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58249-7/2021-00127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夏履镇 | 发文日期: | 2021-01-06 |
组配分类: | 其他文件 | 文件编码: | 夏委〔2020〕82号 |
00258249-7/2021-00127
政务综合类
夏履镇
2021-01-06
夏委〔2020〕82号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2020-10-16 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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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夏履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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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社区)党组织、村(居)民委员会:
高质量做好村(社区)组织换届选举工作,是我镇村(社区)组织建设和民主政治建设的一件大事。为切实做好这项工作,根据区委的总体部署和要求,结合本镇实际,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对村(社区)组织换届选举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基层组织建设和村(社区)换届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区委有关部署要求,牢牢树起高质量的鲜明导向,以加强政治建设为统领,以推动城乡基层治理现代化为指向,以选优配强村(社区)组织班子为关键,以研究破解换届重点难点问题为目标,系统谋划、整体推进,积极探索、深入实践,选出“讲忠诚、敢担当、树公道、勤为民、守清廉、知忧患”的夏履铁军,打造堪当“重要窗口”使命的基层干部队伍,为实现“沪杭都市圈后花园,长三角乡村旅游目的地”和“融杭接沪示范区的先行区”工作目标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总体要求。紧紧围绕选出忠诚担当好头雁、堪当重任好班子、创业奋进好气象、风清气正好生态、干群齐心好局面和确保换届平稳、确保换届后高效运转的“五好两确保”目标开展换届,着重把握五项原则:一是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发扬民主和依法办事相统一。旗帜鲜明加强党对换届工作的全面领导,严格依法依规抓换届,充分保障党员群众民主权利,使换届成为党组织领导基层自治的生动实践。二是坚持从严从紧与实事求是相统一。坚决贯彻执行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委换届精神,严格落实换届政策要求,牢牢坚持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把唯实务实贯穿换届全过程。三是坚持干事导向与选人导向相统一。紧紧围绕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按照“四千计划”标准,突出为“五星”系列创建奠基赋能,坚持以实践实绩标准选好人,以好的用人导向激发干事创业新动能。四是坚持注重目标与注重效果相统一。牢固树立实效标准,换届既重结果又重过程,既看指标又不唯指标,既换好人又建好机制,确保真正取得好效果。五是坚持稳中求进与以进固稳相统一。深刻把握换届复杂形势,处理好创新实践和稳妥稳慎的关系,着力防范化解各类风险隐患,始终保持正风肃纪高压态势,确保整个换届健康有序开展。
二、工作目标
1. 全过程全方位加强党的领导。要把党的领导贯穿村(社区)换届全过程各方面,积极探索加强党组织对换届工作领导的方式方法,牢牢把握换届工作主导权。切实把牢政策制定关,认真制定好资格条件、选举办法、纪律要求等政策。切实把牢人选确定关,强化镇党委在人选排摸推荐、考察审查、审核批复等方面的职权。切实把牢选举把控关,通过先选党组织强化对村(社区)其他组织换届选举的领导,坚持在党组织领导下开展人选推荐提名、选举组织等工作。切实把牢舆论引导关,旗帜鲜明加强政策宣传、思想引导,有效传递党的组织意图,最大限度凝聚思想共识。
2.进一步优化村(社区)组织班子结构。紧紧围绕事业发展全局抓换届,突出实践实绩标准选好人,以好的用人导向激励干好事,做到选人与干事相统一。高质量全面推行“一肩挑”,通过完善村(社区)选举办法、搭建展示平台、强化组织引导等,保证“一肩挑”人选顺利当选。通过法定程序,提高村(社区)党组织班子成员与村(居)民委员会成员的交叉比例、村(居)民代表中的党员比例;大力选拔优秀大学生进班子,原则上实现“一村一名大学生”村干部,确保“五种情况人员”零当选。
3. 进一步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坚持从一开始就把纪律挺在前面,严格执行“十严禁”、“十不准”、公职人员“十条禁令”纪律要求,及时刹住影响、干扰和破坏换届的“暗流”“小动作”。增强选举工作的透明度,提高换届纪律知晓度;加大对贿选行为的预防查处力度,确保换届选举工作按时、依法、有序地完成。
三、时间进度
全镇村(社区)组织换届工作从2020年10月份开始,到2021年1月底完成,按照先村(社区)党组织、后村(居)民委员会、再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和股份经济合作社的顺序组织实施。
四、选配要求
1.换届选举方法。在村(社区)党组织换届中,采取“党员和群众推荐、镇党委推荐、党员大会民主选举”的“两推一选”办法。在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中,一般采取无候选人“自荐直选”方式,妇女委员单独设立,实行专职专选;城市社区居委会实行有候选人的差额选举。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换届选举采取村(居)民代表会议选举方式。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换届选举采取由股东代表大会进行无记名投票等额选举董事会、监事会成员的形式进行。
2.合理设置职数。村(社区)组织班子的职数配备按照从严控制、精干高效的原则,结合村(社区)规模和工作实际确定。“两委”班子成员一般为3—7名,对一些规模较大的村(社区),可视情增加1—2名。全面推行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民委员会主任“一肩挑”,积极推进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交叉兼职。村(社区)党组织委员一般设3—4名,其中书记1名,根据实际情况设副书记。村(居)民委员会成员一般设3 名,根据实际情况设副主任。村(居)务监督委员会一般由主任和委员3—5名组成。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董事会一般由董事长和董事3—7名组成;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监事会一般由监事长和监事3—5名组成。
3.任职资格条件。村(社区)组织班子候选人(自荐人)应当奉公守法、品行良好、公道正派、廉洁自律、热心公益、具有一定文化水平、服务能力强、带富能力强、群众信得过。旗帜鲜明地反对把有违法违纪行为、道德品行低劣、在群众中影响较坏的人选为村(社区)干部。具体要坚持“四过硬”“五不能”“六不宜”:
“四过硬”,即政治素质过硬,听党话、跟党走,认真学习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自觉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牢记初心使命,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责任担当过硬,重实干、敢作为,有干事创业激情,有迎难而上的奉献精神,积极投身乡村振兴、基层治理实践,热心为群众办事解难,具有一定的政策水平,在“两手硬、两战赢”中表现良好;治理能力过硬,会发展、善服务,懂得经营管理,善做群众工作,在带领群众致富、建设美丽家园、推进基层治理上有思路有实招,能团结带领党员群众共创美好生活;品行作风过硬,讲公道、守规矩,为人正派、诚实守信、干净干事,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村规民约,注重树立良好家风,在群众中有较好口碑和较高威信。
“五不能”:即受过刑事处罚,存在“村霸”、涉黑涉恶问题的;受到党纪或政务处分尚未超过所受处分有关任职限制期限,以及涉嫌严重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公安、司法等立案调查处理的;非法宗教的参与者、实施者,参与邪教组织的,组织、利用宗教宗族宗派势力干扰侵蚀基层组织和基层政权的;有拉票贿选或其他不正当竞争行为被查处未满5年的;丧失行为能力的。村(社区)选举办法中应明确,凡出现上述五种情形人员当选,当选无效。
“六不宜”,即在疫情防控、防台救灾等重大应急处置工作中存在玩忽职守、拒不配合、干扰破坏等情形的;有严重违法用地、违章建房行为尚未整改,以及近5年内有严重损害生态环境行为被查处的;近5年内有煽动群众闹事、扰乱公共秩序、涉黄涉毒等行为被处理的;本届任期内有考核不称职、被歇职教育未整改、被依法罢免等情形,近3年内先锋指数考评中曾被评为不合格党员,以及长期外出不能正常履行职务的;有恶意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至今未撤销的,有侵占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等行为未整改到位的;道德品行低劣、在群众中影响较坏的。“六不宜”的人选不宜列入村(社区)组织班子成员候选人(自荐人)。
选举结束后,对出现未参加自荐或通过“另选他人”形式当选的人员,不能立即宣布当选人名单,应在对这些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后,再行公告当选名单。若出现“五不能”“六不宜”情形人员当选的,区指导组会同镇成立专门的工作小组进行调查处置,对有“五不能”情形或违反换届纪律行为的人员,宣布当选无效,对“六不宜”情形的人员,原则上应劝其辞职。
要严格执行候选人(自荐人)资格审查制度,镇党委对候选人(自荐人)资格条件进行初审,镇党委初审后,提交区纪委、区监委、统战部、政法委、信访局、公安分局、司法局、自然资源分局、生态环境分局、农业农村局、综合执法局、法院、检察院等部门进行联审,符合资格条件的候选人(自荐人)按规定程序提交选举。对通过另选他人形式或未参加自荐而选出的人员,也要进行资格条件审查,对不符合候选人(自荐人)资格条件的,应及时作出处置。
4.班子结构要求。把村(社区)党组织书记通过法定程序选为村(居)委会主任、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科学设定村(社区)“两委”班子岗位,根据实际设置村(社区)党组织副书记、村(居)委会副主任。要坚持结构服从功能,大力推进村(社区)干部队伍年轻化,选拔一批有理想有学历、懂经济懂技术、敢作为敢担当的优秀青年进班子。现任村(社区)“两委”干部参选一般男性不超过60周岁(即196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女性不超过55周岁(即1965年1月1日以后出生),新进人员参选一般不超过50周岁(即197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大力选拔优秀大学生和40周岁以下年轻干部进班子,严格落实妇女委员专职专选。
5.规范参选承诺。坚持“先定事、后选人”原则,村(社区)组织特别是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前,各村(社区)要根据建设新时代美丽乡村的目标和本村(社区)实际,按照征求意见、集体商议、群众讨论、上级审核、村(居)民代表审议等程序,制定五年发展目标和具体工作任务,并围绕目标和任务开展竞职和选举。全面推行承诺制度,村(社区)组织班子成员的候选人(自荐人),都要向党员、群众作出竞职承诺、干事承诺和辞职承诺,规范党员和选民参选行为。
6.实行任职回避。全面实行村级班子成员任职回避,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班子成员间存在夫妻、父母子女、兄弟姐妹关系的,应实行任职回避;“一肩挑”人员,应与其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实行任职回避;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回避依照相关规定执行。
五、重要环节
1.村(社区)党组织换届选举必须把握“四个环节”:①公开提名推荐。村(社区)党组织召开党员大会和村(居)民代表会议,按照任职资格条件和委员职数,无记名等额推荐新一届党组织委员候选人选,推荐票实行党内、党外分别计票。对推荐人选在资格审查的基础上,根据各自得票多少,按委员职数的2倍分别取足初步人选。②开展组织考察。镇党委根据推荐结果、资格条件,确定村(社区)党组织委员候选人考察人选,进行有重点地考察,并签订相关承诺。实施户代表测评,增强人选的群众基础。③确定候选人。镇党委综合考察情况和班子配备整体要求,按不少于20%的差额,集体研究确定村(社区)党组织委员候选人建议人选。④党内差额选举。镇党委批复后,各村(社区)召开党员大会进行差额选举。新一届村(社区)党组织委员会产生后,再选举产生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副书记),选举结果报镇党委批准公布。
2.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过程中要把握好“七个环节”: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应在村党组织领导下进行,坚持和完善村民委员会“自荐直选”制度,重点把握好以下几个环节。①推选村民选举委员会。村民选举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委员共5-9人组成,在村党组织的领导下,由村民代表会议推选产生。通过引导,积极把村党组织成员和党员、村民代表推选为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村党组织负责人应经推选担任村民选举委员会主任。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参加自荐竞职的,或者成为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应当退出村民选举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成员自荐人或候选人的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担任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的,应当退出村民选举委员会。村民选举委员会主任退出的,由副主任接任。②制定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村民选举委员会应根据法律、法规和政策意见,结合本村的实际情况,拟定本村本届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村选举办法经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并及时向村民公布,方为有效。③选民登记。村民选举委员会要依法开展选民资格确认、审核、登记和公告。年满18周岁的村民,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选民年龄计算以本村选举日为准。选民出生日期以居民身份证为准;无居民身份证的,以户籍登记为准。村民委员会选举前,应当对下列人员进行登记,列入选民名单:一是户籍在本村并且在本村居住的村民;二是户籍在本村,不在本村居住,本人表示参加选举的村民;三是户籍不在本村,在本村居住一年以上或者在本村从事村务工作一年以上,本人申请参加选举,并经村民代表会议同意参加选举的公民。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审查选民资格,选民名单在选举日的二十日前张榜公布。④产生村民代表和村民小组长。村民代表会议由村民委员会成员和村民代表组成,村民代表应当占村民代表会议组成人员的五分之四以上,通过专职专选,保证妇女代表占村民代表会议组成人员的三分之一以上。村党组织成员应推选为村民代表,鼓励党员参选村民代表,党员村民代表应占一定比例不低于上届。村民代表由各村民小组推选,同户不得产生二名及以上村民代表。村民小组组长由村民小组会议在本小组村民代表中推选产生。村民代表产生后,要集体签订辞职承诺。⑤自荐人产生。自荐竞职的选民,应当在选举日的十日前凭本人身份证到村民选举委员会报名登记参选村民委员会中的一个职位,但不得委托他人代为自荐报名,并提供书面竞职、干事、辞职等承诺。村民选举委员会对自荐人员的任职资格和竞职、干事、辞职等承诺进行审查,区有关部门和镇党委进行审核。在选举日前,镇党委要就选举中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的规定,组织集体约谈,所有经审核合格的自荐人都要参加,并签订纪律承诺书。自荐人名单应当在选举日的五日前按姓名笔画为序张榜公布。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当在选举日前以适当方式组织自荐人与选民见面。自荐人要求公开发表竞职演说的,应当在选举日的五日前提出。竞职演说应由村民选举委员会在选举日前统一组织。选举日停止竞职活动。⑥委托投票。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选举期间外出不能参加投票的,可以书面委托自荐人或候选人以外的本村有选举权的近亲属代为投票。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委托投票应当在选举日的三日前,向村民选举委员会提出并指明受托人。每一位受委托人接受委托投票不得超过三人。受委托人不得再委托其他选民代为投票。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当在选举日前对委托投票情况进行审核并公告,未经审核公告的委托无效。在选举日受委托人凭委托投票证、委托人选民证领取、填写选票。⑦投票选举。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当在选举日的五日前确定并公布投票选举的时间、地点、方式和唱票人、监票人、计票人和其他选举工作人员。村民选举委员会可以设立选举中心投票会场和若干投票站,不设流动票箱投票。妇女委员采用专职专选。规范投票现场组织工作,投票现场应当按选举流程设计好隔离带和领票、写票、投票的循环路线;严格实行秘密写票制度,设立秘密写票处,保证选民在领票、写票、投票时独立行使好民主权利;实行候选人(自荐人)先投票、后现场回避制度。参加投票的选民超过全体选民半数的,选举有效。自荐人或其他选民获得参加投票的选民的过半数选票,始得当选。当选人数不足应选名额的,不足的名额另行选举。另行选举实行有候选人的差额选举,以得票多的当选,但所得票数不得少于已投选票总数的三分之一。经确认选举有效后,村民选举委员会当场宣布所有自荐人或候选人和其他选民所得票数。出现不符合村选举办法规定的自荐人或者候选人资格条件人员当选的,由村民选举委员会宣布其当选无效。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在投票选举当日或次日,将当选的村民委员会成员名单向全体村民公告。
3.村务监督委员会换届选举。村务监督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由村党组织在充分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提出,经镇党委、区有关部门联合审查后确定。选举可采用无记名投票和等额选举的办法进行。主任从委员中推选产生,一般由村党组织副书记、纪委书记或者分管纪检工作的委员担任。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实行回避制度,除列为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候选人的村党组织成员外,其他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成员及其近亲属以及村文书、报账员不得列为村务监督委员会候选人。村务监督委员会正式候选人名单,须于投票选举日三天前张榜公布。
4.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换届选举。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股东代表可以与村民代表交叉任职,股份经济合作社选举委员会可以和村民选举委员会相一致。董事会和监事会成员候选人名单采取党组织推荐、股东推荐或自荐相结合方式提出,报镇党委、政府审查同意后确定。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正式候选人名单,须于投票选举日三天前张榜公布。选举可采用无记名投票和等额选举的办法进行。董事长从董事会成员中推选产生,原则上村党组织书记依法推选担任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董事长,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董事会成员可与党组织成员、村民委员会成员交叉任职;监事会监事可与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交叉任职。一般由村党组织成员担任监事长(兼任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
居民委员会的换届选举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和《浙江省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选举规程(试行)》的有关规定与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同步进行。居民代表会议由居民代表、驻社区单位代表、社区社会组织代表、社区党组织成员、居民委员会成员和专职工作者代表组成,其中居民代表不得少于居民代表会议组成人员的三分之二。
六、后续工作
村(社区)组织换届选举结束后,要认真抓好换届选举成果的巩固、配套和完善工作。
1.完善配套组织。共青团、妇代会、民兵等村(社区)组织和村(居)民委员会下属治保、调解等组织,其负责人一般由村(社区)两委会成员兼任,并及时做好村(居)务公开、“三资”管理、工程项目和党务公开监督小组等成员的调整工作。
2.办理交接手续。帮助、监督新老班子及时办理交接手续,理顺工作关系。对于离任村(社区)干部要做好思想工作,并给予必要的关心、照顾,落实相应政策。
3.健全工作机制。深化村(社区)组织运行机制建设,完善村(社区)干部管理办法,深入实施“五议两公开”,不断规范村(社区)组织运行机制,进一步推进村(社区)民主管理。完善新一届村(社区)领导班子任期目标,健全村(社区)领导班子年度工作目标承诺制和村(社区)干部岗位目标考核责任制,引导和督促村(社区)干部抓紧实施干事承诺事项。
4.抓好上岗培训。进一步健全多维培训机制,通过举办多种培训班,对新当选的村(社区)干部普遍轮训一遍,加强上岗业务培训和思想作风教育,增强村(社区)领导班子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5.做好换届总结。认真分析总结村(社区)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研究把握加强农村(社区)基层组织建设,特别是推进农村(社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规律,为今后的工作提供借鉴和指导。
七、组织领导
1.明确工作职责。为切实加强对村(社区)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的领导和指导,镇成立村(社区)组织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六个工作专班,分别为综合协调专班,统筹指导、协调选举各项工作、做好与区派工作组联络协调工作;纪律检查专班,主要负责防止和查处贿选行为以及候选人资格审查等工作;宣传舆情专班,具体负责宣传、各种文件资料、张贴材料等准备工作和舆情监控、应对及处置;后勤保障专班,具体负责安全保卫、后勤服务保障、秩序维护等工作;信访维稳专班,具体负责信访维稳相关工作;疫情防控专班,具体负责疫情防控相关工作。同时,向各村(社区)选派包干组,成员由联系领导、联络员、驻村团队成员、民警等组成,具体负责指导各村(社区)选举工作中的程序把关、材料审核、沟通联络、选情掌控等。各村(社区)要认真推选好村(居)民选举委员会,具体负责主持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保证换届选举的顺利完成。
2、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各种会议、广播、有线电视、黑板报、标语横幅、村(居)务公开栏、印发宣传资料和公开信等形式,大力宣传搞好这次换届选举的重要意义、有关政策、法律法规及村(社区)干部任职资格条件。通过正确的舆论宣传,提高“一肩挑”知晓率,引导广大党员、群众认真参加换届选举,正确处理权利与责任的关系,既确保换届选举有较高的参选率,又能严格按照法律程序行使好民主权利,自觉抵制破坏选举的不良行为。
3.严肃换届纪律。要加大换届选举纪律的宣传力度,提高“十严禁”、“十不准”、公职人员“十条禁令”纪律的知晓度,引导广大选民自觉抵制拉票贿选行为。进一步健全贿选惩防机制,准确、及时、严肃查处贿选情形,特别要依法坚决查处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伪造选票、砸毁票箱、撕毁选票、冲击选举会场等破坏、妨碍选举工作的行为,形成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
4.注重统筹结合。本次村(社区)组织换届工作正值疫情防控等各项重点工作的关键时期。抓实抓好当前各项重点工作,在换届时期做到目标不变、思想不松、干劲不减是确保换届工作平稳有序推进的有效举措。要进一步健全工作联动机制,各职能线办分工协作,形成合力;各村(社区)要将换届选举工作与各项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统筹推进,确保两不误、两促进。
附件:1、夏履镇村(社区)组织换届选举日程安排表
2、夏履镇村(社区)换届工作包村团队名单
3、夏履镇村(居)民代表、“两委”职数建议表
中共柯桥区夏履镇委员会
柯桥区夏履镇人民政府
2020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