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258220-0/2019-3662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组织人事科 发文日期: 2019-07-08
组配分类: 通知公告 文件编码: 绍柯卫党〔2019〕15号
  • 信息索引号:

    00258220-0/2019-36620

  • 主题分类:

    卫生

  • 发布机构:

    组织人事科

  • 成文日期:

    2019-07-08

  • 文号:

    绍柯卫党〔2019〕15号

  • 文件登记号: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关于下发《中共绍兴市柯桥区卫生健康局工作委员会主体责任清单、“第一责任人”责任清单、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清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7-08 15:01

信息来源:

信息来源:柯桥区

访问次数:

局机关、各医疗卫生健康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经局党工委会议研究同意,现将《中共绍兴市柯桥区卫生健康局工作委员会主体责任清单、“第一责任人”责任清单、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清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自觉履职。    

 

中共绍兴市柯桥区卫生健康局工作委员会

                                  2019年618日

 

一、党工委主体责任清单

(一)提高政治站位

1.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区重大决策部署要求,认真履行党章赋予的各项职责,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在思想上、政治上和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围绕服务工作大局,严格执行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党内监督条例,严明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组织纪律,严把政治关、廉洁关、形象关。

3.认真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各级领导干部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活动,每季度不少于1次。不断提高组织生活会质量和效果,推进党内政治生态建设。

4.集体研究、直接部署推动全面从严治党的重点工作、重要事项和重要安排,明确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履行“一岗双责”,健全责任分解、落实、督促机制。

5.充分发挥党组织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促改革、保落实的领导作用,切实加强党员发展和直接教育、管理、监督,做好组织、宣传、凝聚、服务群众工作,参与内设机构重大问题的决策。

6.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分析研判党风廉政建设形势,研究制定有效措施,及时落实上级巡察、作风巡查、全面从严治党专项检查等提出的整改要求,推动整改措施落实。

(二)营造良好政治生态

7.带头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28条办法”“六个严禁”及区委“二十五条细则”,健全作风建设制度体系,强化对执行情况的监督,开展重要时间节点检查,加强日常督促,持之以恒纠正“四风”。

8.加强纪律教育,强化纪律执行,及时组织学习党章党规党纪,组织领导干部带头宣讲,让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习惯在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工作学习。

9.对全系统党员干部建立廉政档案,并实行动态监管和抽查制度,完善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严格执行出国(境)管理和领导干部兼职任职等有关规定。

10.深入开展“1+X”专项督查,整合业务督查、党风行风督查等力量,建立健全作风建设常态化监督检查机制。

11.建立健全政治生态分析制度,扎实做好动态分析监管和公开廉洁承诺工作,规范各类廉政台账,全方位完善医德医风建设,及时做好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梳理和处置。

(三)深化廉政教育

12.积极查找廉政风险防点,全面梳理重点岗位关键环节廉政风险防范清单,紧盯“关键少数”,抓实医药购销、项目建设等重点领域、关键环节。

13.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相关规定,从严管理党员干部,健全科学的选人用人机制,形成事前报告审核、事中严格把关、事后评议检查、违规追溯问责的监督链。

14.完善资金资产管理制度,严肃招投标管理办法,规范招投标采购流程,建立集体议事、集体决策、集中采购、公开透明的工作机制。

15.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严格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和“一把手”“五不直接分管”制度,大力推行办事公开、政务公开、党务、财务公开,切实加大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

16.带头执行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落实实践运用“四种形态”的主体责任,把纪律挺在前面,抓早抓小,坚决落实“一案三查”制度,严肃追责问责。

(四)推进清廉文化建设

17.认真做好清廉医院建设工作,以加强医德医风建设、改善医患关系、严查医疗领域腐败为重点,细化清廉医院建设方案,目标明确,责任到人。

18.强化清廉文化宣传,通过系列制度建设、打造清廉文化教育基地、提炼医院清廉文化精髓等形式,多范围、多途径地开展清廉文化教育活动,营造浓厚的清廉文化氛围。

(五)探索网格监管

19.明确网格化监管目标,推进纪检监察管理服务网格化平台体系建设,制度化精细化整合管理资源,健全民主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等的监督体系,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人员的监察全覆盖。

20.积极探索网格化监管体系,明确网格管理流程,出台网格管理员职责、管理办法,组建网络管理队伍,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预防为主防惩结合、内外联动群众参与三项原则,定期汇总、分析、讨论和汇报存在的各类问题,切实把网格化监督管理落到实处,逐步建立起长效网格监督管理机制。

二、“第一责任人”责任清单

党工委书记、局长傅超:主持局党工委、行政全面工作。对本局和卫健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总责:

1.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自觉履行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认真学习、及时传达贯彻区委、区纪委有关全面从严治党的部署和要求,定期主持召开局党政班子会议,分析研判形势,研究部署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明确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履行“一岗双责”,坚持“分级负责、一级抓一级”的原则,率先垂范,带头抓好党风廉政各项工作的落实。

3.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维护政令畅通,确保上级重大决策部署在系统内的贯彻落实。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一把手”末位表态和回避等制度,推进党内关系正常化。

4.加大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任务、制度、措施和成效的宣传力度,加强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开展正面典型示范教育和反面典型警示教育,推进廉政文化建设,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和优秀传统廉政文化。

5.研究制定党工委、班子成员主体责任清单,并实行动态管理,及时调整更新责任清单内容,推动组织实施。督促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定期听取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情况汇报,加强督促指导,推动责任落实。

6.组织班子成员听取局机关及下属单位全面从严治党工作、重要案件查处情况汇报,研究推进工作的具体措施,推动上级专项工作检查的整改落实。加强对班子其他成员及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的日常教育管理监督,把纪律挺在前面,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进行谈话提醒并督促整改。问题严重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报告、处置。

7.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领导,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制度,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实行任前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核查与廉政谈话等制度,完善综合考核评价指标体系,树立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

8.主动接受纪检监察组的监督,督促“两个责任”落实、开展纪律审查、纠正“四风”、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问责失职失责行为等职责,协调督办重大违纪违规案件,帮助排除办案工作中的阻力和干扰。

9.带头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28条办法”“六个严禁”及区委“二十五条细则”,严格教育、监督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遵纪守法。

10.每年按时向区委、区纪委报告上年度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情况。

三、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清单

(一)党工委委员、副局长(正局级)张辉:协助党工委书记、局长负责发展规划、行政后勤、健康柯桥、卫生信息、信访舆情、安全生产、平安创建、调研督导、行政审批、公共资源交易等工作。分管办公室、调研督导科、政策法规科(行政服务科)。对分管科室和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并负责下列具体工作:

1.抓好社会舆情和网络监督,规范卫生和计生新闻舆论宣传口径,及时关注新闻媒体、网络舆论反映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

2.做好信访工作,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及时批转查办处理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安排查处上级有关部门批办的重要信访件并按期报结,严肃查处本系统干部职工涉及的各类违法违纪案件。

3.做好区药品药械集中采购交易过程的日常管理。加强职权范围内的招投标管理,严格执行招投标制度有关规定。

4.做好卫生健康行政审批管理工作,抓好再生育审批、乡村医生执业注册、医护人员执业许可、护士执业注册初审等审批工作。

5.综合协调机关政务工作,抓好系统平安创建、下属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抓实政策落实情况的督查指导,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强化干部作风建设。

6.严格执行国家、省、市、区有关卫生健康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组织拟订全区卫生健康事业发展规划和卫生健康规范性文件,组织拟订并实施卫生健康领域的地方标准和规范。

7.带头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28条办法”、“六个严禁”及区委“二十五条细则”,严格教育、监督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遵纪守法。

(二)党工委委员、副局长宋彦扬:协助党工委书记、局长负责计划财务、基本建设、重点工程项目、疾病控制、卫生应急、卫生监督、职业健康、卫生信息化等工作。分管计划财务科(内审室)、公共卫生科(应急办)、卫生信息中心。对分管科室和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并负责下列具体工作:

 1.落实“三公”经费管理有关规定,推行机关办公节能降耗、切实降低行政运行成本。规范局下属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加大对局下属单位的内部财务审计力度。

2.加强卫健系统资金资产管理运用、工程建设,促进工作规范化,防止不廉洁及失职行为发生。

3.抓好信息化建设和管理工作,全力推进系统信息化发展。

4.抓好区重大疾病防治规划、免疫规划和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实施。

5.加强各类传染病、精神疾病等防管控工作,认真落实艾滋病、结核病、性病等重大疾病防治规划和行动计划,强化对项目的检查指导,加强对项目、经费使用情况的考核和监管。

6.加强职业、环境、学校和放射卫生监督管理,实施好重点职业病监测与职业健康风险评估和医用辐射防护监测项目。

7.带头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28条办法”、“六个严禁”及区委“二十五条细则”,严格教育、监督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遵纪守法。

(三)党工委委员、副局长金传芳:协助党工委书记、局长负责党的建设、组织人事、人才队伍、机构编制、行风效能、意识形态、群团组织、机关支部、外事管理、离退休干部服务等工作。分管组织人事科(党建办公室)。对分管科室和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并负责下列具体工作:

1.认真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做好党员的发展、教育和管理,认真开好民主生活和组织生活会。

2.规范做好系统在编人员岗位设置、职称晋升、劳动工资和人事档案等工作和卫健系统专业技术职称评聘相关工作。

3.完善领导干部系统内定期交流和局管后备干部、源头干部培养制度,建立省内外优秀医疗卫生单位挂职锻炼制度。

4.进一步规范用人制度。在提拔任用中层干部(包括下属单位领导干部)和人事招录、评先评优、职称评聘等方面,坚持客观、公正、公平、公开,防止用人选人上的不正之风。

5.转好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严格落实国家卫健委“九不准”规定,切实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加强采购、招投标、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工作的监督,认真执行礼金、礼物、礼券登记上缴制度。

6.带头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28条办法”、“六个严禁”及区委“二十五条细则”,严格教育、监督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遵纪守法。

(四)党工委委员、副局长阮伟良:协助党工委书记、局长负责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医政管理、中医科教、干部保健、树兰合作、基层卫生、妇幼保健等工作。分管医政医管科(中医管理科)、基层卫生和妇幼健康科。对分管科室和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并负责下列具体工作:

1.深化医共体改革,进一步完善管理机制、分级诊疗、精品社区等,抓好基层慢性病联合门诊的实施和推广,完善全科医生有效签约服务工作机制。

2.严格执行医疗行业准入管理制度,强化医疗质量日常监管,全面提升医疗服务质量,改善服务态度,规范医疗服务行为,积极开展惠民服务,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3.严把医疗机构设置审核、校验关口,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依法行政,依法管理。

4.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努力减少患者医药费用负担。加强卫生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强化科技管理,推动科技兴医工作。

5.抓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实施工作,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基层卫生和妇幼保健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监督、指导基层卫生和妇幼保健服务体系建设。

6.带头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28条办法”、“六个严禁”及区委“二十五条细则”,严格教育、监督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遵纪守法。

(五)党工委委员、老龄办主任单宇然:协助党工委书记、局长负责老龄工作、计划生育规划统计、利益导向、流动人口服务管理、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计划生育协会、计划生育“三优”宣传教育、社会抚养费征收、爱国卫生、健康宣传等工作。分管人口家庭服务科、爱卫办(宣教科)、计划生育协会秘书科、老龄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中心。对分管科室和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并负责下列具体工作:

1. 推进城乡爱国卫生工作,加强卫生镇的创建、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农村改水改厕、病媒生物防制工作,巩固和提高国家卫生城市成果。

2.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老龄化的政策措施,医养结合的政策、标准、规范,协调推进医养结合工作。建立和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

3.拟订并组织实施区计生协会工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开展人口、生育相关服务和生育关怀、家庭健康促进等活动。

4.严格执行再生育审批制度,督查计划生育社会抚养费征收情况。规范计生基本免费服务项目,加强流动人口管理服务维权情况专项督查。

5.加强计划生育事业经费拨付、使用情况和绩效评估的监管,完善计划生育公益金、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和特别扶助、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关爱金制度,规范资格确认工作。加强对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综合治理工作的协调,严禁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

6.带头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28条办法”、“六个严禁”及区委“二十五条细则”,严格教育、监督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遵纪守法。

(六)党工委委员魏秀娟:协助党工委委员、副局长金传芳同志做好组织人事科(党建办公室)工作,对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主要责任同时带头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28条办法”、“六个严禁”及区委“二十五条细则”,严格教育、监督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遵纪守法。