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58215-5/2020-43317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区建设局 | 发文日期: | 2020-05-08 |
组配分类: | 公告公示 | 文件编码: |
00258215-5/2020-43317
审计
区建设局
2020-05-08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2020-05-08 09:16
信息来源:区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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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柯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工委
关于区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
区委巡察办: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19年12月3日至12月18日,区委第二巡察组对绍兴市柯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工委进行了人防机动式巡察。2020年3月30日,区委第二巡察组向我单位反馈了巡察意见,指出了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意见。
区委巡察组反馈巡察情况后,绍兴市柯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工委高度重视,切实承担起巡察反馈意见整改的主体责任,第一时间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李卫龙担任组长,以强烈的政治自觉和责任担当,集中力量推进整改。党委会多次研究整改落实工作,认真制定整改方案,针对巡察组反馈的4方面18个具体问题,制定50条具体整改措施,同时排出责任分解表,明确整改内容、整改措施、牵头领导、责任科室及整改时限。
截至目前,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18个具体问题已完成整改。整改过程中,我们先后召开党委(工委、党组)会议3次,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1次,因疫情影响召开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和其他整改工作专题会议3次,工作主要通过微信和电话联系;开展党员干部谈心谈话3人次;出台(修订)各类制度(意见、计划、通知等)13项;“面对面”初步核实了结3人。缴纳人防易地建设费327.636002万元,完成自建工程产权登记等工作。
一、人防系统党组织履行主体责任情况
1.关于“人防职能协同推进机制尚需健全”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强与区行政审批局、区住建局人防政策的实施和联系,出台相关意见文件;二是同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加强联系,共同查看人防地下室项目,联合印发文件;三是建立联络通讯录,加强工作联系,共同研究探讨人防政策。
2. 关于“对落实人防领域主体责任不够重视”问题的整改
根据区委办三定规定,建设局、人防办合署办公,人防领域主体责任作为建设局主体责任的一部分已开展落实。建设局认真开展局系统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研究部署,出台相关文件,明确局党工委书记、局长(人民防空办公室主任)“对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防办)系统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负总责”,人防领域主体责任工作作为建设局工作的一部分已纳入区建设局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清单,并按照职责分工,明确局党工委委员、区人民防空办公室副主任“对分管的人防综合科、区人防工程管理中心、区人防指挥所管理中心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及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责任制负直接责任,并对分管的人防综合科、区人防工程管理中心、区人防指挥所管理中心主要负责人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负领导责任”,做到一岗双责,层层落实责任。
3. 关于“廉政风险排查存在盲区”问题的整改
一是在2018年、2019年廉政风险排查“三张清单”的基础上,2020年3月开展人防领域廉政风险排查工作,重点排查人防岗位廉政风险排查,将易地建设费收缴等廉政风险充分纳入岗位风险点中。二是根据《绍兴市柯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组织领导与责任分工》,局党工委班子成员已开展“一岗双责”责任分工工作,并出台相关文件,扎实做好“一岗双责”相关工作。三是局党工委出台党建工作和党风廉政作风建设工作要点,把人防工作放入党风廉政建设重要地位。
4. 关于“针对人防领域的警示教育不够”问题的整改
2020年3月召开局党工委会议,研究部署2020年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工作,组织开展各类严重违纪违法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2020年区建设局将严格按照区纪委文件要求,做好廉政教育和利用身边典型案例以案说教的活动。组织在线观看法院案审警示教育活动。
5.关于“‘五进’教育开展有所欠缺”问题的整改
一是扩大宣传范围,加强网络宣传,在区建设局网站上放置人防政策法规和人防知识。二是丰富宣传资料,制作防空防灾宣传视频,发放给学校和居民小区,提高物业、社区居民对人防法律和人防地下室的认知程度;三是拓宽宣传,在全区重要经济目标单位都开展人防宣传活动。
6.关于“人防知识普及率有待提高”问题的整改
一是制作人防法规手册和人防知识宣传卡,发放给办理项目的建设单位、物业和居民,人防知识同时通过微信群发放给人防工程协管员;三是通过在建设局网站加强人防政策网络宣传,进一步提高群众知晓率;按要求认真处好信访件,降低信访投诉率
7.关于“战备意识缺乏”问题的整改
一是出台防空地下室维护管理工作细则,发放到建设单位和协管员;二是将人防法规手册发给前来办理的建设单位,在社区、微信群、网站等多途径宣传人防法规和人防地下室相关知识;三是与区执法局共同查看五个项目地下空间情况,由区执法局进行处置,其余四个项目我办发函督促责任单位整改,现已基本改好。四是区人防办副主任与区人防工程管理中心工作人员谈话,要求进一步加强人防宣传力度。并向纪检组汇报人防宣传工作,接受指导督促。五是区人防办积极沟通协调,对有关难题经区政府召开协调会,由工作责任单位负责落实完成。
8.关于“人防地下空间监管执法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由区综合执法局牵头到5个项目人防地下室进行现场核实。二是四个项目我办已发函督促责任单位整改,已基本改好。三是出台相关实施细则,进一步明确职责,规范管理。四是区人防办副主任与区人防工程管理中心工作人员谈话,要求加强人防协管员监督管理。五是我办平时在积极沟通协调,对有关难题经提交区政府协调后,进一步压实责任,明确由工作责任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拆除。
三、人防系统存在的违纪违法突出问题
9.关于“存在结建人防工程不建少建和易地建设费“减免缓”等情况”问题的整改
一是2013年以来,我办按柯桥区人防政策执行结建和易地建设费收取;二是今后我办将与区行政审批局严格按国家和省市人防政策执行工程结建和易地建设费收取。
10.关于“存在易地建设费收缴不及时的情况”问题的整改
一是我办按区政策实施缓交,对缓交项目分别向建设单位现场送达《催款函》;通过OA系统向建设主管部门发送《催款函》。我局已对未组织竣工验收擅自交付使用的处罚线索移交区综合执法局。缴纳人防易地建设费327.636002万元,其余项目未达到验收环节未交费。二是进一步规范竣工验收备案,已与审批局印发《关于建设项目验收备案联办的通知》,对目前未能收费的,按程序严格执行。
11.关于“对部分解困企业实施了人防易地建设费‘先征后返’政策”问题的整改
一是依据区有关文件精神,我办办理了退费手续;二是今后我办将按照省人防办相关政策文件执行。三是与市人防办对接,人防审批已按省市人防政策执行,其他与此有冲突的政策文件一律停止执行。
12.关于“个别项目结建面积未统筹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通过OA系统向有关单位发送函,要求少建的人防面积根据相关要求,制定统筹方案;二是积极衔接,与相关单位负责人电话多次对接,要求加快统筹方案。三是该议题经汇报区政府协调后明确由责任单位督促业主做好统筹方案和出具书面承诺书。
四、人防系统存在的其他违纪违法问题
13.关于“产权登记不及时”问题的整改
二个人防自建工程完成产权登记手续。
14.关于“人防自建工程竣工结算、财务决算审计进度缓慢”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快财务决算报表编制,已将人防工程财务决算报表报到财政局;二是召开人防系统“机动式”巡察发现问题整改推进会,积极推进工程结算审计,目前电力工程、给水工程结算审计已完成。
15.关于“自建人防地下空间管理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向青少年宫提出人防地下室整改要求,青少年宫已整改并已建立人防工程管理制度。二是向园管处、自然资源局提出加强防空地下室管理,并将防空地下室维护管理要求发给相关人员;对0901人防工程地下室进行整改工作。三是加强日常监督,对人防自建工程进行抽查。
16.关于“人防规划未按要求全面落实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提高控规覆盖面,加强与城乡规划衔接。2019年编制的4个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融入了人防设施建设配置要求;二是加强与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柯桥分局联系,要求按照《关于进一步推进人民防空规划融入城市规划的实施意见》(浙人防办[2017]42号)将人民防空规划融入城市规划。三是已编制的和未编制的控规按规定程序报批。
17.关于“固定资产日常管理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
一是印发《绍兴市柯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固定资产管理工作的实施办法》,建立固定资产台账册,标清相关信息;二是定期盘点固定资产,并做好记录;三是确定专人管理,针对新购置的固定资产,依照规定填入台账册,做到固定资产实物管理与财务管理一致。
18.关于“人防战备物资仓库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一是确定一间办公室做为人防战备物资仓库;二是购置货架,将物资分类摆放;三是制定仓库管理员及物资管理制度并上墙,建立出入库使用管理登记本做好登记;四是指定专人保管仓库钥匙,物资及时登记入册。
下一步,绍兴市柯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工委将按照区委和区委巡察机构的要求,把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坚持落实整改与工作推进相结合的原则,持续推进巡察整改,不断巩固巡察成果,以整改成效促进各项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一是明确目标,整改落实。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提高政治觉悟,守纪律讲规矩,抓好作风建设,驰而不息做好整改落实。高度重视人防领域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国家、省、市人防政策,加强职能部门间沟通协调;严格按照资产管理工作的意见规定,加强对资产使用的监督和管理。
二是建章立制,规范管理。加快人防控规编制,与国土空间规划加强对接;加强资产管理,规范固定资产保管、登记、管理,定期进行资产盘点,对需处置的资产及时按规定进行核销。加强局党组织履行主体责任力度,将落实人防领域主体责任工作纳入第一责任人清单,履行一岗双责充分到位。加强廉政风险排查。加强自建人防工程管理,加快财务决算和工程决算进度。
三是总结提升,建立长效。在抓好整改、解决问题的同时,积极把各项整改成果总结好、巩固好、发展好,研究制定治根本、管长远的制度体系,制定完善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转变作风、增强凝聚力,创业创新,确保区委、区政府部署的各项城乡建设和人民防空工作顺利完成。
中共绍兴市柯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作委员会
2020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