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2月13日)
索引号: | 00258295-6/2020-00484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区发改局 | 发文日期: | 2020-02-21 |
组配分类: | 其他文件 | 文件编码: | 无 |
00258295-6/2020-00484
其他
区发改局
2020-02-21
无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2020-02-21 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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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区发改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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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有序推进企业复工复产,全力推动经济平稳健康运行,根据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坚决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全力稳企业稳经济稳发展的若干意见,以及省、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应对疫情支持中小企业共渡难关的政策意见,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的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市各项决策部署,按照“坚定信心、同舟共济、科学防治、精准施策”的要求,坚持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两手抓,突出“两手都要硬、两战都要赢”,集中精力打好疫情防控阻击战,稳妥有序打好经济发展总体战,以确定性的工作主动应对不确定的形势,以超常规的举措最大限度减少疫情的冲击,以高质量的经济发展保障疫情防控的彻底胜利,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完成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更好推动柯桥高质量发展继续走在前列。
二、全力抓好疫情防控工作
1. 高度重视疫情防控。继续紧绷疫情防控安全弦,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严格贯彻落实省、市疫情管控工作机制,按照区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要求,强化精准管控,切实做到返工返岗人员底子清、动态变化清、下发名单比对清,管好疫情重点区域来柯人员和感染对象密切接触人员,坚决防输入、防扩散,清存量、控增量,确保全区疫情防控不松劲,推动复工复产不停步。
2. 保障应急物资供给。全力保障市场稳定供应、保障市场价格基本稳定、保障水电气煤油等能源安全供应,着力协调食品等生活必需品生产、流通、销售、运输企业在落实防控措施前提下尽快复工复产。对企业支持政府做好防疫工作而到境外采购相关防疫物资的,给予其缴纳的进口关税款同额奖励。对享受人民银行专项再贷款支持的企业,按企业实际获得贷款利率的50%进行贴息,贴息期限不超过1年(与上级财政贴息不重复享受)。对疫情防控期间生产防疫重要应急物资的企业,新购设备用于扩大生产的,予以新购设备费用50%的补贴,最高不超过1500万元。(责任单位:区经信局、区发改局、区商务局、区财政局、区交通运输局)
三、全力推进复工复产复市
3. 支持企业有序复工。按照“三两一落实”要求,以企业复工管理系统平台为依托,稳步推进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复工复产,重点抓好“三必须一重要”企业生产,确保企业安全复工复产,确保应急物资和“菜篮子”产品足量供给、价格稳定。积极帮助企业协调员工返岗、生产资料运输、防疫物资供应等过程中遇到的困难问题。春节假期开始至2月17日24时前,经批准复工的重点防疫应急物资生产和配套企业,对企业支付给员工工资等报酬超日常报酬部分予以补贴;对集中隔离观察点项目施工和配套企业,根据实际情况给予相应补贴。(责任单位:区经信局、区建设局、区财政局、区税务局)
4. 降低企业要素成本。积极协调帮助企业保障好生产所需的口罩等防护物品,提前谋划生产所需的水、电、气等要素资源。减免疫情防控期间停工高压企业容量电费。对疫情防控物资生产企业办电实施“零上门、零审批、零投资”服务。落实电力需求侧响应电价补贴措施。从2月1日至4月30日,企业(不含天然气发电企业)用天然气到户价格按现行价格下调10%,企业用水到户价格下调10%。对因受疫情影响经营困难的企业生产经营用天然气、用水实行“欠费不停供”,疫情结束后3个月内,由企业补缴各项费用。(责任单位:区经信局、区发改局、柯桥供电分局、柯桥水务集团、轻纺城燃气、昆仑燃气)
5. 加大就业招聘力度。推动公益性人力资源交流活动由线下转向线上。鼓励市场主体为受疫情影响企业提供就业服务,对为企业复工引进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人才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依法缴纳社会保险3个月以上的本区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按每人300元的标准给予引才补贴。(责任单位:区人力社保局)
6. 减轻轻纺市场经营户负担。对承租中国轻纺城市场区内(含钱清原料市场)国有(国有控股)资产类经营用房的经营户,以减免物业管理费或适当延长租期等形式予以支持,具体优惠细则由各专业市场主管部门研究落实;倡议对市场中承租其他性质经营用房的经营户也给予相应的优惠措施。鼓励中轻融资担保公司拓展担保业务,加大对轻纺城市场经营户的担保增信。(责任单位:区财政局、轻纺城建管委、钱清街道)
7. 着力扩大有效投资。分类分批组织实施141个省市级重点项目开复工。抓紧启动新一轮投资项目竞赛活动,加快实施“六个千亿”产业投资工程、“市县长项目工程”等,加快谋划推出一批涉及公共卫生、防灾减灾、老旧小区改造等重大政府投资项目,确保有效投资稳步增长。开通绿色审批通道,推进一般企业投资项目审批“最多80天”改革,完善投资项目在线平台3.0平台功能,加快项目审批效率。加强项目要素保障,对2020年6月底前可开工的省、市重大产业项目、省重点建设项目和新建非营利性医疗场所项目,积极争取落实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或预支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行政审批局、区自然资源分局)
四、全力推动企业降本减负
8. 落实税收减免政策。因疫情原因导致企业发生重大损失,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受到重大影响,缴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的,可申请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对纳税人运输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提供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和生活服务,以及为居民提供必需生活物资快递收派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可以按月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其为扩大产能新购置的相关设备,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受疫情影响较大的餐饮、旅游、住宿、交通运输等困难行业企业2020年度发生的亏损,最长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8年。对因疫情防控停业的定期定额个体工商户,免缴当月定额税款。(责任单位:区税务局)
9. 延期缴纳相关税费和返还失业保险费。对确有特殊困难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企业,由企业申请,依法办理延期缴纳税款,最长不超过3个月。对受疫情影响,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确实无力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企业,按规定经批准后,可缓缴社会保险费,缓缴期限最长不超过3个月。缓缴期满后,企业足额补缴缓缴的社会保险费,不影响参保人员个人权益;社保费延迟缴费期间,不收取滞纳金,不影响正常享受各项社会保险待遇,不影响个人权益记录。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可返还其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对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坚持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返还标准可按6个月企业及其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的50%确定。(责任单位:区税务局、区人力社保局、区医保分局、区财政局)
10. 加强相关行业企业扶持。对在建的政府投资项目视疫情发展顺延工期,减免相关违约金。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商贸服务业企业给予专项补助,其中限额以上住宿餐饮业、零售业,根据企业当年2-4月纳税营收同上年同比减少额,分别按3%、1%予以补助,总额不超过1500万元。安排200万元专项资金对因疫情影响导致生产成本提高、产品滞销、生产经营困难的涉农企业(主体)给予补助。对疫情期间旅游企业策划的各类营销宣传活动,按实际发生额的20%给予补助,每家企业补助额最高不超过30万元。对参与区内疫情防控工作的住宅小区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在管面积每平方米0.2元的标准给予两个月补助。(责任单位:区建设局、区商务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文广旅游局)
五、全力加大财政金融支持
11. 持续加大贷款投放。各银行业金融机构持续加大对中小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确保2020年中小企业授信额度、信贷余额均不低于去年,其中一季度中小企业贷款增速不低于各项贷款平均增速。对受疫情影响暂时无法归还贷款的中小企业,合理延长还款期限;对受疫情影响较大但暂时受困的中小企业不盲目抽贷、压贷、断贷,主动给予展期、续贷或适当延期还款。(责任单位:区金融办)
12. 降低企业融资成本。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对中小企业的利率优惠力度,对重点防疫企业和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中小企业在原有贷款利率基础上下浮10%,期限不少于3个月,减免金融服务手续费,确保2020年中小企业融资成本不高于去年。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积极向上级行争取政策倾斜,对疫情影响较大的企业给予更大的减免息优惠。(责任单位:区金融办)
13. 加大财政资金运用。区财政根据疫情防控工作实际需要安排一定的专项资金用于防疫工作专项支出。对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积极争取上级财政有关贴息等各项财政政策支持。优化有关财政专项资金申报条件,加快财政涉企资金拨付进度。安排2亿元财政应急转贷资金,受疫情影响暂时遇到困难的中小企业申请转贷的,经相关部门审核同意后,给予财政应急转贷资金支持,缓解企业短期流动性压力,保障企业正常生产经营。(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金融办、区经信局)
六、全力支持开拓市场贸易
14. 着力稳定外贸出口。发挥贸促会国际商事认证服务职能,为企业提供不可抗力事实性证明书等国际商事服务,切实指导服务企业应对各类风险和通关结汇等事项。加大外贸企业参展补助,列入年度财政补助的各类境外展会,因疫情原因导致企业支付参展费后不能参展的,经认可的组展机构提供证明,给予相应补助。对中小微成长型外贸企业投保政策性出口信用保险的保费予以全额补贴。免费代理中小进出口商贸企业海关检验检测服务。(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区市场监管局)
15. 积极拓展网上市场。加大“网上轻纺城”推广普及力度,对疫情期间新入驻易纺通网上商铺的付费会员,免费增加1个季度的服务期(当前在合同期内的,现合同到期后免费延长1个季度)。支持企业和市场经营户加大网上销售、更好拓展市场,利用电子商务开展日常生活必需品销售,发展“线上下单、无接触配送”模式,开展农产品“生鲜电商+冷链宅配”,培育发展新商业模式。(责任单位:轻纺城股份公司、区商务局)
16. 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和质量服务。鼓励知识产权保护和开发,因疫情原因导致专利权利丧失的,协助恢复专利所有权利;牵线金融机构为中小企业办理专利权质押融资。支持企业加大花样版权保护,疫情期间鼓励采用网上申报、邮寄申报等方式进行申请,纺织面料花样版权登记费用由财政100%全额承担,并予申报后5个工作日内发放登记权证。委托类质量检验项目收费和计量检定收费按成本收取,其他标准制修订等服务项目收费同比下降20%以上。(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金融办)
七、全力扶持人才科技创新
17. 减免中小企业房租。政府举办的科技(创意)园区、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等各类双创平台(载体)在疫情期间对承租的中小企业(机构)减免3个月房租(尚处于免租期且协议到期后仍有意承租的,可顺延免租3个月)。鼓励小微企业园(民营文创园)、非政府举办的各类民营双创平台(载体)在疫情期间分别主动为承租的小微企业、中小企业(机构)减免房租,减免1个月以上的,优先予以政策扶持,扶持金额为自我区实行疫情防控后的第1个月房租免收金额和第2、第3个月房租免收金额的一半,每个小微企业园(民营文创园)、民营双创平台(载体)扶持金额最高不超过10万元。对承租各镇(街道、开发区)、区级部门、区直属国有企业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的中小企业,减免 2 个月房租。(责任单位:区经信局、区委宣传部、区财政局、区科技局、科技城建管委、轻纺城建管委)
18. 加强科技研发攻关。鼓励企业(机构)加强针对新冠肺炎疫情的科研攻关,应对疫情的公共预防、检验检测、药物研发、临床诊治等领域项目,将优先列入2020年度柯桥区科技攻关立项。对获得省级以上科技部门针对新冠肺炎疫情科技攻关项目应急立项的,给予1∶1配套扶持。在疫情防控期间,企业使用创新券购买创新服务的,创新券抵用额度从50%提高到75%。2020年人才服务券充值金额提高到3万元/家,对2020年即将到期的人才服务券,有效期延长至2020年底。(责任单位:区科技局、科技城建管委、区委人才办)
19. 大力培育数字经济。贯彻落实柯桥区数字经济发展五年倍增计划(2018-2022年),深入实施数字经济“一号工程”,推进产业数字化和数字产业化。推动5G进工厂、进园区、进市场,培育一批智能车间、“黑灯工厂”、智慧园区。着力引进一批数字经济核心产业企业,开发一批新型工业应用程序(APP)软件,做大做强一批具有本地特色的工业应用软件开发企业。(责任单位:区经信局)
八、全力优化企业营商环境
20. 持续深化开展“三服务”活动。发挥综合性企业服务平台集成作用,围绕防疫期间企业生产经营等方面实际困难和问题,强化涉企诉求快速交办督办机制,确保及时办结反馈。简化政府采购程序,对于防疫等突发公共事件采购项目,可按紧急采购项目执行,在确保质量的前提下,优先向复工复产企业直接采购。开展免费法律服务专项行动,按照“一个律师事务所结对一个镇(街道)”的形式,设立16条法律服务专线,积极为企业开展线上线下结对服务,提供法律援助,降低法律风险。依法保护企业疫情期间的民商事诉讼权益,加大对涉困企业的司法救助,维护企业合法权益。(责任单位:区服务指导中心、区公管办、区司法局、区法院)
21. 激励全社会合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区委、区政府对在疫情防控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尤其是医护人员等一线防控人员,给予通报表彰。支持企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对疫情防控重点企业、其他间接承担疫情防控任务的企业,以及稳岗就业、慈善捐助、减免租金等企业,予以相关激励。(责任单位:区委办、区府办)
本意见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新冠肺炎疫情解除后再顺延3个月(政策执行有效期至2020年4月30日,已明确执行期限的从其规定)。国家和省、市有其他相关支持政策措施出台的,我区遵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