6,592.0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离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
公用经费434.2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等等。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91.3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5.12%。与2018年相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30.7万元,增长5.2%。主要原因是:用于执法大队执法办案、后勤场所管理维护、小百花物业管理费用等增加。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91.3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209.00万元,占35.3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0万元,占0%;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0%;城乡社区(类)支出75.09万元,占12.70%;农林水(类)支出0万元,占0%;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0%;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0%;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0%;其他(类)支出307.28万元,占51.96%;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0%。
3.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601.47万元,支出决算为591.3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32%,主要原因是原先小百花越剧艺术传习中心安排在政府性基金支出中的人员经费支出减少。其中:
其他支出(类)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项)。年初预算为601.47万元,支出决算为591.3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32%。
(八)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66.6万元,支出决算为32.91万元,完成预算的49.41%,2019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有所减少。
2.“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为18.90万元,占57.43%,与2018年度相比,减少21.1万元,下降111%,主要原因是因公出国减少;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4.01万元,占42.57%,与2018年度相比,减少6.23万元,下降44.46%,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减少。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数为10万元,支出决算为18.90万元。完成预算的189%。主要用于局领导及文化发展中心单位人员的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国际旅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因业务需要,出国考察次数增加。
其中,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本单位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2个;本单位全年因公出国(境)累计5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0辆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2019年度,本级及所属单位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预算数为56.6万元,支出决算为14.01万元,完成预算的24.8%。主要用于接待上级及有关部门业务检查、兄弟单位交流、各类业务活动和项目评审验收、专家接待等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响应上级号召,公务接待有所减少。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国内公务接待126批次,累计970人次。
外宾接待支出0万元;接待0人次,0批次。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14.01万元,主要用于上级及有关部门业务检查、兄弟单位交流、各类业务活动专家接待等。接待970人次,126批次。
(九)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柯桥区文化广电旅游局组织对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0个,二级项目13个,共涉及资金366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33.5%。组织对2019年度文化执法办案、后勤场所管护运行经费、小百花运行经费补助(含香港、新加坡等各地巡演、高雅艺术进校园、越剧活动、电影拍摄、设备添置)等2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150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25.36%。
组织对“公共文化服务资金”“旅游营销宣传推介及活动”等13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51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5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本单位专项资金项目及时完成,项目的实施效果达到预定目标。资金到位率100%,资金到位及时。财政资金投入后未带动其他资金投入,项目财政投入乘数为0。支出符合财经法规、财务管理制度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审批程序完整规范,支付及时,与合同或约定相符。项目单位内部审批制度、政府采购制度、资金管理制度、项目质量管理制度、检查验收和绩效评价制度等相关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并执行有效。内部组织机构设置齐全,人员配备合理,岗位职责明确。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至少公开2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附表2)
柯桥区文化广电旅游局在2019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公共文化服务资金及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公共文化服务资金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8分,自评结论为“优秀”。项目全年预算数为520万元,执行数为52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促进了柯桥区经济发展水平的提高,促进了绍兴文化发展,提高了政府公众形象;二是改善了生态环境,并对社会经济、资源环境产生可持续影响力。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乡镇文化礼堂作用发挥不充分。全区乡镇文化礼堂建设实现全覆盖,但是运行的情况不理想,人气不足,很多乡镇文化礼堂处于半开放状态,不能充分发挥基层文化阵地作用;二是资金投入不够,乡镇群众文化活动偏少。随着地方经济的增长,政府虽然投入了资金用于基层文化站的建设,但是对群众文化事业的经费投入还明显不足。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强化农村群众文化组织机构建设,使基层文化站成为农民群众文化生活的向往之所,同时可发挥文化广播、电视、体育等相关部门职能互补的优势,组成综合的乡镇群众文化娱乐机构,增加其实力和发展后劲;二是完善文化经济政策,创新文化投融资渠道,引导社会资本多元化投入。
旅游营销宣传推介及活动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5分,自评结论为“优秀”。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000万元,执行数为872.77万元,完成预算的87.28%。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通过项目的层层落实,做到了机构设置齐全,人员配备到位,管理规范,监督有效,项目依据充分,目标明确、合理、可行,项目管理制度健全,保障有力,实际支出与预算支出基本相符;二是在财务方面,通过制定严格的内控制度,做到了项目资金支出管理高效合规,会计信息质量真实、完整、准确,财务管理和资产配置制度健全有效。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当前的旅游业是政府主导型产业,旅游宣传促销的主要责任由政府承担,在宣传促销上存在资金短缺、覆盖面不广;二是市场开拓缓慢。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新视角下的宣传主体应该是“景区主导、企业参与、政府服务”的多元营销主体模式;二是联合与旅游景区紧密联系的衍生行业(包括食、住、行、游、购、娱等)的企业共同参与。(附表3)
3.财政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如有)。
无。
4.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公共文化服务资金项目绩效的评价
(1)目标设定情况的评价
根据《绍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城乡公共文化阵地长效管理的实施意见》(绍县政办发[2012]76号)文件精神,为健全柯桥区城乡公共文化阵地长效管理机制,进一步提高公共文化设施的利用率,推进省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绍兴市柯桥区文化广电旅游局制定2018年公共文化服务资金(含曲艺节、曲艺之乡建设)预算目标,用于公共文化服务资金(含曲艺节、曲艺之乡建设)支出,目标依据充分、明确、合理、可行。该指标满分10分,得满分。
(2)目标完成程度的评价
2019年公共文化服务资金(含曲艺节、曲艺之乡建设)项目预算安排资金520万元,实际支出520万元,财政预算支出项目目标完成率100%;项目相关验收工作客观、合理、公正。2019年公共文化服务资金(含曲艺节、曲艺之乡建设)项目及时完成,项目的实施效果达到预定目标。该指标满分20分,得满分。
(3)组织管理水平的评价
项目单位内部审批制度、政府采购制度、资金管理制度、项目质量管理制度、检查验收和绩效评价制度等相关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并执行有效。内部组织机构设置齐全,人员配备合理,岗位职责明确。该指标满分20分,得满分。
(4)项目实施效益的评价
公共文化服务资金(含曲艺节、曲艺之乡建设)财政支出项目的实施,促进了柯桥区经济发展水平的提高,促进了绍兴文化发展,提高了政府公众形象,改善了生态环境,并对社会经济、资源环境产生可持续影响力。公众对公共文化服务资金(含曲艺节、曲艺之乡建设)财政支出项目实施非常满意。该指标满分20分,得满分。
(5)资金落实情况的评价
公共文化服务资金(含曲艺节、曲艺之乡建设)财政支出项目预算安排资金520万元,实际到位资金520万元,资金到位率100%,资金到位及时。财政资金投入后未带动其他资金投入,项目财政投入乘数为0。该指标满分5分,扣2分。
(6)实际支出情况的评价
公共文化服务资金(含曲艺节、曲艺之乡建设)的支出符合财经法规、财务管理制度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审批程序完整规范,支付及时,与合同或约定相符。项目实际到位资金520万元,实际支出520万元,资金使用率100%。项目的实际支出与预算批复的用途相符。该指标满分10分,得满分。
(7)财务管理状况的评价
项目单位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资金拨付制度等建立健全,并执行有效。项目单位会计核算规范,会计档案保存完整,提供的会计资料真实、正确、及时。该指标满分5分,得满分。
(8)资产配置与使用的评价
项目单位资产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并责任到人,对设备设施等定期检修维护。项目新增设备设施已全部投入使用,资产利用率100%。该指标满分10分,得满分。
绍兴市柯桥区文化广电旅游局根据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政府的要求,周密详细地制定了项目实施工作方案,认真落实了工作职责,达到了预期目标。通过项目的层层落实,做到了机构设置齐全,人员配备到位,管理规范,监督有效,项目依据充分,目标明确、合理、可行,项目管理制度健全,保障有力,实际支出与预算支出基本相符。在财务方面,通过制定严格的内控制度,做到了项目资金支出管理高效合规,会计信息质量真实、完整、准确,财务管理和资产配置制度健全有效。该项目绩效评价综合得分为98分,项目绩效评定为优秀。
说明:部门评价是指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重点绩效评价;财政评价是指以财政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重点绩效评价。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5.59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2.28万元,增长2.4%,主要原因是办公经费增加。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91.7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53.9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7.8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649.6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82.06%。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柯桥区文化广电旅游局本级及所属各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无其他用车主要是。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动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
8.年初结转和结余:指预算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9.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10.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11.项目支出:指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4.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5. 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文化(款)行政运行(项):指反应行政单位和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是财政安排预算的支出。
16.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文化(款)图书馆(项):指反映图书馆的管理、流动车使用专项支出。
1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文化(款)文化展示与纪念机构(项):指反映非遗馆日常维护、文化发展中心专项使用、三馆一广场修缮及正常运作维护经费。
18.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文化(款)艺术表演团体(项):指反映小百花越剧艺术传习中心专项工作经费及日常支出。
19.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文化(款)文化活动(项):指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本级公共文化发展专项资金和文化文艺演出活动、莲花落新剧创作、文化广场管理维护、文化发展建设类项目的经费支出。
20.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文化(款)群众文化(项):指反映文化发展中心人员经费、公用支出、物业管理费、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
21.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文化(款)文化创作与保护(项):指反映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活动支出、小百花大戏排演支出。
22.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文化(款)其他文化支出(项):指反映经财政批准的临聘人员经费、文化广场管理、文化信息共享工程维护支出。
23.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文化(款)文化市场管理(项):指反映对文化市场管理、剧场改造、柯岩摩崖题刻加固工程等支出。
24.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文化(款)文物保护(项):指反映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程项目经费。
25.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文化(款)其他文物保护(项):指反映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的基本支出。
2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反映未实施归口管理的行政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7.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照人社部和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