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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00258223-5/2020-39485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区环保局 | 发文日期: | 2020-03-09 |
组配分类: | 通知公告 | 文件编码: |
00258223-5/2020-39485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区环保局
2020-03-09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2020-03-09 10:10
信息来源:
信息来源:市生态环境局柯桥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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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桥区人民政府:
根据区委依法治区办《关于报送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的通知》精神,现将我局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19年,区生态环境分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在区委区政府和市生态环境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以全面改善区域环境质量为核心,攻坚克难,负重奋进,不断增强群众生态环境满意度、获得感,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工作不断取得新的进展。
二、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积极推进生态环境保护法治建设
一是认真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按照《绍兴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2019年法治建设工作要点和任务清单的通知》的要求,认真学习贯彻《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落实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工作摆在全局的重要位置。局党工委专题研究法治问题、认真学习宪法和法律法规。积极组织开展法治知识培训,组织人员参加市局承办的生态环境部第三十九期法制岗位培训班。
二是做好法治政府建设具体实施工作,开展过程管理、工作自查和总结。
三是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做好规范管理,服务民营经济发展。根据市局要求,共同开展“大走访大调研大落实”活动,服务民营经济活动,完成涉民营经济规范性文件清理,开展行政许可证明事项清理,杜绝无法律依据的证明材料要求,规范行政许可行为。
(二)积极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强化科学决策
一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开展规范性文件的清理,通过清理停止执行2个规范性文件,保留规范性文件3个,并将清理结果予以公布。
二是加强重大行政决策管理。我局严格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根据市局要求落实《绍兴市环境保护局重大行政决策管理办法》、《绍兴市生态环境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管理规定》,加强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从制度上进一步规范局重要事项的决策工作。
(三)积极优化生态环境管理,做到公正文明执法
组织开展蓝天、碧水、净土、清废等专项行动,重点开展涉VOCs散乱污企业整治及工业小区整治,倒逼提升印染行业废气治理能力。配合公安、交通等部门开展柴油货车路面联合执法行动。开展“碧水行动”,推动杭州湾区水质改善,对两家集中式污水处理厂加大监管,加密监测频率,打击超标排放行为。开展“清废行动”,清查固废基数,打击一般工业固废倾倒及危险废物非法处置行为,会同交通、警务室等查办汽修行业废机油、废电瓶等危废处置不规范案件,解决群众身边的涉固违法问题。规范行政自由裁量使用,耐心受理陈述申辩、根据要求组织案件听证,确保办案依法依规、合理合法。
(四)强化法治政府建设目标责任,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责任
一是根据市局《2019年市生态环境分局目标责任书》,把法治政府建设纳入目标责任制考核,压实依法行政工作责任。
二是积极探索实施环保专职法律顾问制度。成立法律顾问室。聘请2名律师常驻我局作为专职法律顾问,进行法律服务。制作了《专职法律顾问法律审查意见登记表》,完善了法律顾问服务信息登记台账管理。法律顾问办理法律事项20余件。对环境质量管理体系、固体废物管理等2项重大法律事项出具了律师意见。
三是按照市局《2019年生态环境法律学习计划》的要求,落实法律学习制度。局党组专题研究学习法治建设工作,专题学习法律法规。实施公务员三年学法轮训计划。积极参加“百场庭审”旁听活动,对执法人员进一步开展环境警示教育,提高环境守法意识。
四是积极推进生态环境普法教育。推动企业、单位和个人的环境普法工作,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500本,《农村污染防治手册》及其他折页2000余本。结全“六.五”环境日“一二.四”宪法日等重点节日做好生态环境普法宣传活动。
五是积极做好中央和省生态环保督察迎检和整改工作。严格做好督察组交办的信访件办理,重点问题整改。成立督察专班,开展问题销号。积极落实《绍兴市推动容错纠错机制落地见效进一步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实施办法》,进一步激励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加强法治政府建设。
(五)扎实推进污染防治攻坚战
一是联防联控攻坚“蓝天保卫战”。全区召开了迎接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暨推进大气环境治理工作会议,区四套班子主要领导参加,对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迎检工作和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再动员再部署。制订出台《绍兴市柯桥区空气质量达标进位专项行动方案》《绍兴市柯桥区打赢蓝天保卫战2019年工作计划》等文件,成立治气专班,实行实体化运作,建立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定期通报、考核督查等制度,合力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共开展部门联合巡查67次,发现扬尘源、交通源、面源等167个问题,均以问题交办单形式反馈牵头部门和镇街整改落实。督查落实市级交办单问题106个。编制《柯桥区印染行业废气治理规范》,制定“一厂一策”,完成36家重点企业VOCs深度治理。制定“一园一策”,开展齐贤、安昌、马鞍3个镇街重点园区治理。制定“一点一策”,出台《绍兴市柯桥区省控站点空气质量“一点一策”实施方案》,实施精细整治。严把机动车检测关,共检测车辆202646辆。开展老旧营运车淘汰补助314辆,发放补助资金667.3万元。与公安、交通等部门开展柴油货车联合执法29次,检查车辆509辆,查处排放超标30辆,罚款6000元。配合全部完成全区41个加油站190个地下油罐更新改造。2019年,柯桥城区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为4.24,比2018年上升8.4%,空气质量优良率为78.4%,较2018年下降5.4个百分点,PM2.5浓度为39μg/m3,比2018年上升3μg/m3。
二是推进工业园区“污水零直排区”创建。完成齐贤街道浙江冠南针纺染整有限公司、湖塘街道湖塘园区、柯岩街道光明工业园区验收。省级以上工业园区达到建设进度80%。2019年,国家考核断面(曹娥江大闸前断面)水质为Ⅱ类,达到Ⅲ类水环境功能区目标要求。5个省控及以上断面Ⅰ~Ⅲ类比例为100%,28个市对区考核断面中,Ⅱ类断面24个,Ⅲ类断面4个,断面水质全部满足功能要求,达标率100%,满足功能区达标率92.8%的目标要求,同比上升3.6个百分点。跨行政区域10个交接断面中,水质为Ⅱ类的断面7个,Ⅲ类断面3个,全部满足功能要求,出境水质达到Ⅱ类水质标准,好于2018年,跨行政区域考核继续保持优秀。
三是深化净土行动。落实场地调查评审制度,开展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专家评审工作,经场地环境初步调查报告评审的出让(划拨)地块71个,工业再开发地块场调报告评审地块56个。做好污染土壤风险管控和污染修复,柯西R-08,R-09地块完成治理修复。调查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点位386处。第一批农用地超标点位“对账销号”任务完成率80%。完成年度重金属减排任务35.41公斤。
四是全面启动“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完成“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实施方案初稿编制。持续推进工业污泥“消库清量”和危险废物“存量清零”。完成16家危险废物产生和经营单位规范化考核任务。完成柯桥区危险废物填埋场项目建设,浙能2500吨/日污泥焚烧项目按计划推进。
三、存在问题
虽然我局在法治政府建设中取得了良好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需要进一步采取措施予以改进。一是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体制改革尚未完成,基层执法队伍建设不到位。二是生态环境行政执法机制不稳定、不完善,与现有法律法规规定不一致,存在较大的法律风险。三是行政执法音像记录要求尚未全面落实,记录事项清单标准、目录和执法行为用语指引尚未编制,执法音像记录管理制度不健全完善,设备配备、使用规范、信息调阅等尚存不足。
四、2020年工作计划
2020年,我局将继续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按照区委区政府和市生态环境局的总体部署,突出一个主题,把握三条主线,做好五篇文章。突出生态环境高质量发展这个主题,实现环境质量全面持续改善,全区市控以上水质考核断面达标数、I到III类水质断面考核达标数以及空气质量优良率、PM2.5等具体目标任务以上级部门下达为准。围绕大气污染治理、中央环保督察整改、无废城市试点建设三条主线,着力做好“严”“美”“治”“服”“转”五篇文章,实现全区生态环境保护水平和生态文明建设再上新台阶。
1、做好“严”字文章,抓好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迎检和反馈问题整改。
一是做好迎接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的整改。出台《绍兴市柯桥区迎接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方案》《绍兴市柯桥区迎接浙江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协调保障工作方案》,牵头相关部门、镇街持续开展突出环境问题排查整改,特别是上级关注的生态环保督察的5个重点问题,包括平水江水库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大坞岙垃圾填埋场、工业园区环保管理、企业借管排放、印染污泥异地倾倒等。严格按要求和时间节点抓好反馈问题整改,注重“举一反三”,全面提升生态环境保护水平。
二是保持环境执法严管力度。组织开展蓝天、碧水、净土、清废等专项行动,重点开展涉VOCs散乱污企业整治及工业小区整治,倒逼提升印染行业废气治理能力。配合公安、交通等部门开展柴油货车路面联合执法行动。开展“碧水行动”,推动杭州湾区水质改善,对两家集中式污水处理厂加大监管,加密监测频率,打击超标排放行为。开展“清废行动”,清查固废基数,打击一般工业固废倾倒及危险废物非法处置行为,会同交通、警务室等查办汽修行业废机油、废电瓶等危废处置不规范案件,解决群众身边的涉固违法问题。规范行政自由裁量使用,提高办案质量。继续推进法律顾问制度改革。加强企业应急工作和辐射工作的监督管理。
三是加强大数据和高科技执法。购置一批走航车,充分依托激光雷达、在线监控等科技监管手段,积极推广移动执法,运用“双随机”抽查监管、“黑名单”制度,提升执法效能和执法水平。
四是强化小微园区环保监管。推动园区业主、房东、属地三方责任落实,提升废气收集治理设施的运行效果,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提升工业园区环保治理水平。完善行业、企业的“最清家底”建档工作。落实“环保三级责任制”,提升企业规范化管理水平。
2、做好“美”字文章,优化“和谐共生”的生态安全屏障体系。
一是推进生态创建。持续开展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加强与省、市对接,及时修正评估报告,力争年底通过省级验收。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全民参与,推进环保设施向社会开放,推动环保社会组织和志愿者队伍规范健康发展。
二是持续提升生态满意度。围绕生态环境质量公众满意度得分“七连升”的目标,加强对点宣传、靶向宣传,提高宣传精度,启动移动端短信宣传,提升宣传广度。结合六五环境日、6·30浙江生态日、生态满意度模拟调查等活动,与媒体多沟通、与部门多协作、与镇街多互动,搭建有效的信息传播平台,不断拓宽宣传面,增强环保宣教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趣味性。
三是强化水源地保护。做好生态保护红线勘界定标,完成柯桥区温室气体清单和企业碳报告编制工作。开展“绿盾2020”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专项行动。
3、做好“治”字文章,构建“协同共治”环境污染治理体系,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一是打好蓝天保卫战。全面谋划和实施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印发实施年度蓝天行动计划,制订出台打赢蓝天保卫战行动考核意见,将大气污染治理工作纳入岗位目标责任考核,健全督查通报、信息公开、联合巡查、舆论监督等机制。推进重点行业VOCs污染治理,督促企业采用新技术,配备高效VOCs治理设施,确保稳定达标。完成50台以上燃气锅炉低氮改造,完成工业炉窑废气治理。强化机动车尾气监测,实现检测过程实时监控,推进尾气检测站新站建设。做好老旧营运车辆淘汰和资金补助工作。完成全区非道路移动机械编码登记和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划定。
二是打好碧水持久战。推进工业园区“污水零直排区”创建。巩固汤浦水库水源地整治工作成果,完成平水江水库“一源一策”方案编制,做好平水江水库“划、立、治”整改。完成全区4个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环境安全风险评估并开展整治。开展“千吨万人”饮用水源地问题整治工作。
三是打好净土阵地战。继续开展疑似污染场地调查报告评审,完成重点行业企业详查名单风险等级纠偏、初步采样地块名单确定及委托采样和检测等工作。继续开展污染地块修复工作。
四是打好清废攻坚战。高标准开展“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加快推进固废处置设施项目建设并投入运行。继续做好印染污泥“清库销量”和危险废物“存量清零”。开展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试点小微企业危险废物集中收集。启动危废经营单位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工作。
4、做好“服”字文章,完善“以人为本”的便民便企服务体系。
一是持续深入开展“三服务”。根据改革办、大数据局、编办“最多跑一次”改革要求,认真落实工作任务。指导开展区域环评及跟踪环评编制、修编工作。配合审批局做好环评审批对接工作。完成“十三五”全区排污企业排污权有偿使用费的清缴工作。服务前置,积极开展村居走访工作,强化环境信访及稳控。
二是提升环境监测能力。全面完成功能区噪声自动监测网络、柴油车黑烟抓拍、苏码罐VOC自动采样系统建设,完成工业园区VOCs站升级改造。做好国考断面(曹娥江大闸闸前)采测分离,确保全年水质达到水环境功能Ⅲ类水要求。发挥第三方社会环境检测机构力量,继续实施全区854条河道1200个水质断面的常态化检测,动态掌握变化趋势,为实现全域达标提供技术支持。继续发挥水质预警通报制度。全力推进监测站“5S”管理。
三是加强排污许可管理。严格按照《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时限要求,完成覆盖所有固定污染源的排污许可证核发。完成“十三五”主要污染物减排。完善印染行业废水指标差别化管控政策。做好2019年度排污单位环境统计报表及每季度国控污染源数据直报工作。
5、做好“转”字文章,深化“积极有为”的生态环保责任体系。
强化党建引领,推进队伍能力建设。全面完成2019年巡察和审计反馈问题的整改工作,做好迎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回头看”准备。完成执法队体制改革,根据正式批复的执法队改革方案,做好人员转任、内部科室设置、定岗定员定责等有关工作。修订内部管理制度,强化制度执行。加强绩效管理,规范资金使用。围绕政治生态分析评估,全面落实生态环保系统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一岗双责”。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和业务知识学习,开展各类培训,做到两手抓两手硬。抓好关键时间节点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和日常警示教育,整顿生态环境系统干部队伍中存在的作风问题,查纠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解决,筑牢党员干部思想防线。
绍兴市生态环境局柯桥分局
2020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