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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00258220-0/2020-00047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绍兴市柯桥区卫生健康局 | 发文日期: | 2020-01-09 |
组配分类: | 其他文件 | 文件编码: | 绍柯卫发〔2019〕101号 |
00258220-0/2020-00047
卫生
绍兴市柯桥区卫生健康局
2020-01-09
绍柯卫发〔2019〕101号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2020-01-09 11:22
信息来源:
信息来源:区卫生健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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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医共体单位:
为进一步完善医共体经济运行机制,实现医共体内部人财物的全面整合,充分发挥集团资源共建共享优势,提高医疗资源服务效率。根据国家财政法规和财务制度的规定和上级有关推进医共体建设要求,现就建立健全医共体财务统一预算管理、会计核算、支出审批、资产管理和成本绩效管理等财务管理制度,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预算管理
医共体应全面实行预算管理,建立健全医共体统一预算管理制度,组织编制医共体各成员单位年度财务预算,包括预算编制、审批、执行、调整、决算、分析和考核等制度。
医共体预算经医共体决策机构审议通过后上报区卫健局。区卫健局根据预算管理的有关要求对医共体申报的预算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审核批复。
各医共体应对预算执行情况分析,督促成员单位及时采取整改措施。逐步完善预算执行监管与考核机制,保障预算管理的战略导向作用得到落实。
二、会计核算
医共体会计核算应以成员单位为独立核算会计主体,设置独立账套,执行适用的会计制度,即牵头医院执行《医院会计制度》,其他成员单位执行《基层医疗机构会计制度》以及《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相关补充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开展会计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工作,集中办理款项收付、医保结算、绩效核算、会计凭证编制、运营成果核算等工作。
区别医院与基层医疗机构适用的会计制度,医共体应为各成员单位编制、报送独立财务报告。按需要设置并表层级,对医院、基层医疗机构分别进行合并财务报告。以牵头医院适用的会计制度为准,调整其他成员单位的财务报表,逐步实行医共体“一本账”报表体系。编制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费用表、净资产变动表、基本数字及财务分析表等医共体合并财务报告,向牵头医院和区卫生健康局报送。
三、支出审批管理
为进一步加强医共体资金使用管理,健全资金审批制度,明确审批权限,规范财务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证资金安全,防范廉政风险,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财经纪律规定,各医共体应结合实际,制定本医共体资金支出审批制度。
各医共体制定资金支出审批制度应明确审批的要求、责任、权限以及资金支付的程序等相关内容,做到职责明确,具有可操作性。
四、资产管理
统一医共体资产管理,根据《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绍兴市柯桥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绍柯政办发〔2016〕69号)和《绍兴市柯桥区卫计系统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绍柯卫发[2018]126号)等有关规定,制定医共体资产管理办法,盘活存量、优化配置、组织财产清查,对资产状况全面实时控制。对基本建设、设备购置等业务进行效益评价。统一债权管理,分清责任人,明确坏账责任。统一货币资金管理,各单位自有资金所有权不变,合理调配、使用资金,为调剂资金双方结算利息。统一财政投入资金管理,结合资金性质和用途统筹使用。
五、成本绩效管理
统一医共体成本管理制度,制定医共体成本绩效管理办法,建立成本绩效考核组织机构,为成员单位开展成本核算和绩效考核。强化成本意识,降低医疗成本,提高医共体单位绩效。
建立医共体内部相互提供服务、调动资源的成本交互分配结算机制,促进医共体内部资源合理流动。合理控制均次医疗费用、药品占比和卫生材料占比,减轻群众就医负担。
绍兴市柯桥区卫生健康局
2019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